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溪县桥头乡、石碧乡土地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4-08-28 15:52 信息来源:辰溪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招标公告
辰溪县桥头乡、石碧乡土地整治项目(项目名称简称:辰溪县土地整治项目)已由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国土资源厅以湘财建[2013]411号文批复,辰溪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辰发改招[2014]34号文核准,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辰溪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湖南洞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为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名称:辰溪县桥头乡、石碧乡土地整治项目
1.2 招标编号:HNDTC2014-GC(GT)-163
1.3 招标范围: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及其它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1.4 项目规模:2434.40公顷
1.5 建设地点:辰溪县桥头乡、石碧乡
1.6 工程施工费:约6188.95万元
1.7 工 期:180 天
1.8 质量要求:达到符合国际TD/T1011-1013-2000《土地开发整理标准》、《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1.9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分为13个标段,各标段划分情况详见附表。
项目名称 |
标段名称 |
建设地点 |
合理定价 (万元) |
备注 |
辰溪县桥头乡、石碧乡土地整治项目 |
第一标段 |
柞溪、麻阳铜矿 |
576.41 |
公开招标 |
第二标段 |
李家湾、蛇形 |
457.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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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标段 |
双桥 |
49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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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标段 |
湘子坡、报木洞 |
454.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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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标段 |
西庄坪、岩桥垅 |
44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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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标段 |
土地坳 |
438.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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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标段 |
洞脑上 |
43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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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标段 |
晓滩、谢家坪 |
527.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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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标段 |
装粮埠、钟家人、岩地 |
440.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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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标段 |
沃水塘、土溪坎 |
525.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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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标段 |
老溪垅 赵家湾 黄茅田 |
43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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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标段 |
新店、凉亭湾 |
505.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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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标段 |
田家垅、周家湾 |
461.51 |
备注:最终资金预算以两厅批复的文件为准,最终的合同综合单价及总额不得低于工程施工费下达数的95%(工程量不变)。
二、投标申请人资质要求:
2.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是在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原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以下简称“省整治局”)备案并在省整治局网站最新公布的湖南省省以上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单位合格投标人(省整治局下文禁止投标或取消投标资格的除外);合格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单位资质和法人代表等相关信息必须与省整治局网站公布的最新信息保持一致,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2 依法取得建设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没有被建设部门吊销。
2.3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应具有上岗证,且无在建。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各投标人不分标段报名且只能报一个名。本项目为农村土地开发工程,投标人在报名前须充分了解施工现场,施工过程中材料安排、施工安排、施工给周边带来的影响及沟通与协调等事项全部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解决,并不得影响施工质量及进度。根据湘土整发[2014]17号文件的规定,在确定施工单位后,施工单位需及时进场施工。中标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施工单位必须签订合同;如无影响施工的客观因素,施工单位在签订合同15个工作日内必须进场施工。违反上述规定建设单位将取消施工单位中标资格。投标人在施工过程中要具备处理工农矛盾的能力,施工单位无正当理由,施工进度缓慢,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跟踪审计单位三方认定不能按期完工,建设单位有权责令施工方中途结算退场,并另行安排施工单位进场完成未完工工程的施工。
2.5参与投标的项目经理(拟任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是在省整治局网站最新公布的湖南省省以上投资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合格项目经理,须持有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证》、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经理培训证》(2012年以前为《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项目经理培训证》,以下简称“项目经理培训证”);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项目经理培训证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保持一致,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在缴纳工程投标保证金时,需明确并注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项目经理,一旦确定则不得更改,直至本项目开标结束该项目经理不得参加其他项目的投标,一经查实,省整治局将对相关单位及人员予以严肃处理;
2.6根据《关于加快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防腐败机制建设的意见》(“湘国土资发[2011]32号”)规定,在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关于公布2013年度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及其相关人员诚信考核结果的通知》”湘土整发[2014]19号“文件核定的被评为先进的项目经理在不更换施工单位的前提下,参加本项目工程招投标时,可直接获得“合理定价评审连续两轮抽取法”中的第二轮抽签资格。但被评为先进的项目经理进入第二轮的人数不得超过进入第二轮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如超过三分之一,通过抽签方式确定进入第二轮的单位。该奖励措施只能在下一年度各类省以上投资项目工程招投标时使用,中标后,不得再次使用;
2.7根据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湘土整发[2014]17号文件的规定对中标单位项目经理培训证原件及建造师证原件进行押证管理,项目经理培训证原件及建造师证原件报名时留存至招标代理机构,中标后上交省土地综合整治局进行押证管理直至项目验收;
2.8依据五厅局联合下发《湘国土资发[2011]32号》文件规定,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由招标代理机构将所有中标及备选的施工单位名单抄送给招标人,由招标人报当地纪委、检察院对中标单位企业进行核查,发现有违法违规及提供虚假资料的单位,一律取消中标资格。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3.1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2014年8月28日至2014年9月1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到湖南洞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湖南省长沙市东塘劳动西路湖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总院内)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办理。
3.2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图纸及其他资料费每套售价600元(请各单位自带U盘拷贝电子版),共计1000元。(售后不退)。
3.3 报名须知: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须为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到场并携带以下资料原件:
(1)单位介绍信;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营业执照副本;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6)企业开户许可证;
(7)项目经理(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及B证、项目经理培训证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
(8)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岗位证书、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证明和近一年的社保、医保、工伤保险等证明材料报名;
(9)法人承诺函(见附件1)及投标价格承诺书(见附件2);
如以上原件正在年检,则必须提供年检单位出具的有效盖章证明原件,否则不予认可。以上报名资料除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书、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和“全省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项目经理培训证”留存原件(其中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和“全省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项目经理培训证”中标后将此两证押至省土地综合整治局直至项目验收合格),其余均应留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原始公章印的复印件一套;注册建造师证、B证的注册单位均须与投标申请人单位相一致。报名资料必须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报相关部门追究责任。
四、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4.1本项目工程投标为现场报名环节,在规定时间内具备投标资格的施工单位(包括先进项目经理参与本项目投标)需将工程投标保证金按要求缴纳至指定账户,缴纳时并注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项目经理姓名,已缴纳工程投标保证金并同时注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项目经理姓名的则视为已确认参与本项目投标;
4.2 为防止挂靠、围标串标行为,每个投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元)。
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汇至指定账户。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付款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保证金无效(不受理网上银行转账,必须到银行柜台缴纳投标保证金)。
指定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开户名称:辰溪县非税收入管理局汇缴结算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辰溪县支行
开户账户:4300 1506 0720 5000 1400
联 系 人:彭女士 联系电话:13574595508
(1)投标人在汇工程投标保证金时需在相关备注上注明“辰溪县土地整治项目保证金+拟派项目经理姓名”(包括标点符号不得超过20个字),并要求汇款银行将备注(或附言)完全录入到柜面系统。优秀项目经理报名需注明“辰溪县土地整治项目保证金+拟派项目经理姓名+优”,包括标点符号不得超过20个字。未注明项目简称和拟派项目经理姓名的将不被受理,由此造成无法查实保证金是否到账和核实项目经理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2014年8月28日至2014年9月3日17:30时(北京时间)止,以招标人开具的到账收据为准,未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4.3本项目根据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文件湘土整发[2012]41号文规定,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银行到账时间的先后顺序即为“合理定价评审连续两轮抽取法”的抽签顺序。
4.4报名单位按标段数超过1:8的比例(含使用优秀项目经理报名的合格投标单位),按报名顺序抽签入围(使用优秀项目经理报名的合格投标单位,如报名数超过“合理定价评审连续两轮抽取法”第二轮抽取数的三分之一,抽签入围,未超过直接入围),未超过标段数1:8的比例直接入围。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为2014年09月19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地点:长沙市锦绣农庄(长沙市西郊雷锋大道9.9公里处)(时间和地点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本项目评标办法:
本项目按“合理定价评审连续两轮抽取法”确定中标单位。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网、辰溪县政府网发布。
八、本次招投标的行政监督:
严格按照现行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组织招标活动,并接受招投标监督机构的行政监督。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辰溪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联系人:郑先生 底先生
电 话:13973076294 13874479937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洞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东塘劳动西路26号湖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总院内
联系人:陈女士 黄先生
电 话:0731-85607772
附件1
法人承诺函
(业主名称):
我作为 (项目名称) 项目的投标人,现对参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作如下承诺:
一、承诺严格按照五厅局联合下发《湘国土资发[2011]32号》文件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投标,我公司参与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在国土及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包括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无任何在建工程;中标后至项目完工前该项目经理不参与其它工程投标;开标前上交投标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和项目经理培训证。
二、承诺在招标投标工作中坚决不出现弄虚作假、伪造资质、围标、串标等行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发生非法挂靠、倒手转包、分包等违法行为。
三、承诺积极配合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当地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业主)的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履行相关规定,并接受监督与检查。
四、如有违反上述承诺,本单位自愿接受以下处罚:如在投标阶段出现违规,项目经理取消备案资格,单位通报批评;如在中标公示阶段出现违规,中标无效,项目经理取消备案资格,单位黄牌警告;如在实施阶段出现违规,项目经理取消备案资格,单位黄牌警告。
特此承诺!
单位名称: (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投标价格承诺书
招 标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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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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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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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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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报价范围 |
每个标段的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全部招标工程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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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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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修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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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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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我公司同意按本项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公布的合理定价进行投标,完全接受各个标段的“工程量清单合理价”中的所有工作内容,同时接受招标文件中有关合同条款和工程变更的有关计价结算方法,工程量增减的计价原则,并同意按发布各标段的工程量清单签订施工合同。一旦我公司抽签中标,将受上述条款的约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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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盖章)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注:本招标项目各标段工程量清单均由招标人提供,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不需要编制投标报价,只需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最终财评审核价进行响应承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所提交的工程量清单为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且每页都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姓名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未盖章或签字者作无效投标处理。没有书面确认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作无效投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