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溪县2025年政府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4-12-27 11:30 信息来源:辰溪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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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辰溪县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5年预算(草案)报告
第二部分 辰溪县2025年政府预算公开表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表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4、一般公共预算县本级支出预算表
5、一般公共预算县本级基本支出预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表
7、专项转移支付分地区分项目表
8、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9、政府性基金收入表
10、政府性基金支出表
11、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表
12、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表
13、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1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表
1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6、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7、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表
18、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总表
19、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表
20、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表
21、“三公”经费汇总表
第三部分 2024年末辰溪县地方政府债务预决算公开表
第四部分 相关说明
1、转移支付安排情况说明
2、举借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4、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及重大政策、项目绩效情况
第一部分:
县十七届人大
(二十三)
四次会议材料
关于辰溪县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与
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4年12月18日在辰溪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周 丹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报告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5年预算草案,请予审查。
一、2024年预算预计执行情况
(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计执行情况
1、收入预计完成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年预计完成46393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01%。其中:(1)地方财政收入73381万元;(2)上级补助收入302170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6866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6865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6654万元;(3)债务转贷收入46900万元(一般债券收入10900万元、再融资一般债券收入36000万元);(4)上级指标结余5565万元;(5)收回存量资金9675万元;(6)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164万元;(7)调入资金1308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1241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670万元)。
2、支出预计完成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全年预计完成46393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01%。其中:(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1938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较上年减少5146万元,下降9.57%;教育支出较上年增加1370万元,增长1.6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较上年增加11397万元,增长16.92%;卫生健康支出较上年增加1863万元,增长6.87%;节能环保支出较上年增加458万元,增长10.81%;农林水支出较上年增加3917万元,增长6.82%;一般债券付息支出较上年增加1100万元,增长15.17%等);(2)上解支出6000万元;(3)再融资一般债券支出36000万元。
(二)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计执行情况
1、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完成10254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1.08%。其中:(1)上级专项基金收入20258万元(含超长期特别国债16625万元);(2)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21232万元(土地出让价款收入20021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751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460万元);(3)专项债券收入56200万元;(4)上级指标结余4851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支出预计完成10254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1.08%。
(三)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计执行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完成67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计完成670万元(调出平衡一般公共预算670万元)。
(四)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预计执行情况
1、收入预计完成情况: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预计总收入68977.69万元,为调整预算62630.61万元的110.13%。其中:(1)保险费收入29664.41万元,为预算24110.98万元的123.03%(偏高主要原因是2024年编制预算时,被征地农民缴费收入列入其他收入,2024年预计执行数列入个人缴费收入,报表口径不一致)。(2)财政补助收入38871.77万元(中央、省级财政补助收入22733.27万元、县本级财政补助收入16138.5万元),为预算35148.63万元的110.59%。(3)利息收入82万元,为预算69万元的118.84%(偏高主要原因是2024年中央基础养老金调标及被征地农民参保收入增加,导致2024年预计利息收入比预算数偏大)。(4)转移收入342万元,为预算262万元的130.53%(偏高主要原因是转入人数较年初预算人数大幅增加)。(5)其他收入17.51万元,为预算3040万元的0.58%(偏低主要原因是2024年编制预算时,被征地农民缴费收入列入其他收入,2024年预计执行数列入个人缴费收入,报表口径不一致)。
2、支出预计完成情况: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预计总支出56960.06万元,为调整预算55070.59万元的103.43%。其中:(1)社会保险待遇支出56918.86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支出15911.65万元、机关养老保险待遇支出41007.21万元),为预算54932.09万元的103.62%。(2)转移支出19.2万元,为预算128.5万元的14.94%(偏低主要原因是转出人员较预算人数大幅下降)。(3)其他支出22万元,为预算10万元的220%,其他支出主要为预缴款退费。
3、预计平衡情况:上年年末基金滚存结余41991.67万元,本年收支结余12017.63万元,2024年年末基金滚存结余54009.3万元。
二、预算执行特征
(一)财政收入质量提升。通过优化产业结构,扶持重点企业发展,加强税收征管等措施,收入结构更加合理,财政收入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增强。
(二)民生保障力度加大。近年以来,面临外部环境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在各项刚性支出有增无减的情况下,财政部门千方百计统筹财力,在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农林水事务、交通等民生领域的投入持续增加,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到80.12%,切实解决了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提高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经济发展强劲有力。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统筹资金用于产业扶持、科技创新、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促进了本县产业转型升级,增强了经济发展后劲。科技创新能力涌动,成功获批湖南省第二批创新型县,岳麓山水产种业创新中心科研示范基地挂牌辰溪;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投入,改善了投资环境,吸引了更多外来投资,如便携式储能制造、钙基新材料、分布式光伏、抽水蓄能电站、水韵修溪等。
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和关心支持下,我县积极探索零基预算改革,保持了财政平稳运行。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财政运行管理中还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尽管在优化支出结构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随着民生保障标准的不断提高、社会事业发展的刚性需求增加以及债务还本付息的压力加大,财政收支平衡难度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的统筹调配和使用效益仍需进一步提升。部分预算单位对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绩效目标设定不够科学合理,绩效监控和评价工作不够深入细致,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不够充分,尚未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导致财政资金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低效配置和浪费现象。
三、2025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及原则
2025年预算编制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加强财政资源统筹,用好增量资金,盘活、调整存量资金;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管理中,提高财政资金绩效,在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上下功夫;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坚决兜牢“三保”底线,严肃财经纪律,全面深化零基预算改革。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2025年预算编制着重把握以下三个原则:
一是坚持“以零为基、以事定钱,以效促用”原则。制定大事要事保障清单,坚决取消执行到期、无必要实施的政策和项目,整合归并零散碎片、性质相近的政策和项目。打破预算安排和资金分配“基数”,按照“先定事后定钱”的原则,结合年度县委、县政府大事要事保障清单和财力情况,以零为基编制预算。财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围绕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及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制定本级年度大事要事保障清单,明确保障内容、政策标准、实施期限、支出责任等,根据重点工作任务、资金使用绩效和国家有关政策等情况动态调整,提升财政管理可行性,预算安排精准性,风险控制有效性。
二是坚持“分类确定支出预算编制方式”原则。保基本民生支出预算按照政策标准、对象数量、支出责任等因素编制;保工资支出预算按照工资支出政策标准和财政供养人数等因素据实编制;保运转支出预算主要采取定员定额方法编制,根据湘财市县〔2024〕11号文件要求,公用经费标准为:1、行政单位最低线标准1.2万/人.年,最高线标准1.8万/人.年;2、公检法部门最低线标准2.4万/人.年,最高线标准3.6万/人.年;3、事业单位最低线标准0.96万/人.年,最高线标准1.44万/人.年。根据单位职能及全县财力情况适当予以调整。抽借调人员公用经费由实际用人单位使用。为体现全额与差额、自收自支的区别,差额及自收自支人员公用经费参照全额事业单位标准,根据单位职能适当予以调整,并由各单位在非税征收成本中自行统筹安排,无非税征收成本的单位由财政在余下的非税征收成本中统筹安排,确保运转支出不扩面。
三是坚持“支出预算安排顺序”原则。梳理本级可统筹使用的各项财力来源,按以下五级优先序安排支出预算:“三保”支出 (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支出),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支出,年度大事要事保障清单事项支出,部门必须开展的一般性事业发展支出,其他支出。前序支出未足额保障的,不得安排后序支出。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68689万元,具体收入如下:
1、全县地方财政收入77784万元,较调整预算增长6%。其中:税收收入56004万元,非税收入2178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277905万元(税收返还收入6808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44827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6270万元);
3、调入资金13000万元(政府性基金调入8000万元,存量资金5000万元)。
其中:按省预算编制审核口径计算的“三保”可用财力合计为362689万元,具体构成为:地方财政收入7778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77905万元,调入资金13000万元,减上解支出6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8689万元,具体支出如下:
1、按照财政部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范围和标准安排的2025年“三保”支出227137万元。
(1)保工资支出安排合计109861万元。其中,①在职基本工资39416万元,②公务员规范津贴补贴、机关人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乡镇工作补贴、完善人民警察工资待遇政策14580万元,③公务员年终一次性奖金、公务员基础绩效奖6691万元,④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全额事业单位)13684万元,⑤在职工资附加性支出35397万元,⑥离休人员经费93万元。
(2)保运转支出安排合计7264万元。其中,行政部门(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5599万元,公检法部门764万元,其他部门(全额事业单位,不含教育、卫生部门)901万元。
(3)保基本民生支出安排合计110012万元。其中,①教育类支出10719万元(学前教育幼儿资助229万元,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4583万元,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70万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1054万元,普通高中学生资助1337万元,中职教育学生资助1275万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2171万元),②文化支出240万元(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补助和公共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240万元),③社会保障支出67062万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9703万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3409万元,特殊儿童群体基本生活保障431万元,临时救助385万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40万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486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702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16854万元,财政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补助86万元,财政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补助28134万元,老年人福利补贴1155万元,就业见习补贴137万元,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经费4819万元,义务兵优待金419万元,退役安置支出302万元),④卫生健康支出12571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279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3828万元,计划生育支出2357万元,城乡医疗救助4107万元),⑤其他基本民生支出19420万元(村级支出5985万元,义务教育校舍维修1351万元,普通高中学生生均公用经费610万元,中职生均拨款655万元,农村基层教育人才津贴927万元,康复救助残疾儿童202万元,村主职干部养老保险补助95万元,退捕渔民养老保险补助150万元,民办教师(代课教师)、老年乡村医生、老电影放映员三类人群生活待遇734万元,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老弱病残职工生活补助20万元,未参保城镇县属以上集体企业和厂办大集体企业已退休人员生活补助1万元,农村基层卫生人才津贴502万元,孕产妇免费产前筛查和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135万元,农村适龄妇女及城镇低保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91万元,生态公益林补偿1219万元,生态护林员补贴400万元,耕地地力保护补贴4355万元,农机购置补贴915万元,稻谷目标价格改革补贴973万元,供水、供电、供暖、公共交通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公共事业领域中政府负有责任的相关支出100万元)。
2、债务还本付息支出11586万元(一般债券还本3400万元,付息8186万元)。
3、其他支出123966万元。
4、上解上级支出6000万元。
2025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6868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8689万元,收支平衡。
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8612万元,其中: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4312万元;
2、土地增减挂钩及耕地占补平衡收入5000万元;
3、污水处理费收入5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600万元;
4、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2820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8612万元,具体如下:
1、土地开发及征拆成本3000万元;
2、污水处理费支出50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污水处理及维护费;
3、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60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公共路灯电费及水费;
4、债务还本付息6212万元,其中:专项债券付息6212万元;
5、乡村振兴专项资金2000万元;
6、其他支出28300万元;
7、调出资金平衡一般公共预算8000万元。
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861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8612万元,收支平衡。
2025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此数据为上报数据,最终以财政部与人社部审核数据为准)
2025年按照上级政策要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行全国统筹,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为省级统筹,由省级统一编制不填列至县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为市级统筹,由市级统一编制不填列至县级,故未在县级基金预算中反映。
全县纳入社保基金预算编制的参保人数分别为:(1)机关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7593人,其中:在职10242人,退休7351人;(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82579人,其中:16-59周岁缴费92885人,领取养老金待遇89825人。
(一)基金预算收入
2025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73492.91万元,明细如下:
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7880.87万元,其中:(1)社会保险费收入10609.7万元;(2)财政补贴收入17172.78万元(中央、省级财政补助收入16169.35万元,县级配套1003.43万元);(3)转移收入42.5万元;(4)利息收入49万元;(5)其他收入6.89万元(为跨年度追回的城乡养老待遇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5612.04万元,其中:(1)社会保险费收入21613.04万元;(2)财政补助收入23600万元(中央财政补助收入5862万元,县级配套17738万元);(3)转移收入350万元;(4)利息收入37万元;(5)其他收入12万元(为多发待遇追回资金)。
(二)基金预算支出
2025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62616.49万元,明细如下:
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7755.99万元,其中:(1)社会保险待遇支出17741.99万元;(2)转移支出8.5万元;(3)其他支出5.5万元(为多重缴费退费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4860.5万元,其中:(1)社会保险待遇支出44825万元;(2)转移支出12.5万元;(3)其他支出23万元(预缴款退费)。
基金预算平衡情况:2025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73492.91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62616.49万元,当年收支结余10876.42万元,累计结余64885.72万元。
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00万元(来源于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支出600万元,收支平衡。
四、实现预算收支的主要举措
2025年,我们将继续围绕全县重点工作,全面深化零基预算改革,统筹谋划,重点突破,致力于服务创新转型、保障改善民生、推进依法理财,全力打造民生财政、公共财政、绩效财政,努力实现财政收入稳步增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改革创新,全面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坚持问题导向、破立并举,按照破基数、破边界、立观念、立事项、立优先序、立标准、立方法、立绩效的原则,从编制2025年预算起,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到2026年初步构建有保有压、突出重点、统筹有力、讲求绩效的预算安排机制,强化预算执行刚性约束,切实提升财政资金效能。
(二)协同发力,强化收入管理。树立全县收入“一盘棋”的理念,加强财政、税务、自然资源等部门沟通协作,把握组织收入节奏,及时对全县收入执行情况进行监测和预警;密切关注国家和省、市的政策动态,深入研究政策扶持方向和资金投向,结合本地实际,提前谋划和储备一批符合政策要求的项目,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专项资金、转移支付等支持;强化税收收入征管,全力稳固税源,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压实税费征收责任,切实做到应收尽收;对地块出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倒排时间,挂牌督办,确保土地出让收入及时足额入库;盘活国有资源资产,提前谋划可盘活的经营性资产,争取在政策窗口期内多组织收入,努力做大做活政府性基金收入盘子。
(三)保障民生,过好“紧日子”。始终坚持“严”和“紧”的主基调不放松,健全厉行节约长效机制,建立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评估评价体系,集中财力办大事,按照“应减尽减、应压必压、可延尽延、该禁必禁”的原则,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支出继续保持只减不增,持续严控会议、培训、庆典、论坛、活动等经费,严禁大手大脚花钱。严格按照“三保”支出优先原则,统筹合理安排财政支出,确保“三保”支出预算不留缺口。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保障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作的资金需求,确保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统筹财力兜牢民生底线,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扎实办好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关键小事”、民生实事。加强教育、卫生、住房、社保、养老、就业等社会事业的保障力度。
(四)强化监管、讲求绩效。加大财政监管力度,强化对重大财税政策落实情况监督、重大专项监督和重点领域会计监督,确保重大政策项目财力可持续、绩效有保障、风险可控制。优化项目绩效管理,加快建设全方位、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将绩效理念深度融入预算管理中,强化绩效管理激励约束,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推进绩效结果与预算安排有机衔接,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推动各部门由“护盘子、争资金”向“谋项目、讲绩效”转变,让钱花出高质量。持续推进数字化改革,深入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依托收支运行智管系统,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监测单位支出情况,确保风险管控到位,实现从资金分配源头到资金支付末端闭环追踪。
各位代表,我们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锐意进取、攻坚克难,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辰溪而奋勇前进!
第二部分:辰溪县2025年政府预算公开表(附后)
第三部分:2024年末辰溪县地方政府债务预决算公开表(附后)
第四部分:相关说明
一、转移支付安排情况说明
2025年辰溪县预计上级转移支付收入277905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6808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预计244827万元,专项转移支付26270万元。
二、举借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情况
截至2024年底,辰溪县政府债务限额为59.4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7.21亿元,专项债务限额32.28亿元;政府债务余额为59.0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为27.10亿元,专项债务为31.98亿元,均控制在债务限额范围内。因年初上级转贷限额额度暂未下达,2025年年初一般债务限额及余额、专项债务限额及余额情况与2024年年末情况一致。
(二)2024年政府债券发行及还本付息情况
2024年我县政府债券发行13.13亿元,其中新增政府债券6.71亿元(一般债券1.09亿元,新增专项债券5.62亿元),2024年发行再融资债券6.42亿元(一般债券再融资债券3.60,专项债券再融资债券2.82亿元)。
2024年政府债务还本支出0.41万元,其中:一般债务还本支出0.11亿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0.3亿元。
2024年政府债务付息支出1.5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付息支出0.71亿元,专项债务付息支出0.81亿元。
(三)2024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59.49亿元,2024年我县政府债务收入13.13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收入1.09亿元,新增专项债券收入5.62亿元,再融资政府债券6.42亿元。
新增债券资金使用安排情况:公路建设、学校建设、市政建设、土地储备、保障性住房、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农林水建设、能源基础设施、重大工程支出等。
(四)2025年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预算情况
2025年我县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支出预算20798万元,其中:一般债券还本付息支出11586万元,专项债券还本付息支出921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710万元,较2024年减少375万元,下降17.9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数为1423万元,较上年增加47万元,增长3.42%,主要是因为县机关事务中心及县公安局公务用车购置费较上年增加。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为39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为1029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287万元,较上年减少422万元,下降59.52%。按照“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2025年我县将进一步严格规范“三公”经费,控制规模和标准,严格执行预算管理等相关规定,确保全县“三公”经费逐年下降。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及重大政策、项目绩效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完善和加强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先后出台了《中共辰溪县委办公室 辰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辰溪县县级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辰办发〔2022〕8号)、《中共辰溪县委办公室 辰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辰溪县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办法>的通知》(辰办发〔2022〕9号)、《中共辰溪县委办公室 辰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辰溪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辰办发〔2023〕8号)、《辰溪县部门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办法》(辰财〔2023〕98号)等一系列文件,从制度上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部纳入绩效管理,实现“四本”预算全覆盖。2024年重点对辰溪县2023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火马冲镇油茶产业发展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EPC)、龙头庵乡初级中学乡镇标准化寄宿制学校项目等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并积极开展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债务等重点领域的财政绩效评价,进一步拓宽绩效管理范围。2025年将进一步完善我县“3+N”财审联动机制,努力将财政的每一分钱用在“刀刃”上,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绩效评价结果与下一年度的预算安排挂钩,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二)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落实重大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全过程监管。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印发实施《辰溪县部门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办法》,对县级拟新安排通过预算资金安排200万元以上的重大政策和项目,通过现场调研、专家咨询、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方法,开展重大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并出具评估结论,评估结论达到“良好”以上的项目才能进入项目库,准予列入预算,绩效评估结论未达到“良好”的不得列入预算,评估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通过现场调研、风险预估等方式,同步运用“3+N”新模式强化民生实事的事前评估机制,开展民生实事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并提出绩效短期目标,目标完成情况直接影响项目最终结算。强化事中绩效监控,逐步建立“部门单位自评+部门和财政重点评价”的绩效评价机制。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完善预算单位财政预算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对全县所有预算部门(单位)绩效管理工作进行半年和年终两次考核评估,实行现场亮分、排出名次,全面晒出绩效“成绩单”。按照《辰溪县县级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暂行办法》,建立绩效评价结果等级与年度预算挂钩机制。重点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的,在下年预算中优先保障;绩效评价结果为“良”的,相关支出原则上按零增长控制;绩效评价结果为“中”的,原则上应按照不低于预算总额的10%进行压减;绩效评价结果为“差”的,原则上应予以撤销或退出,切实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建设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对全部资金2025年绩效目标进行实质性审核,提交县人代会审议,与预算同步批复下达。部门整体支出及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含涉及民生、基建、环保、乡村振兴等重大政策及重大项目的绩效目标)随各单位部门预算一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