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溪县水利局关于印发《金鸡湾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的行政确认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6-09-08 14:06 信息来源:辰溪县水利局

辰水许〔2026〕17号

辰溪县水利局关于印发《金鸡湾水库大坝

安全鉴定报告书》的行政确认决定书

申 请 人:辰溪县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法定代表人:周源       职务:主任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31223MB1016696D

住 所 地:辰溪县辰阳镇东风社区街道丹山南路018

你单位关于审查辰溪县金鸡湾水库大坝安全评价报告的申请事项我局已受理。经审查,《湖南省辰溪县金鸡湾水库大坝安全评价报告》(报批稿)基本符合规程规范的要求。根据《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水建管〔2003〕271号)第三条第四款和第十条第(四)项,决定准予行政确认,现将审定的《辰溪县金鸡湾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予以印发。

如不服本决定,你单位可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辰溪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怀化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金鸡湾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

辰溪县水利局

2026年9月4日

辰溪县水利局办公室              2026年9月4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