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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辰溪县农村信用社改制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2-03 09:31 信息来源:县委办公室

 

                                 

辰办〔201359

 

 

中共辰溪县委办公室

辰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辰溪县农村信用社改制组建农村

商业银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党委、乡()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

《辰溪县农村信用社改制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辰溪县委办公室

辰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年11月26

辰溪县农村信用社改制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工作实施方案

 

     为转换农村信用社经营机制,切实增强其服务三农、服务中小企业的能力,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1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指导意见》(湘政发〔20125号)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组建审批工作指引》(银监合〔20046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内筹建的工作思路,加快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确保在20153月底前我县农村商业银行正式挂牌开业。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关于深化财税、金融等体制改革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加快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以服务县域经济为根本宗旨,坚持面向三农、面向中小企业、面向社区居民的发展定位,按照产权明晰、股权合理的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控建设,不断增强我县农村信用社综合实力,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撑。

二、改制工作目标

20139月份起,全面启动各项改制准备工作,20143月份正式向上级银监部门申报,确保在20153月份之前成功组建湖南辰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辰溪农商行)。

三、改制工作步骤

(一)消化不良资产

1.全面摸清信用社资产负债情况(20143月份前)。由县监察局、县审计局、县财政局、人行、信用联社组织人员对信用社的资产负债进行彻底摸底,澄清家底,尤其是要摸清信用社不良贷款和历史挂账亏损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报县委、县政府。

2.全力清收信用社不良贷款(20148月底前完成)。清收目标:2013年底清收不良贷款3000万元(含央行置换贷款,下同);20148月底前清收不良贷款5000万元(不含2013年任务)。

3.股票溢价发行消化不良贷款6000万元(201410月份前)。筹建工作领导小组向社会募集股金时,以11.6的比例溢价发行股票,以溢价发行股金消化不良贷款6000万元。

4.信用社自行消化历史挂账(201412月份前完成)。自2013年开始,信用联社每年以年度经营利润和清收央行置换贷款本息弥补历史挂账亏损3000万元。

5.资产置换(201412月底前完成)。县人民政府通过现金购买、注入土地或以其他优质资产置换未收回部分的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确保不良贷款比率下降到2%以内。

(二)筹建辰溪农商行

1.取得省信用联社同意改制批复文件(20143月底前)。

2.中介机构开展清产核资及净资产确认(20146底前)。筹建工作领导小组聘请有审计评估资质的中介机构对信用联社进行清产核资和整体资产评估,并出具清产核资报告书、整体资产评估报告书及净资产确认书。

3.报送组建材料(20146月底前)。筹建工作领导小组向上级银监部门报送筹建申请材料;公告征集发起人说明书,引进战略投资者;向人民银行报送申请加入管理与服务体系的有关材料,提请人民银行批准加入。

4.制定各项制度及议事规则(201412月前)。

5.提出开业申请(201412月底前)。

6.正式挂牌开业(20153月底前)。

三、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由县委书记任顾问,县长任组长,县委专职副书记、常务副县长、组织部部长、纪委书记、政法委书记任副组长,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公安、检察、法院、发改、经信、商务、农办、教育、卫生、住建、监察、司法、审计、财政、工商、国土、人社、房管、国税、地税、人行、信用联社、政府金融办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辰溪县农村商业银行筹建工作领导小组(文中简称筹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常务副县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米庆斌、郑福荣、舒炎、黄治等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地点设县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一楼),统筹协调改制的各项日常工作。各乡镇、各单位也要相应成立专门领导班子,由党政一把手任组长,并安排专人组成强有力的工作班子专抓专管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同时要层层建立考核责任机制,细化工作目标任务。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一是以电视、广播、网站、横幅标语、宣传车、各种会议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大力宣传组建农村商业银行的意义,形成清收不良贷款的强大舆论氛围,为加快组建辰溪农商行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二是县、乡、村层层召开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动员会议,宣传贯彻会议精神,在全县上下统一思想,形成共识。三是由县人民政府发布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通告,向全县告知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清收方式、清收期限及相关法律责任,形成不良贷款清收高压态势,促进清收工作顺利推进。

3.部门协作,形成合力。各级各部门要围绕辰溪农商行组建工作,做到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积极协助解决辰溪农商行筹建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县直各部门要主动放弃部门利益,降低或减免组建过程中的办证费用;县国土、规划等部门要全力配合政府做好土地置换信用社不良资产工作,及时做好勘测、评估、上报和发证工作;县房管部门要全力配合信用联社做好基层信用社的房屋产权登记手续。县审计部门要加强对信用联社的财务审计;县财政部门要做好资金归集工作,帮助农村信用社尽快提升存款实力;县法院要成立特别法庭,专门受理农村信用社的起诉案件,做到快立、快审、快结,提高执结率。其他相关部门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不折不扣地执行政策要求,确保辰溪农商行按期组建成功。

4.强化督查,严格考核。为确保我县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清收这一核心工作落到实处,县筹建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专门力量,对各乡镇、各部门清理不良贷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督查,及时跟踪督办,严格绩效考核。对领导重视、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单位,将进行通报表彰;对领导不重视、组织不力、责任不落实以及工作完成情况较差或走形式、走过场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并严格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