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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负责人简友武
    • 电话0745-5222850
    • 机构地址辰溪县辰阳镇育才路辰溪县司法局
    •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机构职能

    负责人:简友武                    电话:0745-5222850

    机构地址:辰溪县辰阳镇育才路辰溪县司法局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辰溪县司法局是县政府工作组成部门,承担全县法治宣传教育、人民调解、普法依法治理、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等司法行政工作任务。始终坚持以法律服务为龙头,以普法教育为导向,以维护稳定为首任,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等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严打专项斗争,依法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全局现有在职干警119人,设局领导领导子成员4名。机关内设办公室、法治调研督察股、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法治宣传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办公室、规范性文件管理股、行政复议与应诉股、律师工作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人民陪审员和监督员选任管理办公室)、社区矫正管理股(社区矫正管理局)、计财装备股、政工室等13个股室,下辖23个基层司法所,监督管理湖南丹山律师事务所、湖南怀辰律师事务所、辰溪县宏达法律服务所、辰溪县宏鑫法律服务所、周壹司法鉴定所。

    2024年以来,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被司法部、全国普法办通报表扬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辰溪县未来城“法治小区”建设案例荣获第二届法治时代创新论坛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创新案例,经验做法在全省法治宣传教育能力提升工程会议上作交流发言;完成省司法厅部署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其经验做法得到省市领导高度肯定及推荐,并在全市规范化司法所建设三年行动总结会上作典型发言;火马冲、潭湾、修溪三个司法所获评全省示范性规范化司法所称号;辰府行复〔2024〕7号案卷在2024年全省行政复议案卷评查中获得优秀表扬。2025年,“非遗+法治”青少年普法模式获国家级认可。成功打造“非遗土陶”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非遗+法治”融合探索青少年沉浸式普法新路径》案例荣获第三届法治时代创新论坛“2025年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创新案例”奖。柔性监管执法改革成效显著。创新推行涉企行政检查“一计划、四清单”管理与“扫码入企”机制,全年开展“扫码入企”检查897次。严格落实“企业安静生产期”制度,相关经验获《法治日报》法治网刊载。升级“天天读案”专栏,开设融媒体“法润辰溪·学法一分钟”专栏,累计推送典型案例230条,总阅读量超13万人次。创新“云端普法”模式,开展校园法治课堂在线直播,实现家长、老师、学生“三方同步学法+弹幕互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本区实际,拟定并组织实施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规范性文件。

    (二)主管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按照县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具体组织实施。

    (三)管理和指导本县基层司法所和人民调解工作。

    (四)指导和协助开展本县的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五)管理和指导本县的社区矫正工作。

    (六)监督和指导本县律师工作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七)管理和指导本县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八)承办向县人民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县人民政府受理的行政赔偿案件,承办或指导有关单位办理县人民政府行政应诉事项,承办或指导有关单位办理以县人民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的有关行政复议事项;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九)负责本县行政执法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各乡镇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十)指导本县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工作。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 简友武

    党组书记、局长

    工作分工

    主持全面工作。负责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对全局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信访维稳、安全生产等工作履行“一岗双责”。

  • 袁瑞

    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

    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处理日常工作。分管办公室、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法治调研督察股、法治宣传股、计财装备股、局工会以及统战、信访(涉法涉诉)、安全生产、妇女儿童、未成年人保护、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等工作。完成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 艾力

    党组成员、政工室主任

    工作分工

    分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人民陪审员和监督员选任管理办公室)、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办公室、规范性文件管理股、政工室(党建办、监察室)以及平安建设、政工人事、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完成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 杨晶惠

    副局长

    工作分工

    分管行政复议与应诉股、社区矫正管理股(辰溪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律师工作股、县法律援助中心、县公证处以及扫黑除恶、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工作。完成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人:黄始喜  联系电话:0745-5222850

    办公时间(以下各内设机构没有标注办公时间的均为此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地址:辰溪县育才路辰溪县司法局310室

    1.负责公车管理、公务接待、日常办公物资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2.负责拟订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年度计划,承担起草综合性重要文件、文稿工作。

    3.负责政务参谋、综合联络协调和督查督办工作。

    4.承办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统计、政务公开、编史编志、接待及收发、文印、新闻宣传、网络意识形态等工作。

    5.负责建议提案办理、党派及人民团体联络工作。

    6.负责县本级指挥中心值班管理工作。

    7.负责涉本局人事的信访案件受理和处理工作。

    (二)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负责人:姚惠英 联系电话:0745-5222850

    1.开展全面依法治县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

    2.承办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

    3.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县有关重要文件。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

    4.负责拟订本系统法治建设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

    5.负责推进和落实司法行政改革工作。

    6.承担处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和法治建设日常事务。

    (三)法治调研督察股负责人:艾少波 联系电话:0745-5222850

    1.负责拟订全面依法治县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

    2.接受各乡镇各部门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

    3.统筹协调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

    (四)法治宣传股 股长:龚艳  联系电话:0745-5222850

    1.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

    2.指导、监督各乡镇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

    3.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

    4.指导各乡镇各部门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

    5.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

    6.承担本局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五)社区矫正管理股(辰溪县社区矫正管理局) 负责人:米清华 联系电话:0745-5245148

    1.制定全县社区矫正工作规划和管理工作规范。

    2.负责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

    3.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4.指导管理全县帮教安置工作。

    5.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和协助。

    (六)行政复议与应诉股 股长:杨晶惠(兼) 联系电话:0745-5229028

    1.负责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工作。

    2.承办向县人民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

    3.负责指导、监督全县行政赔偿和行政应诉工作。

    4.拟订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制度并组织实施。

    5.办理县人民政府受理的行政赔偿案件,承办或指导有关单位办理县人民政府行政应诉事项。

    6.负责全县行政应诉、承办相关的行政法律事务。

    7.承办或指导有关单位办理以县人民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的有关行政复议事项。

    8.承办局机关重大行政决策方案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与应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听证与审核、国家赔偿案件、涉法涉诉及各类信访案件的受理和处理工作。

    (七)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办公室 主任:陈美玉 联系电话:0745-5222850

    1.负责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各乡镇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2.负责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等工作。

    3.负责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指导全县依法行政队伍建设,组织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县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听证主持人员等培训考核、资格认定和发证工作。

    4.负责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和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问题,及县人民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

    5.指导行政裁决工作。

    (八)规范性文件管理股 股长:陈美玉 联系电话:0745-5222850

    1.承办县人民政府规章清理和备案审查工作。

    2.负责指导全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承办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3.承办县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3.受理有关规范性文件审查申请。

    4.负责向市人民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

    5.负责审查乡镇人民政府报送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并对违法和相互矛盾的规范性文件提出处理建议。

    6.负责对行政合同(协议)的审查。

    7.承担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工作。

    8.负责本部门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统一受理、登记、申报资料初审及办结事项的缴费、制证(文)、盖章、发证(文)等服务工作。

    9.承办局机关重大行政决策方案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与应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听证与审核、国家赔偿案件、涉法涉诉及各类信访案件的受理和处理工作。

    (九)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负责人:张军 联系电话:0745-5222850

    1.负责制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

    2.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

    3.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

    4.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

    5.指导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

    (十)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股长:夏彬 联系电话:0745-5236148

    1.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

    2.指导、监督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工作。

    3.协助配合省厅编制司法鉴定、公证和仲裁员名册并公告。

    4.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5.指导“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

    6.联系指导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县法律援助中心)。

    (十一)律师工作股 负责人:郑燕 联系电话:0745-5222850

    1.指导监督全县公职律师、执业律师、公司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2.指导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及律师行业党的建设。

    3.指导监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法律顾问工作。

    4.承担县委、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管理工作。

    (十二)计财装备股 股长:李丹 联系电话:0745-5222850

    1.负责编制各级拨付的司法行政经费的预算、决算及使用情况的审核监督。

    2.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警械、服装、车辆等物资装备。

    3.负责司法行政各专项补助资金的计划分配。

    4.对局直属单位的财务工作和派出单位国有资产、基本建设进行管理和监督。

    5.负责局机关财务核算与管理、行政后勤、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十三)政工室 副主任:杨燕(主持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745-5222850

    1.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党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2.办理干警的考核考察、职务任免工作。

    3.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派出单位的机构、编制、职数管理以及干部调配与录用、劳资优抚、职称评审等工作。

    4.指导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教育培训工作。

    5.负责本系统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