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交通违法取证设备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6-03-11 10:54 信息来源:辰溪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为优化我县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确保交通出行环境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拟在辰溪县启用交通违法取证设备,抓拍违反禁止标线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公示期为30天,自2026年3月11日至4月9日结束。公示期满后,将依法进行采集、录入、处罚,请广大驾驶员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现将设备点位公布如下:

序号

设备地点

设备类型

抓拍行为

1

辰溪县S250

39公里 700米处

(花木兰水库路段)

卡口设备

违反禁止标线

(单黄实线禁止跨越对向车行道分界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