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溪县消防救援局双公示管理(行政处罚)
发布时间:2026-06-02 14:13 信息来源:辰溪县消防救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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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 |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处罚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
执法结论 |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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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溪县消防救援局 |
一般违法行为 |
辰溪县海利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辰消行罚决字〔2026〕第0001号 |
罚款 |
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七条、《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二条第三款和《湖南省消防救援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湘消发〔2026〕6号)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给予辰溪县海利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
2026年5月20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