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交通违法取证设备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6-03-11 10:54 信息来源:辰溪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为优化我县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确保交通出行环境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拟在辰溪县启用交通违法取证设备,抓拍违反禁止标线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公示期为30天,自2026年3月11日至4月9日结束。公示期满后,将依法进行采集、录入、处罚,请广大驾驶员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现将设备点位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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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地点 |
设备类型 |
抓拍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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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辰溪县S250 39公里 700米处 (花木兰水库路段) |
卡口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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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禁止标线 (单黄实线禁止跨越对向车行道分界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