辰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制定《辰溪县促进生态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奖励办法》的制定说明

发布时间:2026-01-28 09:34 信息来源:辰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制定的必要性

为满足辰溪县旅游发展的迫切需要,激发全县文化旅游企业和从业者创新活力,扩大辰溪县生态文化旅游品牌影响力,全力培育壮大生态文化旅游支柱产业,进一步推进我县生态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提升服务品质,吸引更多游客前来观光旅游,促进我县文化旅游产业的繁荣发展,为实现文化强县、旅游富民的目标贡献力量,特制定本办法。

二、起草过程

(一)起草阶段

2024年10月中旬,县委书记丁热平主持召开全县文旅发展专题会,明确我县文旅工作重点发展方向。

2024年11月25日,县委宣传部部长涂才慧主持召开辰溪县促进生态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奖励实施方案部门征求意见会,会议部署由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负责起草工作。

2024年12月份,根据工作部署,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办法、《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怀化市促进生态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奖励办法>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并邀请相关单位组织座谈会,会上各单位认为出台《辰溪县促进生态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奖励办法》具有必要性与紧迫性。

2025年1月初,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完成了《辰溪县促进生态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工作,同时向县交通运输局、县审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司法局、湖南大酉橘颂文化旅游公司等单位征求意见,结合反馈意见对涉及奖励金额进行修改。2025年1月16日至2月17日,在辰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关于《辰溪县促进生态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期间未收到相关建议。2025年3月21日,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根据辰溪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五十四次常务会上建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2025年9月15日,参照 《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化市加快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怀政办发〔2025〕8号)文件要求,最终修改形成了《辰溪县促进生态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奖励办法(送审稿)》。

(二)审议决定阶段

2025年11月10日,县司法局对送审稿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性审查。终经县政府审议原则通过。

三、需要说明的问题

在《怀化市加快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怀政办发〔2025〕8号)的基础上,依据法律法规与我县实际,对部分内容进行调整。

《办法》经过近11个月的研究、起草、反复征求意见和反复讨论修改,已趋于成熟,符合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要求,与上位法不相抵触。

辰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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