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头溪乡地处辰溪县西南边陲,距县城47公里,处于三县交界之地,东邻小龙门乡,西接大水田乡,北接龙泉岩乡,南连中方县聂家村乡、鹤城区黄金坳乡,辖区内龙门溪、搞潭溪穿流而过。全乡总面积62.62平方公里,辖8个行政村,共3338户11198人。
桥头溪乡系典型的农业乡镇,高效利用土地资源,全乡粮食作物播种面积稳定15095亩,森林覆盖率达75.5%,全乡油茶林面积7600多亩,产山茶油30.4万公斤,目前已建成两个低改示范片,陆续形成油茶和绿化相互兼顾的模式。桥头溪茶产业发展持续推进,最具影响的是以历史记载为贡茶的上晒野茶场,茶场集中连片,保存完善。湖南省兰魁茶业有限公司以公司+基地+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农户的利益联结模式,保护性开发上晒野村野生茶资源、复兴古老茶场,集茶苗培育、种植、加工、销售及茶旅研学农耕文化、康养、旅游开发为一体。2022年获得了国家有机认证茶山,目前实现栽种面积1000亩,成功举办多次采茶节活动,2023年“继网开来·链动怀化——品千年贡茶·话茶乡振兴”网宣活动获得广泛推介。
近年来,该乡荣获怀化市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以及怀化市安全发展示范乡镇称号,并连续八年保持市级“平安乡镇”称号,梅洲村获得怀化市和美村庄称号。
党委书记
主持党委全面工作。
党委副书记、乡长
主持政府全面工作。
党委委员、专职副书记
分管党建、政协、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建设、统战、科协、供销社等工作。
人大主席
主持乡人大工作,分管财贸、工会、经管、集体资产、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民政、住建等工作。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人大副主席
协助专职副书记抓党建,协助人大主席抓人大工作,分管组织、共青团、关工委等工作。
党委委员、副乡长
分管农业农村、水利、林业、电力、科技、交通运输、网络通讯、人社等工作。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分管统计、宣传、(网络)意识形态、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文明城市创建、文广旅体等工作。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政法委员
分管政法、综合治理、武装、退役军人事务管理等工作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分管纪检、监察工作
副乡长
分管 教育、卫健、医保、商务、便民服务中心等工作。
副乡长
分管妇联、办公室、后勤、绩效考核等工作。
一、党政机构
党政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
办公地址:桥头溪乡政府便民服务大厅
电话:5691116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中午有事时不休息)
主 任:王彦杰
负责党政服务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保密、信息、会桥头溪乡机构设置及职能务、档案、绩效考核、督查督办、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重要事项的综合协调和重要文稿的起草审核;负责权限内行政审批工作、优化营商环境、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管理、电子政务、大数据管理、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受理、协调处理群众信访事项。
党建办公室
办公地址:桥头溪乡综合文化路二楼
电话:5691116
主 任:张诗敏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中午有事时不休息)
负责基层党建工作的组织推动、业务指导、督促落实和综合协调等工作;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以及老龄老干、关心下一代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政工管理等工作,协助管理派出(驻)机构人员;负责宣传思想文化、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网络安全)、统战工作;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相关工作。
经济发展办公室(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
办公地址:桥头溪乡政府便民服务大厅
电话:5691116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中午有事时不休息)
主 任:杜珊珊
负责经济发展规划的制订和落实一二、三产业的指导、管理;负责招商引资、商贸流通、交通运输、科技科普、统计等工作;负责贯彻执行乡村振兴方针、政策;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集体资产管理、农民减负监督管理、农村土地管理、动植物疫病防疫、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机监管等农业农村工作;负责水利工作;承担市场监管有关方面的指导协调职责;协调与发展经济相关的其他工作。
社会事务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
办公地址:桥头溪乡政府便民服务大厅
电话:5691116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中午有事时不休息)
主 任:刘安琪
负责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教育、卫生健康、民族宗教、退役军人事务、文明创建、公共服务等综合社会事务管理等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工作,贯彻来安精准脱贷方针、政策。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办公地址:桥头溪乡政府便民服务大厅
电话:5691116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中午有事时不休息)
主 任:张 亮
负责贯彻落实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等方面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协助编制、实施区域内国土空间规划等工作;监督、指导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工作;负责村容镇貌、环境卫生整治、农村房屋建设管理等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自然资源保护利用、林政管理、造林绿化、生态环境保护、河长制等工作。
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办公地址:桥头溪乡政府便民服务大厅
电话:5691116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中午有事时不休息)
主 任:戴强
负责社会治理、平安建设、维护稳定、扫黑除恶、网格化管理等工作;协调推动预防、化解社会矛盾和风险,推进社会治安整治、铁路护路联防、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和反邪教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防汛抗旱、综合防灾减灾救灾报灾、地质灾害、消防、森林防灭火、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等工作。
二、事业部门及执法机构
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办公地址:桥头溪乡政府便民服务大厅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中午有事时不休息)
主 任:吴发良
电话:5691116
成 员:刘简保、戴晓慧、朱立求
负责辖区内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就业维权、工伤失业、劳动争议、卫生健康、老龄、残疾人、退役军人和最低生活保障等相关服务性工作;承担文化宣传、旅游开发、广播影视、文艺演出、群众体育等公益服务职责。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桥头溪乡政府便民服务大厅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中午有事时不休息)
主 任:黄伦
电话:5691116
副主任:唐文喜
成 员:艾绍全、朱德良、陈秀祥、谢欣榕、欧雅文
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农技、农机、水利、林业、畜牧水产、动物防疫、农村经营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为辖区内农村、农业发展和提高农民科技文化水平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负责农技、农机、水利、畜牧水产、动物防疫、林业等方面技术推广应用与指导,负责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防治和农产品质量监管服务;负责水利基本建设的规划实施、辖区水利设施防洪保安与开发利用以及防汛抗旱工作;负责保护森林资源、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加强林区生态建设、森林防火与病虫害防治;做好其他相关社会服务工作。
便民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桥头溪乡政府便民服务大厅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中午有事时不休息)
主 任:傅美玉
电话:5691116
副主任:余筱龙
成 员:龚泽民
负责“六办”及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和相关派出(驻)机构人员入驻办事大厅,集中开展便民服务和网格化综合管理的事务性、辅助性服务工作的统筹协调、日常管理、督查考核等工作。协调优化营商环境事务,集中受理和办理(代办)与群众、企业密切相关的行政许可(审批)服务、公共服务、便民服务及“12345市民服务热线”事项;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管用,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政务服务公开工作;加强便民服务大厅及网上服务平台建设,指导辖区村级便民服务点建设,充分发挥综合便民服务作用。
综合执法大队
办公地址:桥头溪乡政府便民服务大厅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中午有事时不休息)
队 长:瞿 军
电话:5691116
成 员:刘 松、韩 军、米长春
负责安全生产、消防、森林防灭火及其他应急管理、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环境卫生、农业农村、林业、水利、教育、体育、文化旅游、卫生健康、交通运输、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日常执法活动和重大案件线索巡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统一授权,以乡人民政府名义开展执法工作,并接受有关县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作为综合执法平台,统一组织辖区内派出(驻)机构的执法力量和资源,实行联合执法;负责河长制、路长制、环境整治、爱卫等监督检查和执法工作。
财政所
办公地址:桥头溪乡政府老办公楼三楼
电话:5691116
所长:段 鹏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中午有事时不休息)
主要职责:
(1)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建设;
(2)负责支农资金的预算安排和监督管理使用;
(3)管理监督政府预算单位收支;
(4)负责涉农资金的发放;
(5)负责村级财务管理;
(6)负责农村低保资金的发放和新型农村医疗资金的收取和管理;
(7)参与和实施农村税费改革和综合配套改革。
司法所
办公地址:桥头溪乡政府综合文化楼二楼
电话:5691116
所长:龚 灵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中午有事时不休息)
工作职责
(1)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
(2)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3)代表乡人民政府处理民间纠纷;
(4)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
(5)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
(6)负责实施社区矫正工作
(7)协助基层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
(8)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9)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国土所
办公地址:桥头溪乡新办公楼便民服务大厅
职责:负责国土方面的各项工作
电话:5691116
所长:王洪涛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中午有事时不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