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溪县曝光燃气安全执法典型案例(三)

发布时间:2026-09-02 09:53 信息来源:辰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近日,辰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开展燃气安全检查时,发现居民宋某某在辰溪县孝坪镇某村家中安装、使用不符合气源要求的燃气燃烧器具,存在安全隐患,执法人员当场下达《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限期更换为符合国家规范的产品,但复查时当事人逾期未改,该行为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三项之规定,辰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遂将线索移送辰溪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辰住建移函字〔2026〕11号),该局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三项之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