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9-07 11:28 信息来源:辰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5月,辰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分别对辰溪县佰佳超市有限公司、辰溪县好伙伴生活超市、湖南佳惠百货有限责任公司辰溪新城分公司、辰溪县龙腾盛宴餐厅、辰溪县美佳乐超市、辰溪县顺民超市、湖南省同升农业有限公司、辰溪县御龙主题生活超市经营的食用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检,其抽检信息及检验结果见表1:
表1 食品安全抽检信息表
序号 |
被抽检单位名称 |
抽检环节 |
抽样日期 |
食品名称 |
不合格项目 |
检验结论 |
1 |
辰溪县佰佳超市有限公司 |
销售 |
5/18 |
西芹 |
氧乐果 |
不合格 |
2 |
5/20 |
线茄 |
镉 |
不合格 |
||
3 |
辰溪县好伙伴生活超市 |
销售 |
5/17 |
茄子 |
克白威 |
不合格 |
4 |
湖南佳惠百货有限责任公司辰溪新城分公司 |
销售 |
5/20 |
长豆角 |
克白威 |
不合格 |
5 |
辰溪县龙腾盛宴餐厅 |
餐饮 |
5/19 |
青椒 |
镉 |
不合格 |
6 |
辰溪县美佳乐超市 |
销售 |
5/18 |
线茄 |
克白威 |
不合格 |
7 |
辰溪县顺民超市 |
销售 |
5/18 |
大青椒 |
克白威 |
不合格 |
8 |
5/18 |
线茄 |
镉 |
不合格 |
||
9 |
湖南省同升农业有限公司 |
销售 |
5/19 |
青椒 |
镉 |
不合格 |
10 |
辰溪县御龙主题生活超市 |
销售 |
5/18 |
散装核桃 |
酸价 |
不合格 |
现将上述10批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公示如下:
辰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将上述食品的监督检验报告分别送达给当事人,并责令各当事人暂停销售和使用不合格食品,启动召回不合格食品程序,采取整改措施。并分别对上述不合格食品的经营现场进行检查。上述10批次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及风险控制情况见表2。
表2 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及风险控制情况表
序号 |
被抽检单位名称 |
食品名称 |
检验报告送达日期 |
调查及产品控制情况 |
当事人采取的控制措施 |
行政处罚日期 |
处罚情况 |
1 |
辰溪县百佳超市 |
西芹 |
2020年6月12日 |
5月18日从本县农户手中购进2kg,进价4.2元/kg,售价7.96元/kg,获利7.52元。 |
对经营现场进行检查,向我局主动提供相关证据,主动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措施减轻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但未完整履行法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 |
2020年9月4日 |
1、没收违法所得7.52元; 2、罚款7992.48元。 |
2 |
辰溪县佰佳超市有限公司 |
线茄 |
5月20日从本县农户手中购进10kg,进价7元/kg,售价9.96元/kg,获利29.6元。 |
对经营现场进行检查,向我局主动提供相关证据,主动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措施减轻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但未完整履行法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 |
2020年9月4日 |
1、没收违法所得29.6元; 2、罚款9970.4元。 |
|
3 |
辰溪县好伙伴生活超市 |
茄子 |
2020年6月12日 |
5月17日从本县农户手中购进5kg,进价9元/kg,售价11.96元/kg,获利14.8元。 |
对经营现场进行检查,向我局主动提供相关证据,主动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措施减轻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但未完整履行法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 |
2020年9月4日 |
1、没收违法所得14.8元; 2、罚款5985.2元。 |
4 |
湖南佳惠百货有限责任公司辰溪新城分公司 |
长豆角 |
2020年6月12日 |
5月20日从当地农贸市场购进4kg,进价4.92元/kg,售价7.96元/kg,获利12.16元。 |
对经营现场进行检查,向我局主动提供相关证据,主动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措施减轻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但未完整履行法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 |
2020年9月4日 |
1、没收违法所得12.16元; 2、罚款9987.84元。 |
5 |
辰溪县龙腾盛宴餐厅 |
青椒 |
2020年6月15日 |
5月19日从辰州大市场购进7.5kg,进价5元/kg,制作菜品10份,货值815元。 |
对经营现场进行检查,向我局主动提供相关证据,主动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措施减轻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但未完整履行法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 |
2020年9月5日 |
1、没收违法所得815元; 2、罚款5185元。 |
6 |
辰溪县美佳乐超市 |
线茄 |
2020年6月12日 |
5月18日从本地农户手中购进3kg,进价8元/kg,售价11.96元/kg,获利11.88元。 |
对经营现场进行检查,向我局主动提供相关证据,主动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措施减轻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但未完整履行法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 |
2020年9月4日 |
1、没收违法所得11.88元; 2、罚款5988.12元。 |
7 |
辰溪县顺民超市 |
大青椒 |
2020年6月12日 |
5月18日从本县农户手中购进5kg,进价8元/kg,售价9元/kg,获利5元。 |
对经营现场进行检查,向我局主动提供相关证据,主动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措施减轻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但未完整履行法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 |
2020年9月4日 |
1、没收违法所得5元; 2、罚款5995元。 |
8 |
线茄 |
5月18日从本县农户手中购进8kg,进价12元/kg,售价12元/kg,获利0元。 |
对经营现场进行检查,向我局主动提供相关证据,主动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措施减轻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但未完整履行法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 |
2020年9月4日 |
|||
9 |
湖南同升农业有限公司 |
青椒 |
2020年6月25日 |
从本地种植基地购进,进价7元/kg,售价10元/kg,获利12元。 |
对经营现场进行检查,并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完整履行了法定进货查验义务,同批次产品送农业检测机构检测,其结果合格,充分证明其不知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 |
—— |
按照《食品安全法》第136条免除处罚。 |
10 |
辰溪县御龙主题生活超市 |
核桃 |
2020年6月18日 |
4月10日从怀化购进5公斤,进价24元/kg,售价37.6元/kg,获利68元。 |
对经营现场进行检查,并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完整履行了法定进货查验义务,有证据表明其不知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 |
—— |
按照《食品安全法》第136条免除处罚。 |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特此公示。
辰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