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溪县水资源综合利用及产业融合项目实施主体(含水库水面经营权)招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31 09:11 信息来源:辰溪县水利局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怀化市“十五五”规划建议部署水利设施改造,明确坚持农林牧渔并举,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持续提升“怀乡怀品”区域公用品牌影响力。辰溪县实施“开局八好”行动工作专班发布《落实好重“双碳”促转型的任务实施方案》,要求推进水资源优化配置、岸线高效利用、生态农业融合,辰溪纳入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重点区域。《辰溪县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中要求水利扩容提质、赋能农业、推进水产生态养殖,2025年辰溪县获评省级小型水库标准化管理。经研究,决定对我县辰溪县水资源综合利用及产业融合项目实施主体(含水库水面经营权)进行公开招商,并确定投资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商主体
辰溪县水利局
二、项目规模及内容
项目拟在辰溪县开展水资源综合利用及产业融合项目,项目包括水资源综合利用工程、产业融合工程2个子项,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1)水资源综合利用工程。该子项涉及小型水库44座,水面面积约2648.42亩,建设内容包括水库清淤工程、水质净化、水库基础构筑物建设、灌溉设施改造加固,同时配备养殖配套设施等。
(2)产业融合工程。在水库周边流转农用地13897.68亩,建设稻鱼共生基地、葡萄种植基地和脐橙种植基地。
项目总投资20219.28万元。
三、合作模式
按照招标人主导,实施主体(含水库水面经营权)投资的原则,由实施主体(含水库水面经营权)作为投资、建设、运营主体,负责项目立项、设计和预算,项目工程实施,企业全额投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其他合作条款见项目合作文本。
四、社会投资主体准入条件:
1.实施主体(含水库水面经营权)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
2.有良好商业信誉,企业没有被纳入失信名单。
3.企业须具有较强的经济能力和投融资能力。
五、报名时间及要求
1.报名资料:实施主体(含水库水面经营权)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非法人代表须持法人代表授权书才能递交资料),法人代表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
2、保证金的交纳:报名企业需在报名限定时间内交纳300万元保证金。招商结束后在3个工作日内退还全部保证金,但不计利息。
收款单位名称:辰溪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账号:1914011309026404076
3、报名时间:公示之日5个工作日内。
4、报名地址:辰溪县辰阳镇东风社区丹山南路018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825506112
辰溪县水利局
2026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