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财政信息 > 政府采购 > 招标信息

辰溪县桥头乡、石碧乡土地整治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4-08-27 17:58 信息来源:辰溪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辰溪县桥头乡、石碧乡土地整治项目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辰溪县桥头乡、石碧乡土地整治项目已由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国土资源厅以湘财建[2013]411号文,辰溪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辰发改招[2014]34号文核准,建设资金为省级土地综合整治专项资金。招标人为辰溪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洞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辰溪县桥头乡、石碧乡土地整治项目施工监理

2.2 招标编号:HNDTC2014-GC(JL)-164

    2.3 建设地点:辰溪县桥头乡、石碧乡。

2.4 建设规模:建设总规模为约2434.40公顷,工程施工费为约6188.95万元,工程监理费约104.6万元。

2.5 招标范围:辰溪县桥头乡、石碧乡土地整治项目施工监理。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三个阶段的监理服务工作施工工程中环境保护和施工安全的监理。

2.6 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至项目缺陷责任期满且在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备案止。

2.7质量等级要求:应达到现行相关的国家施工验收技术规范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工商营业执照的企业。

3.2 必须是在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备案的甲级资质监理单位(省土地综合整治局下文禁止投标或取消投标资格的除外)。

3.3 驻地总监理工程师应为本单位在职职工且应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及中级技术职称证书和《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监理培训证书》。

3.4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为本单位在职职工且应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和《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监理培训证书》。

3.5 监理员应为本单位在职职工且应具有《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监理培训证书》。

3.6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必须符合湘国土资办发[2009]70号《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监理导则(试行)》文件规定。

3.7 企业近五年来必须承担过土地综合整治类似工程的监理业绩。

3.8 根据《进一步规范省以上投资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工程监理工作的通知》(湘土整发[2012]31号)文件规定对监理人员培训证原件进行押证管理,现场监理人员需与押证人员一致。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1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 2014 8 27 日至 2014 8 31 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节假日不休息)到湖南洞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南省长沙市东塘劳动西路26号湖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总院内)购买招标文件。

各投标人报名时其法定代表人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项目拟任驻地总监理工程师)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备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

①有效单位介绍信;

②法人代表证明材料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

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④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⑤组织机构代码证;

⑥本工程拟任驻地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要求的监理工程师证书、职称证书、《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监理培训证书》;

⑦近五年类似工程监理业绩证明资料;

⑧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上述所有资料要求验原件,留加盖行政公章复印件一套,否则其投标申请将不予受理。

4.2本次招标项目共分 1个标段。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购买时缴纳,售后不退。图纸及相关资料由各单位自带U盘拷贝电子版。

5.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

6.1本次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或通过其他账户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保证金于开标前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到账为准。具体账号见招标文件。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为2014091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地点:湖南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湖南省长沙市东二环一段1130号湖南国际商务中心)(时间和地点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2开标时省内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准时参加;湖南省以外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和总监工程师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督管网及辰溪县政府网同时发布。

9.  行政监督

严格按照现行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组织招标活动,并接受辰溪县招投标监督机构的行政监督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辰溪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联系人:郑先生  底先生

  话:13973076294   13874479937

代理机构:湖南洞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女士  黄先生

    话:0731-85607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