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溪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管理2025年度
发布时间:2026-07-08 10:10 信息来源:辰溪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辰溪产业开发区
生态环境管理2025年度自评估报告
编制单位:辰溪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12月
目 录
辰溪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管理
2025年度自评估报告
一、园区概况
辰溪产业开发区位于怀化市辰溪县,园区代码S439106,园区级别为省级工业园区,主导产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1.1园区发展历史沿革和发展现状
(1)园区规划环评批复(含调扩区、跟踪评价)情况
2010年8月9日辰溪产业开发区取得原湖南省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关于辰溪县火马冲工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湘环评〔2010〕227号),规划面积600公顷,主导产业为依托本地矿产品资源丰富和矿产品加工企业连片成套的优势,发展化工(电石及下游产品)、冶金、建材、莫来石、农产品加工、高新技术等产业。
2021年12月27日取得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出具的《关于辰溪产业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意见的函》(湘环评函〔2021〕41号),评价面积为核准区的217.84公顷,主导产业为非金属矿制品、电子元器件。
2025年6月4日辰溪产业开发区取得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出具的关于《辰溪产业开发区调区扩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湘环评函〔2025〕9号),规划面积为核准区的335.67公顷,形成火马冲工业基础产业综合园、城南电子信息产业园、孝坪军民融合特色产业园“一区三园”的空间发展格局,其中孝坪军民融合特色产业园面积23.69公顷,主要发展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金属制品业和仓储物流;城南电子信息产业园面积39.52公顷,主要发展电子信息业及相关产业链;火马冲工业基础产业综合园面积272.46公顷,主要发展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和金属制品业。
(2)园区开发情况
辰溪产业开发区(原名为辰溪工业集中区、辰溪县火马冲工业园),于1992年开始建设。
《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18年版)中对辰溪工业集中区的核准面积为217.84公顷,位于火马冲镇。
2022年8月2日,湖南省发展改革委联合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发文《关于发布辰溪产业开发区边界面积及四至范围的通知》(湘发改园区〔2022〕601号),辰溪产业开发区的总面积为233.71公顷,范围涵盖七个区块,区块一的四至范围:东至沅江南岸,南至大桥小学,西至沅江以南155米处,北至大桥小学以北266米处,面积0.67公顷;区块二的四至范围:东至松溪口,南至大桥村第五组,西至花山坡山脚,北至沅江南岸,面积21.86公顷;区块三的四至范围:东至湘黔铁路,南至辰溪火车站金湘路,西至花桥,北至大桥村,面积138.03公顷;区块四的四至范围:东至G354国道,南至罗家湾村第十四组,西至G354国道以西275米处,北至沅江南岸,面积8.43公顷;区块五的四至范围:东至沪昆高速铁路以西300米处,南至罗家湾村第十四组,西至G354国道,北至G354国道与小河相交处,面积1.59公顷;区块六的四至范围:东至郑家坪村第一组,南至上龙池,西至G354国道,北至黄泥井,面积47.99公顷;区块七的四至范围:东至湘黔铁路,南至县原种场,西至黄家堤,北至万寿村,面积15.14公顷。
2025年调扩区规划环评包含了火马冲片区、城南片区及孝坪片区等三个片区,总面积335.67公顷。
(3)园区布局和产业定位
根据《辰溪产业开发区调区扩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辰溪产业开发区分为三个片区。
片区一(火马冲片区):即火马冲工业基础产业综合园,面积272.46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满眼坨,南至顾家坪村,西至省道250,北至沅江南岸。产业定位为: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和金属制品业。
片区二(城南片区):城南电子信息产业园,面积39.52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马溪以西30米,南至龙头垴村第八组,西至晚溪垄水库以东200米,北至城南大道东路。主要发展电子信息业及相关产业链。
片区三(孝坪片区):孝坪军民融合特色产业园,面积23.69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孝坪煤矿,南至红洞湾,西至漆树岭,北至中溪工区。主要发展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金属制品业和仓储物流。
1.2入园企业基本情况
(1)入园企业数量
截至2025年底,园区已入园工业生产型企业数量51个,其中,上一年度末已入园工业生产型企业数量41个(火马冲片区33家,城南片区7家,孝坪片区1家),本年度内新入园工业生产型企业数量10个。
园区企业环保执行情况如下表1-1。
2、入园企业相关手续的办理情况
(1)环评手续
园区内工业生产型企业中,需办理环评手续的企业数量34家,其余17家企业(怀化市鸿齐阀门有限公司、湖南澜纯阀门有限责任公司、怀化润邦铜业有限公司、湖南威斯曼铜业有限公司、怀化佳森木业有限公司、怀化云欣达木业有限公司、湖南盛苗服装有限公司、怀化依美服饰有限公司、怀化市磊城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湖南享辰箱包配件有限公司、辰溪辰阳电子有限公司、怀化东晨电子有限公司、怀化市旭阳电子有限公司、湖南辰阳斋食品有限公司、怀化市景瑄包装制品有限公司、辰溪县大湘西原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怀化兴旺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无需办理环评手续;需办理环评手续的企业中有33家均已取得环评批复(含环境影响登记表),1家企业正在办理(湖南金澜矿泉水有限公司);本年度新增的10家企业中,有2家已办理环评手续(怀化志帆铜业有限公司、怀化市旭升钟表制造有限公司),1家正在办理环评手续(湖南金澜矿泉水有限公司),7家无需办理环评手续(怀化兴旺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湖南享辰箱包配件有限公司、怀化依美服饰有限公司、怀化润邦铜业有限公司、湖南威斯曼铜业有限公司、怀化佳森木业有限公司、怀化云欣达木业有限公司)。园区无企业未按规定办理环评的情况。
(2)环保验收情况
园区内按要求需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的企业有26家,其余企业无需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目前已有17家企业完成环保竣工验收,9家未完成竣工环保验收手续的企业中,有3家正在办理验收手续,1家整改中,2家企业停产,1家企业在建(湖南鑫立为科技有限公司),2家未建成停工多年(湖南九鼎新材料有限公司、湖南德融晟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3)应急预案的编制与备案情况
园区内按要求需编制应急预案的工业生产型企业17家,其中有12家已完成应急预案编制及备案,1家企业因未建成停建未开展应急预案备案手续(湖南九鼎新材料有限公司),1家企业因整改未验收未完成(怀化合盈新能源有限公司),1家企业因停产未完成(辰溪县展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家在建未完成(湖南鑫立为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德融晟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4)排污许可证申领情况
园区内需办理排污许可申报的企业有51家,其中44家已完成排污许可申报(其中重点管理4家,简化管理10家,登记管理30家),其中7家因停产或未建完待申报(其中重点管理0家,简化管理1家,登记管理6家)。
表 1-1 开发区企业环保执行情况汇总表
|
序号 |
企业名称 |
行业类别 |
国民经济代码 |
环评批复文号 |
是否验收 |
是否办理编制应急预案 |
是否取得排污许可证 |
|
1 |
湖南蓝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的无机盐制造 |
3000/2613 |
湘环评[2007]63号 |
湘环评验[2013]80号 |
一般风险-2021.10 |
91431223736765751B001R-重点管理 |
|
怀环评[2023]11号 |
未建 |
||||||
|
2 |
湖南九鼎新材料有限公司 |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中的铁合金 |
3000/3140 |
怀环评[2023]46号 |
未建成 |
未办理 |
91431223675591128P001P-重点管理 |
|
3 |
湖南华荣硅业有限公司 |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中的铁合金 |
3140 |
湘环评[2009]16号 |
是 |
一般风险 |
91431223691804306X001Z-登记管理 |
|
4 |
湖南省辰溪县正宏肥业有限责任公司 |
磷肥制造 |
2622 |
1995年10月6日辰溪县环保局审批环评报告表 |
是 |
是 |
91431223707466242G002Z-登记管理 |
|
5 |
湖南润东新材料有限公司 |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
3200 |
怀环审[2019]21号 |
自主验收-2022.4 |
一般风险-2020.11 |
91431223MA4PFYCR9R001P-重点管理 |
|
6 |
湖南汉清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林产化学产品制造 |
2663 |
怀环审[2007]10号、怀环函[2014]96号、怀环审2015[13]号 |
怀环审[2015]20号,怀环审[2017]169号 |
2022年1月15日完成修编 |
91431223X17330049H001U-简化管理 |
|
7 |
湖南贝尔动漫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 |
2459 |
登记表备案号:201743122300000033 |
无需办理验收 |
无需办理 |
91431223MA4L2GY39P001Z-登记管理 |
|
8 |
辰溪县家佳味食品有限公司 |
速冻食品制造 |
1432 |
登记表备案号:202043122300000003 |
无需办理验收 |
无需办理 |
91431223MA4L6GB34B001X-登记管理 |
|
9 |
怀化市中三源电子有限公司 |
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 |
3563 |
登记表备案号:201743122300000029 |
无需办理验收 |
无需办理 |
91431223351691202C001W-登记管理 |
|
10 |
辰溪成金建材有限公司 |
水泥制品制造 |
3021 |
怀环审[2014]29号 |
2015.2辰溪县环保局验收 |
一般风险,2022.6.19已完成修编备案 |
91431223090862623D001P-登记管理 |
|
11 |
辰溪县华泥材料有限公司 |
水泥制造 |
3011 |
怀环函[2005]114号 |
是 |
无需办理 |
914312237533718500001P-简化管理 |
|
12 |
湖南省鑫合晟新材料有限公司 |
常用有色金属冶炼 |
3210 |
怀环审[2019]65号 |
自主验收-2022.4 |
一般风险-2022.6(豁免) |
91431223MA4QBFGG1M001V-重点管理 |
|
13 |
辰溪县丹山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
水泥制造 |
3011 |
怀环表[2012]46号、辰环审[2019]9号 |
怀环审[2014]95号 |
无需办理 |
914312237074652908001P-简化管理 |
|
14 |
辰溪县君武建材有限公司 |
石灰和石膏制造 |
3012 |
辰环审[2020]1号 |
自主验收-2021.1 |
一般风险-2021.1(豁免) |
91431223MA4QHKHY15001P-简化管理 |
|
15 |
怀化市星辰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
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 |
2926 |
怀辰环评[2021]1号 |
自主验收-2022.11 |
一般风险-2021.9(豁免) |
91431223MA4RCKR43R001U-简化管理 |
|
16 |
辰溪县湘田食品有限公司 |
方便面制造 |
1433 |
怀辰环评[2021]4号 |
否 |
无需办理 |
91431223MA4RBKKJ6P001Z-登记管理 |
|
17 |
辰溪成金石业有限公司 |
粘土及其他土砂石开采 |
1019 |
怀环审[2018]2号 |
是 |
无需办理 |
914312237991177272001Y-登记管理 |
|
18 |
怀化合盈新能源有限公司 |
锂离子电池制造 |
3841 |
怀辰环评[2021]10号 |
整改中 |
否 |
91431223MA4TCXMX61001X-登记管理 |
|
19 |
辰溪县展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建筑材料制造 |
3039 |
怀辰环评[2021]6号 |
否 |
否 |
91431223MA4T1XJB7B001Y-简化管理 |
|
20 |
辰溪县楚宁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
耐火陶瓷制品及其他耐火材料制造 |
3089 |
怀辰环审[2020]14号 |
自主验收-2022.1 |
已备案 |
91431223MA4Q0CA04H001Y-登记管理 |
|
21 |
怀化昇发铜业有限公司 |
阀门和旋塞制造 |
3443 |
登记表备案号:202243122300000019 |
无需办理验收 |
无需办理 |
91431223MA7BWQE63U001Z-登记管理 |
|
22 |
怀化市泰利铜业有限公司 |
阀门和旋塞制造 |
3443 |
登记表备案号:202243122300000016 |
无需办理验收 |
无需办理 |
91431223MA7D0A1X57001W-登记管理 |
|
23 |
怀化市宏泰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
阀门和旋塞制造 |
3443 |
登记表备案号:202243122300000020 |
无需办理验收 |
无需办理 |
91431223MA7CDRUE0A001X-登记管理 |
|
24 |
怀化集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其他通用零部件制造 |
3489 |
登记表备案号:202243122300000023 |
无需办理验收 |
无需办理 |
91431223MA7AUXRW64001W-登记管理 |
|
25 |
怀化市金庭建材贸易有限公司 |
其他建筑材料制造 |
3039 |
怀辰环评〔2023〕2号 |
自主验收-2023.12 |
一般风险-2023.12(豁免) |
91431223MAC0RBLR0M001U-简化管理 |
|
26 |
湖南德融晟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
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
4220 |
怀辰环评〔2023〕4号 |
在建 |
建成投产前办理 |
试生产前办理 |
|
27 |
怀化市鸿齐阀门有限公司 |
阀门和旋塞制造 |
3443 |
无需办理登记表 |
无需办理验收 |
无需办理 |
91431223MA7KUT8Q4T001W-登记管理 |
|
28 |
湖南澜纯阀门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未列明金属制品制造 |
3399 |
无需办理登记表 |
无需办理验收 |
无需办理 |
91431223MA7CE11L80001W-登记管理 |
|
29 |
怀化市鸿恩新能源有限公司 |
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加工 |
2542 |
怀辰环评〔2024〕4号 |
自主验收-2025.3 |
无需办理 |
91431223MAD5UBD1XH001U-简化管理 |
|
30 |
辰溪县广润砂石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
3099 |
怀辰环评〔2024〕7号 |
自主验收 |
一般风险-豁免 |
91431223MABUT6TW5D001W-登记管理 |
|
31 |
怀化锦辰源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
3099 |
怀辰环评〔2024〕9号 |
试生产 |
无需办理 |
91431223MADE0PHL12001Y-登记管理 |
|
32 |
湖南鑫立为科技有限公司 |
黑色金属铸造 |
3391 |
怀辰环评〔2024〕10号、怀辰环评〔2025〕25号 |
在建 |
建成投产前办理 |
91431223MA7MA30P71001Q-简化管理 |
|
33 |
怀化志帆铜业有限公司 |
铜冶炼 |
3211 |
怀辰环评〔2025〕28号 |
正在开展验收 |
无要求 |
正在办理 |
|
34 |
怀化市旭升钟表制造有限公司 |
其他未列明金属制品制造 |
3399 |
怀辰环评〔2025〕26号 |
正在开展验收 |
无需办理 |
正在办理 |
|
35 |
湖南金澜矿泉水有限公司 |
瓶(罐)装饮用水制造 |
1522 |
正在办理 |
办理完环评手续才能验收 |
无需办理 |
办理完环评手续及建成后才办理 |
|
36 |
怀化润邦铜业有限公司 |
阀门和旋塞制造 |
3443 |
无需环评 |
无需验收 |
无需办理 |
正在办理 |
|
37 |
湖南盛苗服装有限公司 |
服装加工 |
18 |
无需环评 |
无需验收 |
无需办理 |
91431223MADEBMJL6X001X-登记管理 |
|
38 |
湖南威斯曼铜业有限公司 |
通用零部件制造 |
348 |
无需环评 |
无需验收 |
无需办理 |
在建 |
|
39 |
怀化佳森木业有限公司 |
木材加工 |
201 |
无需环评 |
无需验收 |
无需办理 |
91431223MAEG3L4653001Z-登记管理 |
|
40 |
怀化云欣达木业有限公司 |
木材加工 |
201 |
无需环评 |
无需验收 |
无需办理 |
91431223MAEWLKU879001Y-登记管理 |
|
41 |
怀化依美服饰有限公司 |
服装加工 |
18 |
无需环评 |
无需验收 |
无需办理 |
91431200MAE0RTBY7U001X-登记管理 |
|
42 |
怀化市磊城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机械零部件加工 |
3484 |
无需环评 |
无需验收 |
无需办理 |
91431202MA4QGED06M001Z -登记管理 |
|
43 |
湖南享辰箱包配件有限公司 |
其他日用杂品制造 |
4119 |
无需环评 |
无需验收 |
无需办理 |
正在办理 |
|
44 |
辰溪辰阳电子有限公司 |
电子零部件加工 |
39 |
无需环评 |
无需验收 |
无需办理 |
91431223MA4RGGQ64J001Y-登记管理 |
|
45 |
怀化东晨电子有限公司 |
电子零部件加工 |
39 |
无需环评 |
无需验收 |
无需办理 |
91431223MACXBB957N001X-登记管理 |
|
46 |
怀化市旭阳电子有限公司 |
电子零部件加工 |
39 |
无需环评 |
无需验收 |
无需办理 |
91431223MABM2PPQ83001X-登记管理 |
|
47 |
湖南辰阳斋食品有限公司 |
米、面制品制造 |
1431 |
登记表备案号:202243122300000023 |
无需验收 |
无需办理 |
91431223MA4QW9W276001W -登记管理 |
|
48 |
湖南旭联科技有限公司 |
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 |
39 |
无需环评 |
无需验收 |
无需办理 |
91431223MA4Q5YD78Y001Z-登记管理 |
|
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
2929 |
怀辰环评〔2024〕13号 |
自主验收 |
||||
|
49 |
怀化市景瑄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
皮箱、包(袋)制造 |
1922 |
无需环评 |
无需验收 |
无需办理 |
91431223MADQG8UB44001W-登记管理 |
|
50 |
辰溪县大湘西原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蔬菜加工 |
1371 |
无需环评 |
无需验收 |
无需办理 |
914312233294654288001X-登记管理 |
|
51 |
怀化兴旺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电声器件及零件制造 |
3984 |
无需环评 |
无需验收 |
无需办理 |
91431223MAEX9L5783001W-登记管理 |
1.3园区总量控制指标及落实情况
根据《辰溪产业开发区调区扩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湘环评函[2025]9号”,园区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化学需氧量53.64t/a,氨氮5.18t/a,总磷0.583t/a,二氧化硫138.29t/a,氮氧化物278.60t/a,VOCs32.16t/a。
园区2025年度新增10家企业;2025年度主要水污染物实际排放量为化学需氧量1.2398t/a、氨氮0.3068t/a;主要大气污染物实际排放量为:二氧化硫10.675t/a、氮氧化物39.451t/a,VOCs0.1323t/a,均满足总量控制指标。
园区2025年度共产生一般工业固废45196.61t/a,危险固废 1.2031t/a。
园区2025年度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见下表1-2:
表1-2 园区2025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汇总表(单位:t/a)
|
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
SO2 |
NOx |
VOCs |
|
10.675 |
39.451 |
0.1323 |
|
|
水污染物排放量 |
COD |
NH3-N |
|
|
1.2398 |
0.3068 |
||
|
固体废物产生量 |
一般工业固废 |
危险废物 |
|
|
45196.61 |
1.2031 |
||
二、环境管理情况
(一)与规划环评要求落实情况
1、规划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情况
辰溪产业开发区于2010年8月9日获得原湖南省环保厅出具的《辰溪县火马冲工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湘环评[2010]227号);于2021年12月27日获得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出具的《关于辰溪产业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意见的函》(批复文号:湘环评函[2021]41号);于2025年6月4日取得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出具的关于《辰溪产业开发区调区扩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湘环评函[2025]9号)。园区规划环评批复、跟踪评价批复及调扩区审查意见的具体要求落实情况见下表。
表2-1 2010年规划环评批复落实情况一览表
|
序号 |
“湘环评[2010]227号”文件环评批复要求 |
批复执行情况 |
落实情况 |
|
1 |
进一步优化规划布局,集中区内各功能区相对集中;严格按照功能区划进行开发建设,处理好工业、生活、配套服务等各功能组团的关系,充分利用自然地形和绿化隔离带使各功能区隔离,确保功能区明确、产业相对集中、生态环境优良。集中区配套生活服务区及拆迁安置区应尽量依托火马冲集镇或其他适宜地区建设,集中区内不得设置商品住宅用地;调整工业专用码头至饮用水源保护区以下的下游地区。 |
开发区内的居住用地基本为村镇居民点,大部分成片布置。企业按照产业布局要求布置,但由于现有企业周边分布有大量连片居民和基本农田,企业分布相对分散。园区内无商品住宅用地。工业专用码头未建。 |
基本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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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严格执行入园企业准入制度,入园项目选址必须符合集中区总体发展规划、环保规划及工业园主导产业定位要求,不得引进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发展的能耗物耗高、环境污染严重、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防止污染项目转移落户集中区。按报告书要求严格控制气型污染企业的规模和数量;在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前,集中区不得引入水型污染企业。加强项目入园的程序性管理,在入园项目前期和建设期,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其排污浓度、总量必须满足达标和总量控制要求,并推行清洁生产工艺;做好对集中区内企业的环境监管,对集中区已建项目进行清理,确保符合“三同时”管理及环评批复要求。 |
严格执行入园企业准入制度,入园项目基本位于规划的工业用地内,2010年环评后引进企业未引进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发展的能耗物耗高、环境污染严重、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严格控制气型污染企业的规模和数量。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已建成投运,投运前未引进水型污染企业。开发区已引进企业均办理了环评手续,在产企业均完成竣工环保验收。 |
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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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按雨污分流制建设集中区排水管网,加快集中区污水处理厂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进度,截污、排污管网必须与道路建设及区域开发同步进行,保障集中区污水顺利进入污水集中处理厂。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应设置在自来水厂取水口下游450m以外,其具体选址、规模、工艺等必须另行环评确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前,集中区现有企业外排废水必须自行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 1996) 一级标准;污水处理厂建成运营后,集中区各企业单位废水必须进行处理满足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通过污水管网集中送至集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外排沅水;一类污染物在企业车间排放口达标。 |
园区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已建成运行,园区污水处理厂排口位于均田坪溪,排水不涉及二水厂沅江取水口河段。各企业单位废水经处理满足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通过污水管网集中送至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外排均田坪溪;目前园区企业无一类污染物废水排放。 |
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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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按报告书要求做好集中区大气污染控制措施。集中区应做好集中区内低硫煤的统一调配和供应,并积极推广清洁能源,严格控制4t/h以下燃煤锅炉的建设,减少燃煤型大气污染影响。 |
区内现有企业工业窑炉燃料为低硫的无烟煤、焦炭、生物质燃料等,区内未建设4t/h以下燃煤锅炉。 |
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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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做好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转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建立统一的固废收集、贮存、运输、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的运营管理体系。按报告书要求及建议选址建设好工业危险废物贮存场及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场,满足相关规范要求,防止二次污染影响。 |
开发区内不设置集中的工业危险废物贮存场及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场,各企业自行妥善暂存并处置,企业均按国家相关技术要求建设厂内的危废暂存场所和一般固废暂存场所。 |
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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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做好建设期的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集中区开发建设过程中,应注意保护自然水体、水塘及自然景观;土石方开挖、堆存及回填要实施围 挡、防坡等措施,裸露地及时恢复植被,防止水土流失。工业园规划范围内集中区周边现有较多环境敏感点,地方政府和集中区管委会必须切实制定拆迁安置计划,按照分区滚动开发的方式引导项目入园,在引进项目的建设前期落实移民生产生活安置措施,防止次生环境问题。 |
开发区开发过程中已按要求做好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制定了拆迁安置方案,按照分区滚动开发的方式引进项目,按照拆迁安置方案实施拆迁安置工作。 |
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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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集中区要建立环境监督管理机构,建立健全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严防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
开发区设立有环境专干负责环保工作,已完成开发区应急预案并备案。 |
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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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污染物总量控制:COD 572.2t/a,SO2 948.22t/a。总量指标分别在辰溪县城市污水处理厂项目及辰溪县蓝伯公司关停8万吨/年焦化生产线的减排指标中分配,纳入当地环保部门总量控制管理。 |
蓝伯公司已关停8万吨/年焦化生产线,区域总量在辰溪县内得到平衡。目前开发区排放量未超过总量控制指标。 |
落实 |
表2-2 2021年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意见落实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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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湘环评[2021]41号”文件要求 |
执行情况 |
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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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按程序做好园区规划调整。园区存在部分工业企业及公共设施用地与规划用地性质不相符,部分未开发用地已调整为基本农田,原规划范围大部分区域已不适宜继续作为园区进行规划开发。园区应按程序开展规划调整工作,通过优化空间布局、严格控规、产业转型等措施因地制宜地调整园区产业定位与布局。规划建设的工业专用码头应符合辰溪港总体规划、辰溪港总体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
园区2025年6月已完成调扩区规划环评,园区内基本农田已全部调出园区。原规划建设的工业专用码头未实施,本次规划内容无工业专用码头。 |
已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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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进一步严格产业环境准入。园区后续发展与规划调整须符合《长江保护法》、园区“三线一单”环境准入要求及《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准入条件和负面清单要求,禁止新引进与之不符的产业。园区已存在的化工企业的保留与退出须严格执行《长江保护法)》、《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湖南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湖南省沿江化工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关于发布湖南省沿江1公里范围内化工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名单的公告》及有关政策,优化沿江1公里范围内的产业结构和布局,园区依法保留的现有化工及冶炼产业规模不再扩大产能并应逐步实现产业整合和转型升级。 |
园区严格按照规划环评及跟踪评价提出的环境准入条件引入企业,不在沿沅江1公里范围内引入新的化工企业及化工项目,核准区内现有化工及冶炼产业规模不再扩大产能。 |
已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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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进一步落实园区污染管控措施。加强园区雨污分流系统、污水收集管网及污水提升泵站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园区生产、生活废水应收尽收,全部送至配套的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取消现有华荣硅业沅江排污口,污水接管进入集中污水处理厂,园区企业不再单独新设排污口。优化能源结构,推广清洁能源,加快实施园区天然气管网建设。加强园区大气污染防治,加大对区内重点排污企业废气治理措施运行情况及废气无组织排放的监管,确保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对治理设施不能有效运行的企业,采取停产措施。做好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转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建立完善的固废管理体系。对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对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和经营单位,应强化日常环境监管。对园区内环保手续不完善的企业全面整改,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园区应落实第三方环境治理工作相关政策要求,强化对重点产排污企业的监管与服务。 |
园区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已投入运行。各企业单位废水经处理满足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通过污水管网集中送至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外排均田坪溪。 华荣硅业已停产且关闭排污口,污水已接入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 园区将规划建设天然气管网。 区内排污企业废气治理措施正常运行。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转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危险废物交资质单位处置。 本次规划要求园区内环保手续不完善的企业尽快完善手续并整改。 园区已于2022年开始至今委托第三方治理服务单位开展园区环境治理工作。 |
已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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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完善园区环境监测体系。园区应严格落实跟踪评价提出的监测方案,结合园区规划的功能分区、产业布局、重点企业分布、特征污染物的排放种类和状况、环境敏感目标分布等,建立健全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等环境要素的监控体系。后续重点监测园区排水对均田坪溪的水质影响。 |
2025年园区对对园区环境空气、纳污水体均田坪溪、地下水、土壤及声环境开展了2次自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各项监测内容均达到相关环境质量标准要求。 |
已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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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健全园区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区内重要风险源管控。建立健全园区环境风险管理工作长效机制,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及时完成园区环境应急预案的修订和备案工作及推动重点污染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和备案工作,加强应急救援队伍、装备和设施建设,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有计划地组织应急培训和演练,全面提升园区环境风险防控和环境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
园区已完成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版),配备有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物资,园区2025年10月开展1次园区应急演练,园区于7月开展1次环保知识及应急风险防范知识培训。 |
已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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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加强对环境敏感点的保护。现有不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的企业、农村集中居民点等,根据环境可行性结论做出相应的规划调整,具有环境可行性的调整为相应功能用地,不具有环境可行性的安排搬迁。严格做好控规,杜绝在规划的工业用地上新增环境敏感目标,确保园区开发过程中的居民拆迁安置到位,防止发生居民再次安置和次生环境问题,对于具体项目环评设置防护距离和拆迁要求的,要确保予以落实。 |
本次规划已将集中居民点调出规划范围,将做好控规工作。按园区开发进度开展居民拆迁安置。 |
已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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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做好园区后续开发过程中生态环境保护。尽可能保留自然水体,施工期对土石方开挖、堆存及回填要实施围挡、护坡等措施,裸露地及时恢复植被,防止开发建设中的扬尘污染和水土流失。 |
本次规划提出了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要求。 |
已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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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规划区在后续实施及招商过程中需严格落实跟踪评价提出的调整意见、环保措施及“三线一单”管理要求,以区域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按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做好规划的优化和调整。 |
本规划根据跟踪评价提出的调整建议、实际开发现状、辰溪县国土空间规划进行调整,根据跟踪评价提出的环保措施及“三线一单”管理要求,做好规划优化和调整。 |
已落实 |
表2-3 2025年调扩区规划环评审查意见落实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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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湘环评函[2025]9号”文件要求 |
执行情况 |
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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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做好功能布局,严格执行准入要求。园区应从规划层面提升环境相容性,落实园区生态分区环境管控要求,严格执行《报告书》提出的产业定位和产业准入清单,形成产业定位明晰、发展与环境相协调的发展格局,以减小工业开发对城镇居住及社会服务功能的环境影响。火马冲片区和孝坪片区边界紧邻居住区的区域应限制新引入噪声大、气型污染严重或存在重大环境风险的工业企业,并加强对已有企业的污染防控。园区在开发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长江保护法》对沅江1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项目的禁止性要求,对沅江岸线1公里范围内存在的保留类化工企业,应按相关规定采取严格的环保措施,园区管理机构应予严格监管,后续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有新要求的,应予以执行。 |
园区严格按照规划环评提出的环境准入条件引入企业,不在沿沅江1公里范围内引入新的化工企业及化工项目,火马冲片区2025年未在边界紧邻居住区的区域新引入噪声大、气型污染严重或存在重大环境风险的工业企业,孝坪片区2025年新引入1家企业符合园区准入条件。 |
已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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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落实管控措施,加强园区污染治理。园区应切实抓好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的建设和运维,做好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确保园区各片区生产生活废水应收尽收,全部送至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火马冲片区生产生活废水集中排入火马冲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城南片区生产生活废水集中排入辰溪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该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扩建手续限期于2025年底前完成;孝坪片区生产生活废水集中排入孝坪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该污水处理厂尽快办理竣工环保验收手续;城南片区和孝坪片区不得引进废水排放含重金属、有毒有害和难降解污染物的企业。园区各片区引进项目要符合相应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和排污口审批所规定的废水排放量等要求。园区后续应落实水污染防治、排水方案优化、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等方面的政策要求。 |
园区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已投入运行,火马冲片区纳污范围内企业生产生活废水已全部接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城南片区现状企业废水接入辰溪县污水处理厂,孝坪片区现状企业废水已接入孝坪镇污水处理厂;城南片区和孝坪片区2025年未引进排放含重金属、有毒有害和难降解污染物废水的企业。 |
已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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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应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控制大气污染物的无组织排放,开展重点行业、重点企业VOCs治理;2025年底前淘汰2t/h及以下生物质锅炉,限期淘汰低效类废气污染治理设施,严禁废气直排,鼓励采用高效、稳定、成熟的环保设施,鼓励集中供热。对重点排放的生产设施予以严格监管,确保其处理设施稳妥、持续有效运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及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相关减排要求。 |
园区现状无重点VOCs企业,无企业使用2t/h及以下生物质锅炉。 区内涉废气排放的在产企业废气治理措施正常运行,符合排污许可排放要求。 |
已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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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须定期组织园区内重点监管企业开展土壤、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整改。园区须建立固废规范化管理体系,做好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转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管理,对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全贮存或妥善处理,对涉危险废物单位应强化日常环境监管。 |
园区内在产的重点监管企业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土壤、地下水自行监测,日常生产过程中,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企业固废及危废全部按照相关标准要求进行贮存和管理,园区现状无涉危废利用企业。 |
已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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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须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推动入园企业按规定要求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持续提升企业清洁生产水平。园区应落实第三方环境治理工作相关政策要求,强化对重点产排污企业的监管与服务。 |
园区严格落实企业排污许可制度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对企业排污许可执行及自行监测情况根据监管与服务,并委托第三方治理单位对企业环保工作开展技术帮扶,提升企业环境管理水平。 |
已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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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完善监测体系,监控环境质量变化状况。园区应按照《报告书》提出的跟踪监测方案落实相关工作,建立健全各环境要素的监控体系,督促相关企业严格按要求安装在线监测并联网。园区应加强对涉重金属排放企业、重点气型污染排放企业、污水处理厂的执法监测,严防企业废水废气偷排漏排或污染治理措施不正常运行。加强对周边集中居住区大气环境质量的监测,并涵盖相关特征污染物的监测。园区须督促现有3家和新增的环境监管重点单位,按照《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的要求履行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等生态环境法律义务,采取措施防治环境污染,并做好日常监督抽查。 |
2025年园区对对园区环境空气、纳污水体均田坪溪、地下水、土壤及声环境开展了2次自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各项监测内容均达到相关环境质量标准要求。各重点、简化管理企业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开展执行监测工作。 |
已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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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强化风险管控,严防园区环境事故。建立健全园区环境风险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加强园区环境风险防控、预警和应急体系建设。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及时完成园区环境应急预案的修订和备案工作,推动重点污染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和备案工作,加强应急救援队伍、装备和设施建设,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有计划地组织应急培训和演练,全面提升园区环境风险防控和环境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
园区已完成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版),配备有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物资,园区2025年10月开展1次园区应急演练,园区于7月开展1次环保知识及应急风险防范知识培训。 |
已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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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做好周边控规,落实搬迁安置计划。园区应杜绝在规划的工业用地上新增环境敏感目标,确保园区开发过程中的居民搬迁安置到位,防止发生居民再次安置和次生环境问题。对于具体项目环评设置防护距离和提出搬迁要求的,要确保予以落实。 |
本次规划已将集中居民点调出规划范围,将做好控规工作。按园区开发进度开展居民拆迁安置。。 |
已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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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做好园区建设期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尽可能保留自然水体,施工期对土石方开挖、堆存及回填要实施围挡、护坡等措施,裸露地及时恢复植被,防止水土流失,杜绝施工建设对地表水体的污染。 |
本次规划提出了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要求。 |
已落实 |
2、园区年度自行监测计划的落实情况
(1)规划环评监测要求
2025年,辰溪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根据《辰溪产业开发区调区扩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要求,园区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声环境、土壤环境自行监测方案要求如下表:
表 2-4 辰溪产业开发区环境质量自行监测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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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布点 |
监测频次 |
监测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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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马冲工业基础产业综合园 |
大气环境 |
环境空气监测小微站 |
自动监测 |
SO2、NO2、PM2.5、PM10、O3、C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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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寿村居民 |
每年2次,每次3天 |
TSP、氯化氢、氟化物、TVOC、甲苯、二甲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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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表水 |
均田坪溪 |
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上游500m |
每年2次,每次2天 |
水温、pH、COD、BOD5、氨氮、总磷、铜、锌、铅、镉、砷、汞、六价铬、挥发酚、氟化物、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粪大肠菌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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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下游1k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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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 |
大桥村居民水井 |
每年一次,每次1天 |
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耗氧量、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氟化物、铜、铅、镉、汞、砷、六价铬、总大肠菌群 |
|||
|
郑家坪村居民水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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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 |
建设用地 |
区块四地块3 蓝伯化工北侧 |
每年一次 |
45项基本因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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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三东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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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地 |
兴隆村农田 |
pH、铅、锌、铜、镉、砷、汞、铬、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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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家坪村农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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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 |
罗家湾村、腰潭安置点、郑家坪 村、开发区管委会、顾家坪村 |
每年一次,每次2天,昼夜 |
等效连续A声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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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南电子信息产业园 |
大气环境 |
黄家人居民 |
每年2次,每次3天 |
PM10、PM2.5、TVOC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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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 |
龙头垴村居民水井 |
每年一次,每次1天 |
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耗氧量、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氟化物、铜、铅、镉、汞、砷、六价铬、总大肠菌群 |
|||
|
土壤 |
建设用地 |
区块五建设用地 |
每年一次 |
45项基本因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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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地 |
龙头垴村农田 |
pH、铅、锌、铜、镉、砷、汞、铬、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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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 |
幸福家园安置区、张家人、马溪 |
每年一次,每次2天,昼夜 |
等效连续A声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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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坪军民融合特色产业园 |
大气环境 |
白云学校 |
每年2次,每次3天 |
TSP、TVOC、甲苯、二甲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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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表水 |
孝坪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上游500m |
每年2次,每次2天 |
水温、pH、COD、BOD5、氨氮、总磷、铜、锌、铅、镉、砷、汞、六价铬、挥发酚、氟化物、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粪大肠菌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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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坪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下游1k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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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 |
乌金村居民水井 |
每年一次,每次1天 |
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耗氧量、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氟化物、铜、铅、镉、汞、砷、六价铬、总大肠菌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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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 |
建设用地 |
区块一地块1建设用地 |
每年一次 |
45项基本因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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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地 |
塘湾农田 |
pH、铅、锌、铜、镉、砷、汞、铬、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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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 |
乌金村、孝坪镇便民服务中心、塘里村 |
每年一次,每次2天,昼夜 |
等效连续A声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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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园区自行监测实际开展情况
根据上述监测方案,辰溪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湖南谱实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开展了上半年的监测,于2025年11月开展了下半年的监测。园区2025年度环境质量自行监测结果如下:
1)环境空气质量监测
园区已建成环境空气小微站一座,位于管委会楼顶,检测参数为PM10、PM2.5、SO2、NO2、CO、O3及气象等,目前运行正常,2025年度空气质量监测结果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 年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
2025年6月及11月对园区火马冲片区、城南片区及孝坪片区的大气环境分别进行了1次监测,大气环境监测点位共3个,监测结果表明:火马冲片区、城南片区及孝坪片区的各监测因子均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表2及附录A中二级标准限值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附录D标准。
园区企业未对区域大气环境产生重大影响。
2)地表水环境质量
按照园区年度监测方案布置4个监测断面,每年开展2次监测,根据2025年6月及11月的监测结果表明,均田坪溪工业集中区污水厂排口上游500米、均田坪溪工业集中区污水厂排口下游1000米、孝坪溪孝坪镇污水厂排口上游500米、孝坪溪孝坪镇污水厂排口下游1000米监测断面水温、pH、COD、BOD5、氨氮、总磷、铜、锌、铅、镉、砷、汞、六价铬、挥发酚、氟化物、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粪大肠菌群等监测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
3)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
按照园区年度监测方案布置4个监测点位,在火马冲片区设置2个地下水环境监测点位,分别位于大桥村居民水井及郑家坪村居民水井;在城南片区设置1个地下水环境监测点位,位于龙头垴村居民水井;在孝坪片区设置1个地下水环境监测点位,位于乌金村居民水井,每年开展一次监测。监测因子为: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耗氧量、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氟化物、铜、铅、镉、汞、砷、六价铬、总大肠菌群。2025年6月的监测结果表明,各监测因子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Ⅲ类水质要求,火马冲片区、城南片区及孝坪片区的地下水环境质量较好。
4)声环境质量状况
按照园区年度监测方案布置11个监测点位,每年开展一次监测,根据监测结果表明,2025年6月园区各敏感点声环境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5)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按照园区年度监测方案布置4个建设用地监测点位,4个农用地监测点位,每年开展一次监测,根据监测结果表明,农田土壤监测因子可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9)中的风险筛选值要求,园区各建设用地土壤各项指标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9)中的第一类工业用地风险筛选值要求。
(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落地应用情况
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公布的湖南生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更新成果(2023版),对照湖南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总体管控要求暨省级以上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3版)中辰溪产业开发区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辰溪产业开发区按照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生态环境管控要求。详见下表。
表2-5 辰溪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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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管控维度 |
管控要求 |
落地应用情况 |
是否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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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空间布局约束 |
( 1.1 )开发区内不得设置商品住宅用地。 区块一、区域二、区块三、区块四、区块五及区块七: ( 1.2)严格控制气型污染企业的规模和数量。 |
开发区内未开发建设商品住宅,严格控制气型污染企业的规模和数量。 |
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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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污染物排放管控 |
(2.1 )废水 (2.1.1 )开发区实施雨污分流,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经辰溪县火马冲镇及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相应标准后,部分外排均田坪溪,部分回用于开发区企业生产及生活。 (2.1.2)推进开发区污水处理设施分类管理、升级改造,开发区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 (2.1.3 )开发区雨水经园区道路两侧边沟进入松溪,后汇入沅水。 区块一、区域二、区块三、区块四及区块五: (2.1.4)开发区内化工行业企业的初期雨水须收集并处理,处理达标后接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
1.开发区实施雨污分流,火马冲片区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经辰溪县火马冲镇及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相应标准,由于实际废水量较小(2025年最大处理废水量仅占处理能力的13.47%),目前未中水回用),现状监测显示排污口下游水环境质量达标。 2.已建成区污水管网已全覆盖、全收集。 3.火马冲片区雨水经园区道路两侧边沟进入松溪后汇入沅水。 4.蓝伯化工初期雨水收集并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
落实 |
|
(2.2)废气 (2.2.1 )排放废气的企业应采用密闭性好的生产设备、化工物料存贮容器和输送管线,最大限度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采取有 效的治理或回收措施,确保稳定达标排放。推进水泥、铁合金、电石等行业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 (2.2.2)开发区内水泥、有色金属等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应满足《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第一批)的公告》中的要求。 |
1.开发区企业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做好废气的收集处理及达标排放;本评价要求规划期水泥、铁合金、电石等行业的企业燃煤锅炉实现超低排放改造。 2.现有水泥、有色金属等行业的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第一批)的公告》中的要求。 |
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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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固废:做好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转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建立统一的固废收集、贮存、运输、 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的运营管理体系。对工业企业产生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固废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防止二次污染影响。 |
开发区内企业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规范处置。危险废物收集处置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
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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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环境风险防控 |
(3.1 )开发区应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区内重要风险源管控。加强开发区危险化学品储运的环境风险管理,严格落 实应急响应联动机制,确保区域环境安全。强化环境监督管理,根据辰溪产业开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健全环境风险事 故防范措施,严防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3.2)开发区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排放企业,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产生、收集、贮存、运 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等应当编制和实施环境应急预案;鼓励其他企业制定单独的环境应急预案,或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中制定环境应急预案专章,并备案。 |
开发区已于2020年完成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3年完成预案修订,在日常管理中定期开展应急演练;督促园区重点企业完成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备案手续或修编。 |
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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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以及腾退工矿企业用地为重点,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 |
对于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以及腾退工矿企业用地,将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 |
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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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
(4.1 )能源 (4.1.1 )持续推进开发区工业“煤改气”“煤改电”,多措并举有序推进散煤替代,加强劣质散煤管控,并积极推广清洁能源。 (4.1.2)按照“一园一策”原则制定循环化改造方案,引导工业企业向园区集聚,强化能源系统整体优化和污染物综合整治, 鼓励优先利用可再生能源。推进开发区工业余热余压余气、废气废液的资源化利用和供热、供电、污水处理、中水回用等公共基础 设施共建共享。 |
1.目前工业企业的能源主要有电能、煤炭、焦炭、生物质等,规划能源将以电能和管道天然气为主,辅助能源为煤、生物质;开发区将持续推进开发区工业“煤改气”“煤改电”,并积极推广清洁能源。 2.开发区鼓励优先利用可再生能源。推进开发区工业余热余压余气、废气废液的资源化利用和供热、供电、污水处理、中水回用等公共基础设施共建共享。 3.园区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为0.57吨标准煤/万元。 |
落实 |
|
(4.2)水资源 (4.2.1 )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和高效用水,加强循环用水,一水多用,努力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大力推进工业废污水处理回用。 以行业用水定额和节水标准,对企业用水进行目标管理和考核,强化企业内部用水管理和建立完善三级(厂、车间、班组)计量体系, 加强需水管理。 (4.2.2)加强水资源管理,切实合理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水资源。到2025年,辰溪县用水总量控制在 17500万立方米,万元增加值用水量控制在 54立方米 /万元以下。 |
1.开发区大部分企业工业废污水经处理后回用。开发区鼓励建立中水回用体系,工业集中区污水厂处理后的尾水中水回用率为60%。 2.2025年,开发区实际总新鲜用水量为72万t/a,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为3.3m3/万元; |
落实 |
||
|
(4.3)土地资源 (4.3.1 )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提升土地产出效益,全面实施节约集约用地战略。 (4.3.2)在详细规划编制、用地预审与选址、用地报批、土地出让、规划许可、竣工验收等环节,全面推行工业项目建设用地 引导指标和工业项目供地负面清单管理,省级园区工业用地固定资产投入强度达到 220万元 / 亩,工业用地地均税收 13万元 /亩。 |
开发区强化土地集约利用,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加强土地开发利用动态监管。 |
落实 |
目前,园区在项目入园、企业选址、环评审批、排污许可、污染物排放治理工作推进等方面严格对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生态环境管控要求落实应用。
(三)水环境管理
1、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情况
园区污水管网覆盖率为 100%,火马冲片区企业污水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城南片区企业污水进入辰溪县污水处理厂,孝坪片区企业污水进入孝坪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1)园区污水处理厂
园区污水处理厂位于火马冲镇郑家坪村,污水处理设施设计厂设计总规模为2.5万吨/天,其中一期工程规模0.5万吨/天,一期工程于2017年2月已取得怀化市环保局环保竣工验收批复(怀环审[2017]95号),于2018年4月因选址变更取得变更批复(怀环函[2018]46号),于2019年6月建成通水,于2019年9月通过环境保护竣工验收。该项目污水处理主要采用“AAO+深度处理+消毒”组合工艺。根据环评,园区各企业单位废水经预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集中送至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表1之一级A标准后部分排入均田坪溪,部分回用于园区企业生活生产。
根据排污口论证批复(辰环审[2022]1号),污水排放量不得超过4000m3/d,由于实际污水排放量小于4000m3/d,未超过排污口论证批复排水量,因此,目前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一级A标准排入均田坪溪,未回用。
火马冲镇老区及新区污水管网均已建成,纳污范围内企业均接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2)辰溪县污水处理厂
辰溪县污水处理厂位于辰溪县辰阳镇锦岩村,纳污范围为辰溪县城生活污水。辰溪县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一期工程于2008年7月取得怀化市环境保护局环评批复(怀环审[2008]27号),处理规模为1.0万m3/d,2010年4月投入运行,2010年5月30日通过竣工环保验收。入河排污口于2019年1月获得了《湖南省水利厅关于辰溪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的批复》(湘水函[2019]26号),批复排水量为1万m3/d。
辰溪县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提标改造及附属工程于2020年10月取得了怀化市生态环境局辰溪分局批复(怀环辰审[2020]4号),处理规模为3.0万m3/d,2021年建成运行,2022年通过竣工环保验收。目前,已建成处理能力为3万m3/d。
辰溪县污水处理厂采用UNITANK工艺,生活污水经重力自流进入前端预处理设施,首先进入粗格栅,经提升进入筛滤机对进水进行预处理。经预处理后的污水进入UNITANK工艺,经UNITANK 工艺处理后进入消毒设施,出水水质执行《湖南省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T1546-2018)中表1二级标准,尾水排至沅水。
3)孝坪镇污水处理厂
孝坪镇污水处理厂位于辰溪县孝坪镇,总占地面积5333m2,纳污范围为孝坪集镇生活污水。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规模为2000m3/d,配套建设污水管网长约5.307km。污水处理工艺采用“细格栅+平流沉砂池/调节池+改良A2/O(厌氧/缺氧+好氧+沉淀)+次氯酸钠消毒+出水”工艺,设计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2021年7月取得怀化市生态环境局环评批复(怀辰环评[2021]7号),2021年8月开工建设,2022年6月进入生产调试阶段,正在开展环保验收。2022年获得入河排污口批复(怀辰环排〔2022〕3号),批复排水量为2000m3/d。
2、涉水企业管理
园区共有51家生产型企业,各企业污水全部纳入污水管网,其中火马冲片区42家企业污水纳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城南片区8家企业污水纳入辰溪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孝坪片区2家企业纳入孝坪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主要涉水企业为湖南蓝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汉清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辰溪县家佳味食品有限公司、怀化市旭升钟表制造有限公司、湖南辰阳斋食品有限公司、辰溪县大湘西原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1)主要涉水企业废水预处理及排放去向
1)湖南蓝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蓝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涉水重点监控目标企业主要生产废水来源于生产过程中循环冷却水和生活污水,排放的废水中含有的污染物质主要为:COD、氨氮、SS,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和企业多余冷却水一起排放至污水管网最终汇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2)湖南汉清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湖南汉清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作为涉水重点监控目标企业主要生产废水来源于博落回提取过程中压滤产生的高浓度有机废水和生活污水,排放的废水中含有的污染物质主要为:COD、氨氮、SS,企业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UASB厌氧工艺,处理规模为2m3/d ,经过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排放至污水管网最终汇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图2-1 汉清生物厂区废水处理站
3)辰溪县家佳味食品有限公司
辰溪县家佳味食品有限公司作为涉水重点监控目标企业主要生产废水来源于生产过程中的设备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排放的废水中含有的污染物质主要为:COD、氨氮、SS,企业废水经标准厂房化粪池预处理后排放至污水管网最终汇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4)怀化市旭升钟表制造有限公司
怀化市旭升钟表制造有限公司作为涉水重点监控目标企业主要生产废水来源于慢机溜光废水、超声波清洗废水、水喷枪冲洗废水、地面清洁废水和生活污水,排放的废水中含有的污染物质主要为COD、氨氮、SS、石油类、LAS,企业自建絮凝沉淀池,经絮凝沉淀处理后排放至污水管网最终汇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图2-2 旭升钟表厂区废水处理站
5)湖南辰阳斋食品有限公司
湖南辰阳斋食品有限公司作为涉水重点监控目标企业主要生产废水来源于生产过程中洗米及设备清洗产生的工艺废水和生活污水,排放的废水中含有的污染物质主要为:COD、氨氮、SS,企业废水经标准厂房化粪池预处理后排放至污水管网最终汇入辰溪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6)辰溪县大湘西原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辰溪县大湘西原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作为涉水重点监控目标企业主要生产废水来源于生产过程中洗菜及设备清洗产生的工艺废水和生活污水,排放的废水中含有的污染物质主要为:COD、氨氮、SS,企业废水经标准厂房化粪池预处理后排放至污水管网最终汇入辰溪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2)涉工业废水排放企业情况
园区内在产企业中,涉及工业废水企业数量6家,其中火马冲片区4 家(湖南蓝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汉清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辰溪县家佳味食品有限公司、怀化市旭升钟表制造有限公司),城南片区2家(湖南辰阳斋食品有限公司、辰溪县大湘西原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孝坪片区无生产废水外排,其余企业和区内配套食堂宿舍主要排放生活废水。园区内不涉及一类污染物排放企业。
(3)园区年度水污染总排放量
园区2025年度水污染总排放量为化学需氧量1.2398t/a、氨氮0.3068t/a。
3、园区水环境质量情况
辰溪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湖南谱实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按照《辰溪产业开发区调区扩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制定的监测计划进行2025年度园区地表水环境监测,布置4个监测断面,其中在均田坪溪设置2个断面,监测断面分别为: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上游500m、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下游1km;在孝坪溪设置2个断面,监测断面分别为:孝坪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上游500m、孝坪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下游1km,2025年6月及11月监测结果均达标。
4、“双源”地下水建设及监测情况
园区高度重视“双源”地下水监工作,2025年度,园区委托第三方监测单位对园区周边地下水进行监测,所指标均达到国家相关排放准。
5、黑臭水体整治
园区不涉及黑臭水体。
(四)大气环境管理
1、涉工业炉窑及锅炉企业
入园企业中,园区内涉及工业废气外排企业数量23家。其中2025年在产企业中,7家企业涉及工业炉窑及锅炉,均配备有相应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企业污染治理情况如下表:
表2-6 辰溪产业开发区工业窑炉、锅炉清单
|
序号 |
企业名称 |
行业类别 |
主要产品 |
工业炉窑/锅炉设备名称 |
能源 |
设备数量 |
有无收集处置设施 |
废气治理工艺 |
在线监控设施安装情况 |
自行监测情况 |
污染物排放情况 |
备注 |
|
|
排放口名称 |
污染物种类 |
||||||||||||
|
1 |
湖南蓝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无机盐制造 |
电石 |
石灰窑 |
无烟煤 |
1套 |
有 |
静电除尘器处理后经35m高排气筒排放 |
2019年已安装 |
已完成 |
DA001 |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
2025年7月至12月停产 |
|
兰炭烘干立窑 |
焦炭 |
1套 |
有 |
静电除尘器处理后经22m高排气筒排放 |
2021年已安装 |
已完成 |
DA002 |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
|||||
|
2 |
辰溪县君武建材有限公司 |
石灰和石膏制造 |
氧化钙粉、石灰粉、双飞粉 |
石灰窑 |
无烟煤 |
1套 |
有 |
布袋除尘器+高效脱硫塔处理后经25m高排气筒排放 |
排污许可无要求 |
已完成 |
DA001 |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
在产 |
|
3 |
湖南汉清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林产化学产品制造 |
博落回提取物、茶皂素 |
锅炉 |
生物质 |
1套 |
有 |
水浴+脉冲布袋除尘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排放 |
排污许可无要求 |
已完成 |
DA001 |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
在产 |
|
4 |
怀化市鸿恩新能源有限公司 |
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加工 |
生物质颗粒 |
热风炉 |
生物质 |
1套 |
有 |
两级旋风除尘+水浴除尘处理后经18m排气筒排放 |
排污许可无要求 |
已完成 |
DA001 |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
在产 |
|
5 |
怀化锦辰源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
非金属矿物土壤调理剂 |
热风炉 |
生物质 |
1套 |
有 |
布袋除尘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
排污许可无要求 |
登记管理未要求自行监测 |
DA001 |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
在产 |
|
6 |
湖南鑫立为科技有限公司 |
黑色金属铸造 |
钢铁铸造件 |
中频感应电炉 |
电 |
1套 |
有 |
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
排污许可无要求 |
已完成 |
DA001 |
颗粒物、非甲烷总烃 |
试生产 |
|
7 |
怀化志帆铜业有限公司 |
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
钢铁铸造件 |
电炉 |
电 |
1套 |
有 |
重力沉降室+高温布袋除尘器后经20m高排气筒排放 |
排污许可无要求 |
已完成 |
DA001 |
颗粒物 |
试生产 |
2、涉VOCs企业
辰溪产业开发区存在4家涉VOCs排放的工业企业,但均未列入涉VOCs重点排放企事业单位。涉及VOCs有组织排放企业1家,为湖南鑫立为科技有限公司,目前处于试生产阶段;另外一家涉VOCs排放企业-怀化市星辰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在产,少量有机废气为无组织排放;涉VOCs排放企业-怀化合盈新能源有限公司涂布烘干、注液产生有机废气,目前还未竣工环保验收,正在进行大气治理设施及排气筒整改;涉VOCs排放企业-怀化市旭升钟表制造有限公司机加工过程考虑切削液高温挥发,少量为组织排放。园区建立了VOCs管理台账,见表2-7。
表2-7 辰溪产业开发区涉VOCS排放企业管理台账
|
序号 |
企业名称 |
行业类别 |
涉VOCs原料 |
涉VOCs工艺 |
VOCS收集情况 |
废气治理工艺 |
治理设施建设情况 |
环评报告中废气设计收集率 |
环评报告中废气设计治理率 |
VOCS排放情况 |
|
|
涉VOCS排放口名称 |
污染物种类 |
||||||||||
|
1 |
湖南鑫立为科技有限公司 |
黑色金属铸造 |
覆膜砂、胶棒、冷胶 |
砂造型、射芯、熔炼及浇铸工序、手工粘胶 |
集中收集,有组织排放 |
熔炼、浇铸工序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排气筒排放; |
已建成
|
50% |
80% |
DA001 |
非甲烷总烃 |
|
射芯废气采用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排气筒排; |
50% |
80% |
DA003 |
非甲烷总烃 |
|||||||
|
少量,无组织排放 |
手工粘胶的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 |
无组织排放 |
无组织排放 |
无组织排放 |
非甲烷总烃 |
||||||
|
2 |
怀化市星辰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
塑料制品业 |
PC塑料 |
注塑、吹塑产生的有机废气 |
未集中收集,少量无组织排放 |
车间排风扇通风 |
已建成 |
无组织排放 |
无组织排放 |
无组织排放 |
VOCs |
|
3 |
怀化合盈新能源有限公司 |
锂离子电池制造 |
NMP有机溶剂 |
涂布烘干、注液产生有机废气 |
集中收集,有组织排放 |
密闭车间+三级冷凝回收+活性炭处理装置 |
车间密封,已建成三级冷凝回收装置,活性炭装置正在整改 |
99.50% |
80% |
排气筒1# |
非甲烷总烃 |
|
4 |
怀化市旭升钟表制造有限公司 |
其他未列明金属制品制造 |
切削液 |
钻孔,切削液挥发 |
未集中收集,少量无组织排放 |
车间排风扇通风 |
已建成 |
无组织排放 |
无组织排放 |
无组织排放 |
VOCs |
3、园区空气监测站建设情况及监测结果
园区已建成环境空气小微站一座,位于管委会楼顶,检测参数为PM10、PM2.5、SO2、NO2、CO、O3及气象等,目前运行正常,2025年监测结果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 年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
辰溪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湖南谱实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按照《辰溪产业开发区调区扩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制定的监测计划进行2025年度园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在火马冲片区、城南片区及孝坪片区分别布置1个手动监测点,分别位于万寿村居民区、黄家人居民点、白云学校,2025年6月及11月监测结果均达标。
(五)土壤环境管理
1、土壤环境质量现状
辰溪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湖南谱实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按照辰溪产业开发区调区扩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制定的监测计划进行2025年园区土壤环境监测,土壤布置 4个建设用地监测点位,4个农用地监测点位,每年开展一次监测,监测结果均达标。
园区土壤环境质量监测达标率100%,超标因子无,最大超标倍数0倍。
2、园区污染地块风险评估、风险管控或修复效果情况
园区内涉及污染地块数量0个,已完成修复0个,未开工修复的0个,修复中的0个。
(六)固体废物管理
1、一般工业固废
2025年在产企业中,园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企业数量42个,园区暂无工业固废集中收集处置设施,一般工业固废大多作为原料回用至生产中,部分外售物资回收公司,部分送往怀化市垃圾填埋场。
2、危险废物
2025年在产企业中,园区危险废物产生企业数量7个(含园区污水处理厂产生的危险废物),2025年度危险废物产生量1.2031t,主要是废机油、废手套、废抹布等。
(七)声环境管理
辰溪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湖南谱实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按照辰溪产业开发区调区扩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制定的监测计划进行2025年声环境监测,布置11个监测点位,监测结果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八)环境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1)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备案情况
2023年12月完成了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及备案。
(2)应急管理培训
2025年度,园区于2025年7月开展了环保知识及环境风险防范培训。
(3)应急演练
2025年度,园区于2025年10月30日在鑫合晟厂区开展了1次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模拟情景为:湖南鑫合晟新材料有限公司一期工程3#车间内的1#(氨浸)水洗塔回收液储罐中的回收液泄露至围堰内,并外溢至车间外雨水沟。
辰溪产业开发区在2025年度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
(九)投诉管理
2025年度,辰溪产业开发区未收到和受理各类(含各级督查、各级环保投诉等)投诉问题。环保督察交办问题0件。
(十)园区第三方治理情况
根据《关于深入推进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通知》(湘环发〔2021〕31号)、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环保服务规范(试行)》的通知(湘环函〔2021〕165号)文件有关要求,园区需开展第三方环境污染治理工作,整体提升园区污染治理水平和污染物排放管控水平。因此辰溪产业开发区委托湖南智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为园区污水处理厂2025年度运营服务的第三方治理服务单位,主要负责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园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的运营。2025年度,第三方治理服务单位完成了园区污水处理厂及厂外5个提升泵站、污水管网的日常运维,排除设施隐患,开展了日常维护维修,完成每日水质化验检测、运维管理相关报表及排污许可相关报表,配合第三方检测单位开展污水厂每月自行监测采样工作,规范记录危废台账管理等,配合水质在线运维单位完成在线监测设施日常管理,保证了在线设施的正常运营,2025年度园区污水处理厂运行正常,出水水质达标。
委托湖南绿视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园区2025年度环保管家的第三方治理服务单位及园区环境管理监管信息平台运维技术单位。2025年度园区第三方治理服务单位落实了《湖南省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环保服务规范(试行)》的通知(湘环函〔2021〕165号)中的各项要求;同时按照省市环保“一园一档”“一企一档”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完善了辰溪产业开发区及管辖区内企业环保管理档案资料及存档;2025年度,环保管家通过企业排查、日常巡查及帮扶,开展环保培训,日常环保政策宣贯等方式,协助园区及企业提升自身环保意识及环境管理水平,通过开展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意识及规范应急处理流程,结合园区环境管理监管信息平台的协助,适时了解园区在线排污企业运行状况及污染防治达标情况,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
三、园区环保工作成效、主要措施做法
1、生态环境保护成效明显
(1)环保服务进一步深化。根据国家省市环保政策要求,园区聘请了第三方环境治理服务单位,在园区开展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服务工作,对园区及企业开展了环保知识宣贯及环境应急处置知识培训,对园区企业的环保设施进行排查及检查,及时梳理总结问题,指导企业规范建设、使用及维护相关环保设施,确保企业达标排污,尽量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同时园区加强区内环境空气微站设施及园区信息管理平台的运维管理,保证园区在线监测数据与园区生态环境管理平台及省监控平台实现稳定传输。园区定期开展区域环境质量监测,生态环境质量良好。园区严格按照最新环保产业政策要求及调扩区规划环评准入清单引进新企业、新项目,为入园企业提供选址优化、审批办理、排污许可、环保管理等链条式、全方位指导。
(2)督促企业完善环保手续,主要包括入园企业环评手续、排污许可申报等。
2、加强监管,环境管理措施进一步提升
园区已建立园区生态环境监管平台,并与省级监管平台联网。持续对园区内已完成在线监测设施建设及联网的重点企业(湖南蓝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废气排放情况、对园区污水处理厂进、出水口在线监测设施水质达标状况进行适时跟踪监管,针对可能出现的异常状况及时查明原因,督促整改,并采取措施提升园区及企业加强风险防范措施的能力。
园区在园区环保管家的技术支持下,开展对企业环保方面的帮扶,指导企业完善环保手续,指导企业按要求开展排污许可证申报、延证申报及日常报表的填报等工作,指导企业不断完善环保治理设施。在日常监管中及时指出企业的环保问题并督促企业整改。配合上级环保部门对园区企业开展执法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督促企业进行整改。
3、园区调扩区规划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2025年,园区调区扩区规划及规划环评工作已取得最终成果,于2025年6月4日顺利拿到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出具的关于《辰溪产业开发区调区扩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湘环评函[2025]9号),园区形成“一区三园”的空间发展布局。
4、企业环保意识及环境应急水平有所加强
企业环保意识有所加强,园区开展定期环保培训并在日常帮扶工作中积极向企业宣贯最新的环保制度及要求,灌输社会经济环保协同发展的可持续前景,企业对环保法律法规认知有所提高,入园企业均主动办理环保手续,并及时按排污许可要求完成自行监测事项。园区及企业环境应急水平有所提高,园区于2025年10月30日在鑫合晟开展了一次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演练现场处置井然有序,动作比较规范,进一步提高了园区及企业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处置能力。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难题
1、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
火马冲片区为辰溪园区工业生产相对集中区域,现阶段火马冲片区主要能源为电能、煤炭、焦炭、生物质等,因距离辰溪县城较远,未建成管道天然气。
2、园区内部分企业环保手续办理时间滞后
受经济环境影响,部分企业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由于企业受到资金制约等因素,相应的环保措施建设维护,环保手续办理及时性方面有缺失,增加环保监管的复杂性。
3、经济发展与生态建设难平衡
园区始终以经济发展与环境质量齐头并进为目标,坚持生态优先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但园区各项环保管理工作的资金投入较大,地方财政压力大。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针对园区存在的环境问题,提出相关生态环境管理工作计划安排,从2026年开始工作计划安排:
1、园区继续聘请第三方环保管家开展环保服务,专业力量赋能园区生态环境质量提升。加强对企业的环保宣贯及环保监督检查,加强园区环境风险管理,配合园区加强对企业的环境管理工作,督促企业完善危废暂存间建设及管理台账,及时开展应急预案修编,加强企业排污许可管理,推动企业自主环保验收。
2、加强对园区基础设施及信息平台系统的管理与维护,通过园区生态环境监管平台及日常现场检查等手段配合,全面推动园区生态环境管理水平的升级。
3、加强招商引资力度,将招商引资的重点转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技术含量高、辐射面广、带动能力强的好项目、大项目,扩大园区企业规模。
4、加强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知识和环保制度宣贯,督促企业按照相关规定制度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修编,开展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工作。每年组织开展至少1次园区环境应急演练及环境管理培训,全面提升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能力及环保意识水平。
5、强化园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空间布局约束,严格污染物排放管控,加强园区环境风险防控水平。强化证后监管,加大环境违法查处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