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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溪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沼气污染治理及综合利用项目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1-11-24 16:14 信息来源:怀化市生态环境局辰溪分局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期对《辰溪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沼气污染治理及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辰溪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    怀化市生态环境局辰溪分局窗口

邮    编:419500

联系电话:0745-522466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2021年11月24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辰溪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沼气污染治理及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

辰溪县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场内空地(辰溪县辰阳镇汪家桥村后山黑岩冲)

建设单位

辰溪县百川畅银新能源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怀化环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利用垃圾填埋气发电,新建1台500kw燃气发电机组及其配套设施,依托垃圾填埋场生活场地(包括用水、用电以及食堂宿舍)和渗滤液处理站处理项目产生的冷凝水。项目建成后年平均用气量200×104m³,年发电量334×104kW·h。项目总投资604万元,环保投资17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         理,做好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文明施工,减小噪声和扬尘污染,注重施工期水污染防范工作,妥善处理好固体废物,做好水土保持。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为沼气发电机组运行时产生的燃烧废气。沼气进行预处理(初效过滤+脱硫+脱水+细过滤)后进入发电机组,发电机组燃烧尾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

(三)废水污染防治措施。主要为气液分离产生的冷凝废水、发电机组冷却产生的冷却水和职工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周边菜地施肥,不外排;冷却水回用于场区绿化;冷凝废水依托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执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表2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四)加强噪声污染控制。主要来自沼气发电机组、风机、空压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合理厂房和设备的位置,采取隔声减震,生产厂房密闭等措施,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区标准要求。

(五)加强固体废物管理。主要有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收集,运至旁边辰溪县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一般固废中的填埋气预处理装置过滤废物收集后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废脱硫剂由固废暂存间(15m2)暂存后定期交由厂家回收。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以及废含油抹布由5m2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六)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地面进行水泥硬化,临时堆放场按有关标准进行建设,采取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等措施;标准化建设危废暂存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