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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辰溪县创新社区棋牌文化娱乐活动场所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4-24 16:31 信息来源:县综治办

 

 

辰综治办〔2012〕1号

关于印发《辰溪县创新社区棋牌文化娱乐

活动场所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

    经县综治委研究同意,现将《辰溪县创新社区棋牌文化娱乐活动场所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1、《辰溪县创新社区棋牌文化娱乐活动场所管理办法》;

    2、辰溪县社区棋牌文化娱乐活动场所自律协议。

   

                 辰溪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二0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主题词:棋牌室 创新管理 办法 通知               

 

 

辰溪县创新社区棋牌文化娱乐活动场所管理的

办    法

   

    为创新社区棋牌文化娱乐活动场所的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规和中央、省、市有关规章,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由各乡镇、社区及县直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乡镇、社区必须履行监管职责,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当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年度考评范围。

    二、社区棋牌文化娱乐活动场所是指按照“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自治原则,在指定区域内为社区居民提供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棋牌娱乐文化活动场所。

    三、设立社区棋牌文化娱乐活动场所应符合下列条件:

    1、场所的建筑结构安全、合理,符合国家消防安全的规定;

    2、有必要的照明设备和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

    3、社区棋牌文化娱乐活动场所的噪音,以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的生产、生活、学习和休息为标准;

    4、通风、卫生等设施符合卫生部门有关规定和标准;

    5、有可供居民阅读的报刊、杂志等文化设施;

    6、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7、与社区签订自律协议,并服从社区管理。

    四、下列地点不得设立社区棋牌文化娱乐活动场所:

    1、城区主次干道临街面一楼;

    2、学校、幼儿园、少年儿童活动场所和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内以及学校、幼儿园周围200米范围内;

    3、人行道、市场、车站等公共场所;

    4、居民楼二楼以上、地下防空设施内、各类柴棚等临时用房和违章建筑内;

5、与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和有毒物品仓库毗连的区域。五、社区棋牌文化娱乐活动场所承办者应当是具有完全

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开办社区棋牌文化娱乐活动娱乐场所,由承办者向当地社区提出申请(并附设施、器材情况登记表和承办者、服务人员的身份复印件等材料),由社区牵头,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社区棋牌文化娱乐活动场所进行检查验收,经验收合格向居民群众公示,且与社区签订自律协议登记备案后方可开展活动,并纳入小区物业管理范畴,服从小区物业管理。

    六、社区棋牌文化娱乐活动场所的承办者在向棋牌活动人员提供茶水等相关服务后,按照有关规定可以收取适当的成本费及服务费。

    七、社区棋牌文化娱乐活动场所开放时间以不扰民为标准,时间为当天8时至23时前。

    八、社区棋牌文化娱乐活动场所不得招用未成年人从事服务活动,不得接纳未成年人参与棋牌活动。

    九、社区棋牌文化娱乐活动场所内的娱乐活动不得有赌博及变相赌博行为,不得进行吸贩毒、卖淫嫖娼等违法犯罪活动。凡在社区棋牌文化娱乐活动场所进行赌博活动的人员,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社区棋牌文化娱乐活动场所在开展娱乐活动过程中,违背自律协议影响居民生活、学习、休息等现象,经查证属实的,第一次予以警告,第二次责令整改,第三次向受影响的居民道歉并取得谅解,三次以上的关门整顿并公开书面道歉,受多次举报且整改不到位的,由乡镇牵头,相关部门参与,予以取缔。

    十一、社区棋牌文化娱乐活动场所承办者及其服务人员对发生在社区棋牌文化娱乐活动场所内的违法犯罪活动放任不管、不采取适当措施的,或者为违法犯罪嫌疑人员通风报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

    十二、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要求,乡镇、社区对社区棋牌文化娱乐活动场所必须履行监管职责。对履职不到位的乡镇、社区进行责任追究,直至一票否决。对不签订自律协议、不服从管理的或不履行自律协议的社区棋牌文化娱乐活动场所要予以取缔。

    十三、临街面一律不得设立社区棋牌文化娱乐活动场所广告牌,县城管执法局部门应加强对其招牌、标志和周边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十四、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公共场所治安管理主管部门的作用,认真履行安全检查、督促整改、治安管理和查处违法行为等职能,切实加强对社区棋牌文化娱乐场所的治安管理。

    十五、乡镇、社区、公安、消防、工商、文化、卫生、环保等部门,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检查职责时,社区棋牌文化娱乐活动场所相关人员应当积极予以配合,不得拒绝或阻挠,对存在的问题要严格整改到位,相关部门严禁乱收费,严禁乱罚款。

    十六、本办法实施前设立的麻将馆、棋牌室,必须在2012年2月10日前按照本通告的要求,进行自我规范、自我整改,确保达到设立标准后方可开展活动。对既不申请、又达不到设立标准要求的,由乡镇牵头,组织公安、消防、工商、文化、卫生、环保等部门查处取缔。

    十七、本办法由辰溪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八、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二0一二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