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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偿收回6403-36号地块部分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发布时间:2021-06-17 15:55 信息来源:辰溪县土地储备中心

   因公共利益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湖南省国有建设用地储备办法》(省政府令第22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并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辰政函〔2021〕68号),辰溪县土地储备中心依法补偿收回湖南省煤业集团辰溪实业有限公司位于辰阳镇沙坪村6403-36号地块部分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土地坐落:辰阳镇沙坪村;

二、收回面积:15333.47平方米;

三、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四、收回方式:补偿收回,具体补偿价格按照湖南鹏程资产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2020年10月29日出具的《湖南省煤业集团辰溪实业有限公司原狮子山煤矿家属区土地使用权资产评估报告》(湘鹏程资评字〔2020〕第0198号)提供的评估价值为补偿标准。

五、签订合同:湖南省煤业集团辰溪实业有限公司应自接到收回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到县土地储备中心签订土地收回合同,交还土地并将原《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辰国用〔2013〕第6403036号)交回县自然资源局,核减面积后,重新领取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对上述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请以书面形式反馈到辰溪县自然资源局。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745-5250472

                       

辰溪县土地储备中心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