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溪县人民政府关于第五届怀化市旅游发展大会期间临时禁飞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6-10-14 11:43 信息来源:辰溪县人民政府

辰溪县人民政府

关于第五届怀化市旅游发展大会期间临时禁飞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的通告

辰政函〔2026〕117号

 

为确保第五届怀化市旅游发展大会期间空中安全,切实保障活动安全顺利举办,杜绝各类违法违规飞行活动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县人民政府决定,第五届怀化市旅游发展大会期间,相关特定区域禁飞“低慢小”航空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对象

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模型、空飘气球、系留气球等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许愿灯、孔明灯等参照本通告列入管控范围。

二、禁飞时段及区域

禁飞时段:2026年10月23日8时至10月26日20时止为禁飞时段。

禁飞区域:第五届怀化市旅游发展大会活动现场(孝坪镇俱乐部、《湘西剿匪记》胜利大厅、村BA主篮球场)、观摩点(潭湾镇大酉书院、藏书洞、柿溪乡溪口码头、溪口村银杏园、孝坪稻花鱼公园、孝坪兵工营游客中心、百年兵工奇迹展厅、美军顾问旧址、老汉阳、白云时代、中心村、爱国村、村BA展览馆、新华书店、足球场、孝坪印象人民大食堂)及周边1000米上空为禁飞区域。

临时禁飞期间,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如有飞行需要,须提前向辰溪县公安局(联系人:冯泽,13574595559)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批准并备案后方可飞行。未经审批同意一律不得飞行。

违反本通告规定在上述禁飞区域、禁飞时段内飞行的,公安机关将采取干扰、截控等安全防范措施并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广大市民如有发现违反本通告规定行为的,可拨打110举报。

特此通告。

 

 

 

辰溪县人民政府

202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