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1-20 16:02 信息来源:辰溪县民政局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民政厅
湘财社指[2016]1号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民政厅关于下达
2016年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
财政局、民政局:
经研究,现拨付你市(州、县)受灾群众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 380 万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州、县市要将此次下拨资金与地方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统筹使用,对冬春期间受灾群众口粮、衣被取暖等困难给予补助。
三、各市州、县市财政、民政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的有关要求,规范资金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及时拨付省财政下达的补助资金和地方安排的补助资金,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请将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列入2016年政府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第2081501项“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经济分类科目列第303类“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附件:2016年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补助资金分配表(总表不发市州、省直管县市)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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