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溪县审计局关于辰溪县法院审判庭建设工程结算的审计报告
发布时间:2023-03-27 17:33 信息来源:辰溪县审计局
辰溪县审计局关于辰溪县法院审判庭建设工程结算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辰溪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5月24日至2023年3月3日对你单位实施的辰溪县法院审判庭建设工程结算进行了审计。辰溪县人民法院对其提供的与审计相关的工程结算资料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做出了书面承诺。辰溪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括。辰溪县法院审判庭建设工程位于辰溪县辰阳镇六弓塘村,工程内容主要有土建、装饰装修、消防、水电等部分。建设单位为辰溪县人民法院,监理单位为怀化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项目立项情况。该项目经怀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3年2月4日文件《关于辰溪县人民法院审判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怀发改投资〔2013〕11号)、辰溪县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4月16日文件《关于追补辰溪县人民法院审判庭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额的通知》(辰发改投资〔2020〕21号)批准实施,原批复总投资2003万元,追补投资1951.69万元,总投资为3954.69万元,建设资金为中央投资及自筹。辰发改投资〔2020〕21号文追补资金1951.69万元,包含内容有:增加室内大堂、大审判庭、立案大厅、大会议室、数字中审判庭、小审判庭、少儿审判庭、视频会议室等室内二次装修及室外附属工程和配电房设备。本次结算审计不包含室外附属工程和配电房设备。
3、财政预算评审情况。辰溪县财政局2013年10月15日文件《关于辰溪县人民法院审判庭建设工程预算评审报告书》(辰财投预〔2013〕068号),预算金额为18152691.84元,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变更增加,辰溪县财政局2018年10月27日文件《关于辰溪县人民法院审判庭变更增加工程预算评审报告书》(辰财投预〔2018〕178号),变更增加金额为14465762.64元,预算及变更增加金额共计32618454.48元。预算及变更增加金额包含绿化工程724315.17元、附属工程1762887.36元。因绿化工程、附属工程不在本次结算审计范围内,故本次审计项目预算金额及变更增加金额为30131251.95元。
4、招投标情况。辰溪县人民法院委托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了公开招标,招标编号为TPPCY(2013)013。经过评标公示后2013年11月19日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单位为湖南柏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中标金额为18127832.69元。
5、施工合同签订情况。辰溪县人民法院于2013年12月30日与湖南柏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合同工期为365日历天,合同金额为18127832.69元,合同内容包含辰溪县人民法院审判庭工程施工图与辰溪县财政与《关于县人民法院审判庭工程预算评审报告书》中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土建工程、室内外装修、水电安装、消防、应急系统、弱电安装,不包含附属工程、绿化工程。
6、竣工验收情况。辰溪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10月16日组织勘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对该项目进行了交(竣)验收,验收意见合格。
二、审计依据
1、建设单位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合同协议书、设计图纸、竣工图纸、变更审批单、工程联系单、工程结算书及现场签证等资料等;
2、《2006年湖南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标准》及相关文件;
3、材料价格按怀化市2013年发布的第四期信息价及结合施工期间当地市场价进行审核;
4、现场勘察记录表;
5、其他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
三、审计主要核减内容
通过审计,该工程在量、价等方面与实际存在差异,主要核减调整事项如下:
1、矩形柱C30,送审工程量为858.45立方米,审核后工程量为813.35立方米,核减金额21651.00元;
2、矩形梁C25,送审工程量为417.19立方米,审核后工程量为390.59立方米,核减金额12364.37元;
3、保温隔热墙无现场签证单,审核暂扣,核减金额294078.71元;
4、屋面SBS防水卷材,送审工程量为4300平方米,审核后工程量为2150平方米,现场勘查40mm厚挤塑聚苯板、干铺聚酯纤维无纺布、珍珠岩找坡没做,核减金额234381.84元;
5、¢10mm螺纹钢,送审工程量为108.739吨,审核后工程量为91.52吨,核减金额85796.83元;
6、二次装修中大理石门套,无财政预算评审,无现场签证单,审核扣除,核减金额24945.09元;
7、二次装修中软包墙面重复施工、干铺塑料防潮膜两项无财政预算评审,无现场签证单,审核扣除,核减金额22065.60元;
8、现场勘查管道井墙面抹灰没有做,核减金额61119.28元;
9、玻璃幕墙、钢结构雨棚,送审金额为1705566.214元,送审面积有误,单价依据湖南省辰溪县人民法院2023年1月19日文件《关于辰溪县人民法院审判庭建设项目工程材料询价情况的涵》,核减金额588082.40元;
10、电子感应门,综合单价执行财政预算评审单价,核减金额29375.50元;
11、现场勘查羁押室软包墙面细木工板基层只做一层,核减金额29265.31元;
12、现场勘查木窗帘盒没有做,核减金额17526.50元;
13、现场勘查木质防火门51樘,核减金额24480.26元;
14、通风管道,结算送审为玻璃钢通风管道,现场勘查为铝制通风管道,核减金额14031.51元;
四、审计审定工程总造价
该项目合同金额及变更增加预算金额为30106392.80元。建设单位送审结算金额为32984127.30元,审计核减金额2401210.07元,审定结算金额30582917.23元。
五、审计发现问题
该项目超合同金额及财政预算变更增加金额476524.43元。合同金额及财政预算变更增加金额共计32593595.33元。因绿化工程、附属工程不在本次结算审计范围内,本次审计项目的合同金额及财政预算变更增加金额为30106392.80元,项目审定金额为30582917.23元,超合同金额及财政预算变更增加金额476524.43元。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