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辰溪生态环境监测站公正性及保密性承诺

发布时间:2026-07-17 09:09 信息来源:怀化市辰溪生态环境监测站

为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有关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标准和条例,保证我站监测工作的运作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市监总局2023年第21号公告)、《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GB/T 27025-2019)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为保证我站所从事的监测工作客观、公正、独立和诚实,特作出如下承诺:

1.本站及其人员在从事监测活动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

2.本站为社会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从事各项业务活动,并对相应的监测结果负责,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保证监测工作不受任何行政领导部门、个人意见和任何外来因素的干预,为所有客户提供科学、公正、准确、满意的服务。

3.本站及其人员不受来自内外部的、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确保监测数据、结果的真实、客观、准确和溯源,对监测过程、监测数据终身负责制。

4. 本站不使用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监测机构从业的人员。

5.本站及其人员对在监测活动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等保密,绝不利用客户的技术和资料从事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

6.本站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监测能力范围内,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出具监测数据、结果。

     

怀化市辰溪生态环境监测站

2026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