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执法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8-11 10:53 信息来源:辰溪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为改善我县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交通出行环境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将在辰溪县启用一批技术监控设备抓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公示期为30天,自2025年8月11日起至2025年9月9日结束。公示期满后,将依法进行采集、录入,处罚,请广大驾驶员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现将设备点位公布如下:
序号 |
设备地点 |
设备名称 |
抓拍行为 |
1 |
辰溪县先锋东路与S250省道交叉路口 |
辰溪县先锋东路与S250省道交叉路口闯红灯设备 |
1、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2、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3、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4、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
2 |
辰溪县辰州南路S250省道交叉路口 |
辰溪县辰州南路S250省道交叉路口闯红灯设备 |
1、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2、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3、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4、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
辰溪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