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召开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相关文件听证会
发布时间:2012-08-09 08:17 信息来源:辰溪县政府门户网站
听证会现场
副县长梁芊作重要讲话
为进一步规范城市规划区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活动,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8月8日,《辰溪县城市规划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和《辰溪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听证会在国土资源局五楼会议室召开。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梁芊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法制办主任刘明红主持会议,县人大、政协、县政府办、监察、司法等相关职能部门以及城郊乡、辰阳镇、锦滨乡各村的村民代表等50余人参加听证会。
近年来,辰溪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化市城市规划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了《辰溪县城市规划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和《辰溪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
听证会上,代表们畅所欲言、各抒己见,积极为本次听证会讨论的《辰溪县城市规划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征求意见稿)》和《辰溪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建言献策。会上,代表们还就征求意见稿的征地补偿标准、补偿安置形式、内容条款的文字表述和过渡安置费用等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县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就代表提出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了详细解答。代表们普遍认为,此次讨论的文件内容详细,具有操作性,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梁芊指出,征地拆迁事关群众利益和城市发展大局,要充分考虑征地拆迁的合法性,因地制宜,着眼长远,进一步完善《辰溪县城市规划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和《辰溪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文件起草单位要对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整理归纳,对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业标准进行修改,并报县人民政府予以研究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