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辰溪县委 辰溪县人民政府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
发布时间:2025-12-18 11:19 信息来源:怀化市生态环境局辰溪分局
中共辰溪县委 辰溪县人民政府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
|
反馈问题 |
历史遗留问题整改缓慢。辰溪县煤源公司牛溪井主井等矿涌水点未开展实质性的管控。 |
|
整改目标 |
根据湖南省矿涌水污染治理技术指南和工作部署,按照分类施策的原则,防止涌水影响饮用水及农田灌溉。 |
|
整改措施 |
1.辰溪县对煤源公司牛溪井、炮台一号井主井、炮台杉坳洞煤矿等3个矿涌水点设立风险管控标识标牌。 2.定期对煤源公司牛溪井、炮台一号井主井、炮台杉坳洞煤矿开展矿涌水水质监测,及时掌握矿涌水水质和水量变化情况。 |
|
整改完成情况 |
1.对矿山进行生态治理。县资源资源部门对煤源公司牛溪井、炮台一号井主井、炮台杉坳洞煤矿进行了生态治理和修复,并对矿洞进行了封堵。 2.实施了风险管控。2024年4月11日在3个煤矿周边设立了风险标识标牌,并对周边居民进行了风险告知,同时与当地政府就日常监管进行了对接。 3.定期开展水质监测。将该矿涌水水质监测列入年度的工作计划,2024年12月5日、2025年1月10日和2025年7月19日,我局委托了湖南品标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矿涌水进行了三次水质监测,从监测结果看,符合《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426-2006)。 |
|
验收销号意见 |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达到销号标准,建议按程序进行销号。 |
|
公示时间 |
2025年12月18日 |
|
意见反馈渠道 |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理反馈意见,反馈电话:0745-5224666,邮箱:cxhbdc2022@163.com |
中共辰溪县委 辰溪县人民政府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
|
反馈问题 |
中央专项资金项目推进不力,项目资金执行不到位。2020年以来,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农村环境整治等4大类项目中央专项资金执行率不高。 |
|
整改目标 |
加大专项资金拨付力度,提高中央专项资金执行率。 |
|
整改措施 |
1.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建立整改台账,开展具体问题整改,实行“一个项目、一个牵头领导、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县领导包保责任制,明确问题整改具体责任人、整改具体措施及整改时限,每月以生环委名义通报督办项目进展及专项资金执行情况。 2.严格按照湖南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湖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资金项目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办法等相关规定要求,加大专项资金拨付力度,确保资金执行率达到上级管理要求。 |
|
整改完成情况 |
1.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建立整改台账。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县长亲自挂帅,全面负责统筹调度工作,确保项目各个环节能够有序推进、无缝衔接。同时,市生态环境局辰溪分局的分管副局长具体负责项目的实施工作,严格监督每一个环节的落实情况,确保项目能够按照预定计划高质量地完成,达到预期目标。此外,县生环委定期开展调度,及时了解项目进展,进一步推动项目稳步向前发展。 2.严格按照湖南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大专项资金拨付力度。2020年-2023年期间,我县共获得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项目1个,项目名称为辰溪县锦滨镇碳质板岩历史遗留污染综合治理工程项目。2020年获得中央专项资金771万元(怀财建指〔2020〕19号)。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项目施工方,中标金额为623.059万元,2023年1月10日前项目实施完成。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县根据合同约定和工程进度,已向施工单位支付了工程及配套资金540.03万元。目前,已按照约定支付到位,达到支付比例。 |
|
验收销号意见 |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达到销号标准,建议按程序进行销号。 |
|
公示时间 |
2025年12月18日 |
|
意见反馈渠道 |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理反馈意见,反馈电话:0745-5224666,邮箱:cxhbdc2022@163.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