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辰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城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的制定说明
发布时间:2025-12-26 11:33 信息来源:辰溪县人民政府
一、制定《通告》的必要性
一是为了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减少空气污染对人民群众健康的影响,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削减大气污染物产生量,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二是治理生态环境的硬性要求。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守护蓝天”攻坚行动计划(2023-2025年)》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明确划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相关工作,是改善生态环境不可或缺的措施。
三是适用城市发展新需要。为维护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为广大市民营造安定、祥和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此次公告根据城市发展实际情况科学扩大禁放限放区域,使城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和PM2.5浓度处于合理区间。
二、起草过程
(一)起草过程。
2025年11月5日,怀化市生态环境局辰溪分局根据工作部署,认真研究其它市县已出台《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并结合本县实际的情况完成《辰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城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的起草工作。
2025年11月6日起,怀化市生态环境局辰溪分局就《通告》(征求意见稿)内容向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交通局、孝坪镇、田湾镇、潭湾镇、火马冲镇征求意见,各部门均无修改意见。
2025年11月10日至12月9日,怀化市生态环境局辰溪分局将《通告》(征求意见稿)公告于辰溪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2025年12月16日整理形成《通告(送审稿)》移送县司法局审查。
(二)审议决定阶段。
2025年12月19日,县司法局对送审稿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经辰溪县人民政府审议原则通过。
三、《通告》的主要内容
《通告》分六项分别确定县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时间、举办烟火活动许可申请、法律责任、举报途径等。
辰溪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