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限期办理其他应付款项结算手续的启事
发布时间:2026-03-12 09:06 信息来源:辰溪县潭湾镇
关于限期办理其他应付款项结算手续的启事
根据省审计厅指出我镇往来款项长期挂账的问题,经我单位往来款清理小组核查发现下列人员在我镇长期存在其他应付款项,为规范我镇财政资金管理,请下列单位和个人于公告之日起15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前往我镇财政所进行往来款项核查登记。如未在2026年3月26日前主动联系我镇,我镇将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处置,相关责任及后果自负。
特此启事
联系人:米一帆
联系电话: 0745-5214523
附:潭湾镇办理其他应付款项结算人员名单
潭湾镇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