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溪县苏木溪瑶族乡2026年一季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发布时间:2026-01-12 17:04 信息来源:辰溪县苏木溪瑶族乡
| 辰溪县苏木溪瑶族乡2026年一季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 ||||||||||
| 填报单位(盖章):苏木溪瑶族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8974593732 | ||||||||||
| 序号 | 检查事项 | 实施依据 | 具体检查对象(含数量)或
“双随机”抽查对象(含总数及比例) |
检查内容(项目) | 拟实施检查时间 | 检查方式 | 季度检查频次 | 承办机构 | 是否属跨部门联合检查(如是,需写明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 | 备注 |
| 1 | 对烟花爆竹店的行政检查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条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以及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风景区等应当明确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机构及其职责,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建设,按照职责对本行政区域或者管理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助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者按照授权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 辖区内4家烟花爆竹店 | 1、是否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2、是否超范围经营烟花爆竹。 3、门店内销售的烟花爆竹是否超过规定药量。 4、是否培训合格上岗。 5、是否配备了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 6、是否设置了明显警示标志。 |
1-3月 | 现场检查 | 1次 | 苏木溪瑶族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否 | |
| 2 | 对网吧、宾馆等九小场所的行政检查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条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以及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风景区等应当明确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机构及其职责,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建设,按照职责对本行政区域或者管理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助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者按照授权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 辖区内8家九小场所 | 1、是否制定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2、是否定期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 3、是否配备了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 |
1-3月 | 现场检查 | 1次 | 苏木溪瑶族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否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