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溪县龙头庵乡龙头庵村、茶园村、大村村等8个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
发布时间:2024-11-15 10:00 信息来源:辰溪县龙头庵乡
2024年10月21日,乡党委书记熊晓红同志组织召开《辰溪县龙头庵乡龙头庵村、茶园村、大村村等8个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成果的专题审查会。乡人民政府班子成员、各站所(中心)相关人员、相关村代表参加会议。
会上,乡人民政府介绍了规划编制工作开展情况,编制技术单位汇报《辰溪县龙头庵乡龙头庵村、茶园村、大村村等8个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成果,与会单位人员对文本和图纸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听取了规划成果汇报后,分别从政策要求、内容规范、村庄需求等不同角度对规划成果进行了全方位的讨论,提出了具有前瞻性、针对性、可行性的意见建议。
会议原则同意该规划成果,并提出以下审议意见,编制技术单位进一步优化完善规划成果后按程序上报:
龙头庵村:
一、建议规划项目的投资规模应与本村财力和县级财政向该村投资力度相匹配;建议发展目标、思路和功能定位相互匹配;
二、建议完善旅游服务设施用地的布局和规模;
三、规划范围为行政区域面积340.12公顷,村庄分类引导属于集聚提升类;
四、建议注重龙头庵村历史文物保护,与上位规划衔接,结合产业发展,开展布局农文旅建设项目。
大村村:
一、建议完善村民建房需求布局;对基础设施和公共环境进行完善,促进村内第二产业的发展;
二、环卫设施规划内容应补充完善,模式建议采用“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收运处置体系;
三、建议补充规划几条村产业路。
长田村:
一、规划范围为行政区域面积905.81公顷,村庄分类引导属于集聚提升类;
二、建议规划补充村民活动广场、村组老年活动中心、停车场、垃圾收集点等服务设施布局;
三、建议为村庄未来产业发展预留用地。
茶园村:
一、建议厘清文教卫等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基础设施建设需求,优化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布局;
二、建议新增村民建房用地,规定的村民建房用地面积应与《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四十四条一致。
三、建议优化村庄产业发展布局。
雪峰村:
一、进一步对接村委,核实村名建房需求,保障用地充足合理。
二、建议合理规划布局停车场、村民活动广场设施选址;
塘冲村:
一、建议规划项目的投资规模应与本村财力和县级财政向该村投资力度相匹配;建议发展目标、思路和功能定位相互匹配;
二、建议新增商业用地,为村庄未来旅游产业预留用地。
三、建议核实重点项目表内容,避免项目重复,停车场、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等具体位置;
四、建议注重塘冲村历史文化,历史故事等的挖掘,和上位规划有效的衔接起来。
石溪口村:
一、建议完善村民建房需求布局;对基础设施和公共环境进行完善,促进村内第二产业的发展;
二、建议进一步对接村委,核实村民建房需求,保障用地充足合理。
中溪口村:
一、规划范围为行政区域面积369.64公顷,村庄分类引导属于城郊融合类;
二、建议规划补充村民活动广场、村组老年活动中心、停车场、垃圾收集点等服务设施布局;
三、建议为村庄未来产业发展预留用地。
龙头庵乡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