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辖区水域封渡停航管制通告

发布时间:2026-06-22 11:41 信息来源:辰溪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辖区水域封渡停航管制通告

各有关单位、船舶:

根据气象预报和辰溪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提升防汛应急响应至Ⅲ级的通知》(辰防〔2026〕13号)要求,我县局部有大暴雨天气,并伴有短时强降水、局地雷暴大风等强对流天气。本次强降水极易诱发山洪、滑坡、崩塌等次生灾害,局地强对流天气将对水上交通、临时搭建物、设施农业等造成不利影响,风险隐患突出,需重点防范。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决防范遏制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省、市防汛应急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对我县辖区水域实施封渡停航管制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制范围

全县辖区所有渡口、码头及通航水域。

二、管制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全县所有客(渡)船舶、运输船舶、水上作业船舶全面停止航行及作业。恢复通航时间将根据水情、汛情、水位变化情况另行通告。

三、管制要求

(一)封渡停航期间,全县所有客(渡)船、运输船及各类水上作业船舶,严禁开展航行、载客、渡运及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等一切相关活动。所有渡口实行全封闭管理,严禁人员上下船舶。

(二)各船舶须就近选择安全水域集中停泊,严格落实船舶系固固定措施,强化24小时值班值守,严防因水流湍急、水位上涨引发船舶走锚、碰撞、进水、倾覆等安全险情。各船舶所有人、经营人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筑牢船舶安全防线。

(三)除执行防汛值守、抢险救援、应急救助等紧急任务的公务船舶、抢险救助船舶外,其余所有船舶一律禁止擅自航行作业。

(四)县水运事务中心、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加大全域水域巡查管控力度,对擅自航行、违规渡运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从重查处。

(五)各涉水乡镇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全面加强辖区渡口、码头及水域日常管控,及时劝导、疏散滞留群众,确保封渡停航各项管制措施落地落细、执行到位。

四、应急保障

管制期间,县交通运输局将持续密切监测雨情、水情、汛情动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机制,全力做好防汛保通、应急救援等各项工作。如遇紧急情况,请及时拨打县交通运输局应急值班电话:0745-5222401。

特此通告。

辰溪县交通运输局

202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