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行动的通告辰政函〔2026〕17号

发布时间:2026-02-12 16:29 信息来源:辰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打好安全生产翻身仗,坚决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多发态势,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县人民政府决定,即日起至2026年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常态化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二、重点车辆

公路客运、公交客运、出租客运、旅游客运、网络约车、租赁、教练、货运、危化品运输、工程救险、校车、面包车、九座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摩电车辆、拖拉机等机动车。

三、重点违法

1.无证驾驶;

2.面包车、九座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非法营运;

3.载客汽车超员、客货混装、加装座位等非法改拼装;

4.低速货车、拖拉机、摩电车辆等违法载人、违法运输危险货物;

5.酒驾、醉驾;

6.驾乘摩电车辆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7.驾驶报废车辆上路行驶;

8.未经县人民政府审批在农村道路上使用设置乘客站立区的城乡公交车载客运营;

9.农村班线客车、城乡公交车站外待客等违规经营行为;

10.销售非标车辆。

四、重点路段

普通公路平交路口、临水临崖路段、弯坡路段、长下坡路段、高速公路出口路段等五类重点路段。

请所有车主、驾驶人和其他交通参与者积极支持配合整治行动,对存在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以及从事非法营运活动的,立即自行纠正。凡未按整治要求整改的,将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执法部门依法处理。对无理阻挠、破坏整治工作开展的,由县公安局依法予以打击;暴力抗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辰溪县人民政府

2026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