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推行“221”便民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4-05-23 16:47 信息来源:县委办

 

辰发〔201418

 

中共辰溪县委

辰溪县人民政府

关于全面推行221”便民服务体系建设的

实 施 意 见

 

各乡()党委、乡()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 

    为切实转变干部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落实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打造服务型党组织和服务型政府,实现服务群众全覆盖,群众办事零障碍。结合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全面推行“221”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即规范建好两个便民服务平台、科学搭建两条便民服务渠道、建立健全一整套管理办法)。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方便群众、服务群众为主线,以群众满意为目标,以创新工作机制为重点,按照“规范、便捷、高效、务实”的总要求,建立健全立体式办公、一站式受理、一条龙服务的便民服务新模式,全面提升党委、政府整体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主要内容

1.规范建好两个便民服务平台。一是建好群众事务办理平台。要在县、乡、村三级分别建立群众事务办理机构。即在县建立完善便民服务中心,各乡(镇)建立完善便民服务大厅,各行政村(社区)建立完善村级群众事务代办站(点)。县便民服务中心和乡(镇)便民服务大厅要求必须实行集中办公(乡镇暂不具备条件的,可整合调剂办公用房),主要负责办理群众或乡、村(社区)代办员递交的各类群众事务。村(社区)群众事务代办站(点)主要负责收集、整理、上报群众委托代办事项。二是建好民情信息服务平台。主要是在全县建立完善以辰溪县门户网站和“12345”县政务服务热线为主站,县直部门、乡()门户网站和“12345”政务服务电话热线座席为子站的网络群体系,大力推进权力公开、公务信息公开、网上办事服务、政民互动,实现便民网络相互联通,一个窗口对外服务。同时,结合全县社会管理信息指挥中心平台建设,各乡(镇)都要建立健全民情信息资源库,全面掌握民情动态。

2.科学搭建两条便民服务渠道。一是要搭建自上而下的便民服务渠道。主要是在各乡(镇)大力推行乡(镇)干部对各行政村(社区)实行联村服务。即乡(镇)对辖区各行政村(社区)必须明确乡(镇)领导和乡(镇)干部进行包村联村,由该乡(镇)领导和乡(镇)干部全面负责所联村(社区)各项工作的协调、服务和监管。同时,乡(镇)可根据实际开展便民服务自行车队试点工作,更加便捷地服务群众。二是要搭建自下而上代办群众事务渠道。主要是在行政村(社区)选好群众事务代办员(根据各行政村(社区)实际需要确定代办员人数),在群众将所需代办事项递交村(社区)代办员手中后,由村代办员代送至乡(镇)便民服务大厅代为办理,对确属乡(镇)不能办理的审批事项,则由各乡(镇)安排专职联络员代送至县便民服务中心代为办理。代办过程中除规定费用外,严禁收取任何服务费用。为切实发挥县便民服务中心和乡(镇)便民服务大厅作用,涉及农村和农民群众事务办理的县直部门,必须在6月上旬前整理好所有涉农审批权力清单和审批流程,送至县“221”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于6月中旬将经审定能够下放的各项审批权全部下放给县便民服务中心和乡(镇)便民服务大厅办理。

3.建立健全一整套管理办法。为确保“221”便民服务体系规范高效运行,相应建立健全一系列管理办法和制度。

三、实施步骤

全面推行“221”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具体分三个阶段:

1.宣传发动阶段(2014 520日— 531日)。召开全县推行“221”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动员大会,对全县推行“221”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乡镇要相应召开乡、村两级工作会议,进行全面动员。各级各部门要广开渠道,加大宣传力度,着力营造氛围,争取干群最大支持和参与。

2.全面推行阶段(201461日—831日)。按照标准和要求,进行硬件建设、建章立制、明确工作流程、完善管理和考核制度,实行精细化管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3.考核验收阶段(201491日—930日)。对全县推行“221”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进行全面考核验收(乡镇民情信息资源库建设可适当推迟),发现典型,总结经验,形成机制,推动便民服务工作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辰溪县全面推行“221”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专职副书记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分管“三农”的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县委农村工作部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并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分管县便民服务中心的副主任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县委办公室分管督查工作的副主任、县委组织部分管党建工作的副部长、县纪委一名副书记、县委农村工作部部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协调、督查、指导全县“221”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各县直机关单位和乡(镇)也要相应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221”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确保“221”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2.加大宣传力度。要实行部门联动,丰富宣传载体,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主流媒体,大张旗鼓地宣传“221”便民服务工作。各乡(镇)要规范印制《便民服务手册》、《便民服务联系卡》,并将之发放到每家每户手中;要通过网络、宣传窗栏、宣传标语等形式进行广泛深入宣传,切实提高宣传覆盖面,着力营造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良好氛围,让群众人人知道有事找谁办、有事怎么办。

3.给予经费保障。县人民政府将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各乡(镇)“221”便民服务体系建设给予经费支持,对经验收合格的乡(镇)除全额拨付上级项目资金外,县本级财政另增拨5万元奖补资金。同时,对乡(镇)开展便民服务自行车队试点工作的经费采取全额或以奖代补方式予以保障。

4.严格实行考核。县委、县人民政府届时将成立专项督查组,对“221”便民服务体系建设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限期要求健全完善,工作严重滞后的,将对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问责。

                

                       

 

           中 共 辰 溪 县 委  

                                        辰溪县人民政府                                                  2014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