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财政信息 > 政府采购 > 招标信息

辰溪县石溪口村等89个贫困村建设5340KW光伏 扶贫电站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取公告

发布时间:2017-06-01 09:11 信息来源:发改局

1、项目名称:辰溪县石溪口村等89个贫困村建设5340KW光伏扶贫电站项目

2、招标人名称:辰溪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3、招标人地址:辰溪县政府大院

4、实施地点:辰溪县22个乡镇89个贫困村以单位或联村方式建设39个光伏扶贫电站。

5、选定方式:随机抽取

6、工程概况:

1)本项目已由县发改局以辰发改能〔20175 号文件批复该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2)项目概况:每个村级光伏扶贫电站装机60KW,全县89个村装机规模总计为5340KW。该项目利用荒坡闲地约133.5亩,受益建档立卡贫困户707327964人。

3)投资额度:光伏组件和逆变器等设备采购价格按照湘发改能源〔2017341号文件规定每瓦不超过7元,估算投资为3738万元,项目土建工程估算为640万元,总投资估算为4378万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整合扶贫资金、省级预算内投资基本建设专项资金。

7、代理费用:按开工项目分段付费,费用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湘价服〔2003147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标准计取,由中标人支付。

8、代理内容:接受委托,提供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招标代理咨询,编制招标文件、接受初审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并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调合同的签订等服务。

9、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工程招标代理暂定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含中级),同时需具备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人员证(不含公司返聘人员)或招标师证。

3)具备良好的信誉、诚实信用,没有不良记录。

10、报名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拟任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带其本人身份证和以下资料:①单位介绍信(公告期内);②法定代表人和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及其身份证。(以上资料必须在有效期内,留存完整复印件二份,须加盖原始单位公章。)

11、凡有意参加招标代理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请于201761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62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到辰溪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政府4422室)报名。

12、本项目选定代理机构的办法按《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定办法》的随机抽取法,随机抽取的时间为201762日下午5:00,地点为辰溪县发展和改革局会议室。

抽取程序如下:

1)招标人通知投标人到场后,在招投标监督机构监督下,由操作人员按照进入公开随机抽取程序的投标人数额,向抽取机内放入大于或同等数量的号码。

2)按投标人报名的顺序,每个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公开随机抽取一个号码,投标人抽取的号码即代表该投标人的号码,并公布每个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

3)将所有抽取确定的号码放入抽取机内,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其中的三个号码。

4)随机抽取的第一个号码相对应投标人为第一候选人,第二、第三个号码相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第三候选人。

5)对抽取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资格的方可正式确定为中标候选人,当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不合格时,招标人可以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当三名候选人均不符合要求时,应重新组织随机抽取。

6)招标人依据抽签后审查结果确定中标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13、抽取的候选人在招投标监督部门的监督下由业主验以下原件:①单位介绍信(公告期内);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分公司营业执照(无分公司不需提供);③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④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的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人员证书或招标师证、身份证、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及其劳动合同书(合同期限不得少于一年);⑤三名专职人员证书。⑥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无行贿受贿记录证明(须在有效期内)。(以上资料必须在有效期内,留存完整复印件二份并装订成册,须加盖原始单位公章。)

14、招标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辰溪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李先生  5243038    13874406277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 0745-5232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