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7-02 10:18 信息来源:辰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辰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公示

2026年2号

2026年3月17日,辰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第三方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对我县食品(含食用农产品)、食品相关产品开展监督抽检,其中的抽样检测不合格食品一批次,其抽检信息及检验结果见表1:

表1 食品安全抽检信息表

序号

被抽检单位名称

抽检环节

抽样日期

食品名称

不合格项目

检验

结论

抽检组织机构

抽检机构

1

辰溪县德善老年公寓

餐饮

2026-03-17

红辣椒

噻虫胺

不合格

辰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利诚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现将上述1批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公示如下:

辰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将该批次食品的监督检验报告及时送达给当事人,并责令各当事人暂停销售和使用不合格食品并启动召回不合格食品程序,采取整改措施。并对上述不合格食品的经营现场进行检查。上述1批次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及风险控制情况见表2。

表2 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及风险控制情况表

序号

被抽检单位名称

食品名称

检验报告送达日期

调查及产品控制情况

当事人采取的控制措施

行政处罚日期

处罚情况

1

辰溪县德善老年公寓

红辣椒

2026-04-16

2026年3月14日,当事人从怀化晴天食品有限公司以7.6元/公斤的价格购进涉案红辣椒26公斤,共计支付货款197.6元,当事人采购时未完全履行法定进货查验义务;未查验涉案红辣椒的产品合格证明文件,且采购查验记录不规范,未记录红辣椒供货者的相关信息。由于涉案批次红辣椒被该食堂制作成莴笋炒肉等菜品,供公寓老人和员工食用,未单独进行成本核算和计价,涉案红辣椒制作成菜品后的价值无法计算,故货值金额以进货支付金额(197.6元)和抽样售卖价值(31.62元)进行综合计算,共计209.19元,即违法所得为31.62元。

对当事人餐饮经营现场进行检查,当事人向我局主动提供相关证据,消除安全隐患,采取措施减轻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但当事人在采购上述涉案食品时未能提供涉案批次红辣椒的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及未能规范建立查验记录,即当事人不能完整履行法定进货查验义务。

2026-06-29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给予当事人相应的行政处罚

特别声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是以发现问题为导向、以排查风险为目的而组织的食品抽样检验活动,仅是针对该抽检批次食品的监督行为,结果不代表该类食品的整体质量安全状况。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特此公示。

辰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