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溪县粮油单产提升集成示范片建设项目投资人(实施主体)招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31 11:50 信息来源:辰溪县农业农村局

为大力推行稻油水旱轮作、旱杂粮套种、“稻鱼”生态共养,通过打造粮食生产基地进一步扩大种植规模,提升机械化水平,助力粮食产业转型升级。为粮油产业发展筑牢根基。经研究,决定对我县辰溪县粮油单产提升集成示范片建设项目投资人(实施主体)进行公开招商,并确定投资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商主体

辰溪县农业农村局

二、项目规模及内容

项目拟在辰溪县开展粮油单产提升集成示范片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39502.05亩,主要包括粮食生产基地、粮油产后服务工程两个子项。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粮食生产基地。该子项流转土地39486.00亩,包括建设特色旱杂粮油种植基地14458.00亩;稻油水旱轮作示范基地25010.00亩(包含12004.80亩稻-鱼共养示范田);流转18.00亩旱地建设农机具存放场所及看护用房,配备相关农机设备。

粮油产后服务工程:该子项拟建设4处粮油产后服务工程,总占地面积10701.71㎡,总建筑面积9438.07㎡,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粮食烘干中心、粮仓,辅助用房等,主要用于农资仓库、检验用房、办公及生活用房等。

项目总投资21816.77万元。

三、合作模式

按照招标人主导,投资人(实施主体)投资的原则,由投资人(实施主体)作为投资、建设、运营主体,负责项目立项、设计和预算,项目工程实施,企业全额投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其他合作条款见项目合作文本。

四、社会投资主体准入条件:

1.投资人(实施主体)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

2.有良好商业信誉,企业没有被纳入失信名单。

3.企业须具有较强的经济能力和投融资能力。

五、报名时间及要求

1.报名资料:投资主体(实施主体)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非法人代表须持法人代表授权书才能递交资料),法人代表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

2、保证金的交纳:报名企业需在报名限定时间内交纳500万元保证金。招商结束后在3个工作日内退还全部保证金,但不计利息。

收款单位名称:辰溪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账号:1914011309026404076

3、报名时间:公示之日5个工作日内。

4、报名地址:辰溪县辰阳镇八一路37号

联系人:欧先生

联系电话:18569502241

辰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