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2-28 14:59 信息来源:湖南长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辰溪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第三方机构验收服务项目,政府采购编号:辰财采计〔2018〕172,委托代理编号:HNCSZB-2018-HHCG-178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辰溪县发展和改革局村级光伏扶贫电站第三方机构验收服务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辰财采计〔2018〕172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预算(元) |
C09 | 辰溪县发展和改革局村级光伏扶贫电站第三方机构验收服务项目 | 264000.00 |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
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
C09 | 辰溪县发展和改革局村级光伏扶贫电站第三方机构验收服务项目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见采购文件 |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 √ ) 否( ) | 是(√ ) 否( ) | 是( √ ) 否( )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合格投标人;
(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①供应商须具备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CMA证书(计量认证证书)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CNAS证书(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且均在有效期内。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格式见附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6、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其他说明:(1)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非法人组织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及其他说明。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必须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并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格式见附件)。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怀化市鹤城区迎丰东路顺天财富大厦顺意阁22楼2214室(指定地址)。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采购活动。
六、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文件售价
在谈判小组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后一日内电话通知供应商前来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为:湖南长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怀化市鹤城区顺天财富大厦顺意阁22楼2214室)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详见谈判文件
八、本次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政府采购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辰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辰溪县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745-5232176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长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怀化市迎丰东路顺天财富大厦顺意阁22楼2214室
联系人:段先生
联系电话:0745-2722766
附件:点击下载表格.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