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辰溪县委员会关于十三届县委第九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5-09-05 15:28 信息来源:共青团辰溪县委员会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12月4日至2025年2月7日,辰溪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团县委进行了常规巡察。2025年3月12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团县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共青团辰溪县委员会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对巡察反馈的问题照单全收、诚恳接受,坚决抓好整改落实,全力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成立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副职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任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共青团辰溪县委员会关于县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逐一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牵头领导、责任股室,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整改到位。共青团辰溪县委员会全体班子成员于2025年6月6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反馈意见深刻剖析、举一反三,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思想和行动自觉。
团县委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主动认领了7个具体问题,先后召开5次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问题整改到位。团县委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按照职责分工切实抓好牵头问题的整改工作,确保整改成效经得起检验。
截至9月3日,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9个大类18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18个。通过巡察整改完善制度4项,教育提醒2人次。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在“巡察反馈意见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要求存在差距,履行职责职能存在短板”方面
1.关于“抓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理论联系实际不够”问题的整改。
(1)针对“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存在差距”问题。如2023年、2024年领导班子会议“第一议题”学习研讨中,班子成员未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交流发言,未制定具体措施落实相关工作。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了《关于深化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通知》文件精神,并按照文件要求制定了《团县委“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实施细则》,明确要求每次“第一议题”学习全体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交流发言。自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分别召开了领导班子会议5次、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11次,均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会议第一议题,全体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实际围绕学习内容作了交流发言。
2.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短板”问题的整改。
(1)针对“‘四个纳入’落实不到位”问题。如团县委2022年度、2023年度工作总结没有意识形态工作内容,团县委原书记2022年度、2023年度个人述职述廉报告没有意识形态工作内容,副书记2022年度、2023年度个人述职述廉报告中意识形态方面内容基本雷同。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修订完善了《团县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明确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纳入党的纪律监督检查范围,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报告、年度工作总结的重要内容。单位主要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对相关同志进行了提醒谈话。团县委2024年度工作总结和班子成员2024年度个人述职述廉报告均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内容报告说明。2025年以来,团县委分别于2月10日和7月22日,召开了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
(2)针对“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监管不力”问题。如由于团县委对官方抖音号“辰溪青年”不经常使用,造成网络意识形态阵地安全管理上缺位,如:2023年12月团县委“辰溪青年”(账号ID为CXQN20191120)官方抖音号被盗,黑客在抖音页面上传生活小妙招广告视频,且账号出现一段时间无法登录情况。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将辰溪青年公众号、视频号、抖音号等团属新媒体账号一体化运营,并明确专人负责网络平台管理。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落实“三审三校”制度,2025年以来,团属新媒体全平台累计审核发布内容138篇,新增关注人数1311人,总浏览量超16.3万,同比提升75%。
3.关于“落实党建带团建工作乏力”问题的整改。
(1)针对“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工作不力”问题。据统计,全县1.1万多团员,近5年来各单位、部门战线共推优入党仅39人,其中2023年仅1人,2024年0人。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与组织部门对接,进一步明确对于发展28周岁以下的青年入党,优先从团员中发展且需经过团组织推荐。召开基层团干业务培训班,对团员推优入党工作流程开展规范培训。2025年以来,全县各单位各部门已领取并填报《辰溪县团组织推优入党登记表》12份。
(2)针对“基层团组织特别是村(社区)贮备后备干部不力”问题。部分村支委员兼任团组织书记年龄较大,如锦滨镇装粮埠村团组织书记刘某40岁、锦滨镇华中社区团组织书记王某43岁,并且基本未开展团组织工作。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建立全县基层团干部及后备团干部信息数据库,按照成熟一个调整一个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村(社区)团支部书记予以调整,2025年以来已累计调整了15人,已调整的基层团组织书记平均年龄在31岁,其中锦滨镇的装粮埠村和华中社区团组织书记均已调整。将村(社区)团支部书记纳入青马工程暨基层团干部业务培训班计划,通过两年时间实现全县所有基层团组织书记培训全覆盖,今年已召开青马工程暨基层团干部业务培训班一期,培训了基层团干80人。由乡镇团委书记对基础较弱、工作开展较差的村(社区)团组织进行指导。与社会工作部对接,计划在下一轮村(社区)“两委”换届中,吸纳更多优秀年轻干部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原则上由35岁以下的村(社区)“两委”委员兼任团组织书记。
4.关于“推动指导青年就业创业工作欠扎实”问题的整改。
(1)针对“对青年就业工作服务流于形式”问题。如近几年来,团县委主要是配合县人社部门开展就业招聘会,主动对青年就业的政策宣传不够,未及时提供有效的咨询服务和就业指导。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依托“辰溪青年”公众号常态化发布县市区相关事业编、公务员考试信息及相关企业招聘信息5条,浏览量达6000次。组织开展“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发布招募政务实践岗57个,企业岗3个,报名人数46人,实际招募录用37人;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集中示范活动2场,向青年群众普及青年创业就业相关政策。
(2)针对“为青年创业指导服务欠力度”问题。如团县委在激励青年创新创业方面做得不够。如红星装饰公司青年钟某希望团县委对该公司的人员培训、企业发展规划提供指导,但是团县委未能指导服务到位;辰溪别院、厨娘掌勺餐饮店创业青年黄某,希望团县委在服务和品质提升上给予帮助指导,但是团县委跟踪服务指导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积极组织青年创业者、青年农民、青年自媒体工作者参与省级、市级创新创业培训及活动,推荐1人参与中国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协会;推荐乡村治理骨干1人参与第三届“芙蓉学子·青年人才培养计划”;推荐辰溪艺恒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湖南省兰魁茶业有限公司参与第十二届湖南省青年创青春大赛青春市集;推荐2名直播带货达人参与2025年高素质青年农民培训省级示范班。单位主要负责人与红星装饰公司钟某、辰熹咖啡刘某、辰溪别院、厨娘掌勺餐饮店黄某等创业青年开展座谈交流,了解相关诉求,讲解相关政策,并推荐钟某、刘某作为青年代表参加了2025年辰溪县青年代表座谈会。
5.关于“贯彻落实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工作欠到位”问题的整改。
(1)针对“团县委督促推动落实基层组织改革工作欠力度”问题。如部分学校没有落实好团组织书记享受中层干部待遇这一政策,如育才学校教师向某2023年3月任该校团委书记以来没有享受该校中层干部待遇;白云中学教师张某2024年9月任职该校团委书记以来,没有享受该校中层干部待遇。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联合县教育局下发《工作提示》,明确要求各学校将学校团委书记纳入中层干部队伍管理,并落实相关待遇。团县委每年拿出2万元的工作经费,对工作开展优秀的学校团支部和少先队大队给予奖励,提高基层团(队)干部的积极性,今年以来已对育才学校、芙蓉学校、大水田学校等6所学校的团支部或少先大队奖励共计18000元,用于支持开展共青团、少先队相关工作。
(二)在“巡察反馈意见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乏力”方面
6.关于“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
(1)针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问题。如团县委2023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仅4月21日一次,全年无廉政谈话记录。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明确每年不少于四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已于2025年3月3日、6月16日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025年6月26日对团县委全体干部开展了集体廉政谈话。
(2)针对“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不力”问题。如2023年上半年团县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与2022年内容基本相同,团县委副书记2022年度、2023年度个人述职述廉报告中党风廉政工作内容基本雷同,2023年2月3日团县委党风廉政一岗双责责任书中出现“特制定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书”明显错误。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了《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制定完善了团县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单位主要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对相关同志进行了提醒谈话。
7.关于“监督管理财务工作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针对“内控财务制度欠完善”问题。如团县委内部控制机制和财务管理制度未对“三重一大”制度中的“大额资金”作具体明确定义,只是在报批制度里粗略地用“开支数额较大的”进行表述,造成实际操作中大额资金确定的随意性。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已召开内控工作会议,修订完善了内部控制财务制度,明确金额为5000元以上的需要上会集体研究决定,并开展内控工作培训会议,集中学习了内部控制工作管理规范等文件。
(2)针对“执行财经纪律不严谨”问题。如存在单位“一把手”直接分管财务的问题。团县委2021年至2024年所有发票列支均为单位“一把手”直接分管财务的问题。如:2021年2月3日记账2(财务)广告制作费2万元,2022年1月29日记账10抖音运营费2.4万元,2023年3月17日记账3团志编稿费6.4万元,2024年2月1日记账29开支“七夕”活动款2万元等发票均是团县委原书记签字“同意开支”。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制度,现调整由团县委副书记分管财务工作。已开展一期财经纪律干部学习会。
(3)针对“不按规定实施项目”问题。如团县委2022年、2023年实施的“团团希望小屋”项目未履行电子卖场程序,合计金额为16.8万元,并且该项目施工方洪江市壹心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不具备施工资质。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做到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对采购项目严格把关,确保项目合理、合法、合规。组织财务人员学习了《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规政策文件。
(三)在“巡察反馈意见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到位”方面
8.关于“基层团组织建设较为薄弱”问题的整改。
(1)针对“团组织阵地建设乏力”问题。如辰阳镇、锦滨镇无“青年之家”阵地,无实质工作内容。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加强对基层团组织的工作指导,通过县级团委与乡镇团委联动方式,带动乡镇团委工作质效提升。推动“辰青夜校”品牌向乡镇延伸,与辰阳镇团委联动,在辰阳镇开设辰青夜校烹饪班;与孝坪镇团委联动,举办猫鼠同频青年交友活动;推荐支持锦滨镇团委依托锦滨社区开展“伙伴领航站”青少年陪伴辅导服务,该活动得到2025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
(2)针对“部分基层团组织负责人履职能力较弱”问题。如辰阳镇团委书记于2023年7月上任以来,对“团团希望小屋”项目不知道,全镇无一例青年创业典型。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已于2025年5月9日召开辰溪县2025年基层团干业务培训会,共有60余名团干部参会,实现了乡镇团委书记全覆盖,基层团组织负责人履职能力得到提升。经与辰阳镇党委对接,已于2025年6月对辰阳镇团委书记进行了调整。
9.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短板较多”问题的整改。
(1)针对“发展党员工作滞后”问题。如2024年10月后,党支部仅两名党员(书记和副书记),党支部工作无法正常开展。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目前共青团辰溪县委员会机关党支部有党员3人,预备党员1人,已配齐党员人数,党支部工作已正常开展。
(2)针对“非中共党员从事党务工作”问题。如2023、2024年党建工作记录员均为熊某,该同志为一名社会工作者(非党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党务工作必须由党员承担的规定,已调整陈一鸣(中共党员)为党建专干,负责党建工作。对熊某原负责的党建资料进行全面核查,确保资料完整性和规范性。
(3)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问题。如2024年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缺“一课”“一片”各8次。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对照主题党日活动规范要求,认真落实“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2025年以来,已开展“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8次。
三、集中整改期内未完成的整改事项
无
四、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定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做到决心不变、力度不减、尺度不松,持续高质高效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二)持续提升整改质量。对已经完成整改的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防止反弹回潮;对阶段性完成整改的事项,按照既定时限和措施,紧盯不放,直至整改完毕;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落实,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不断强化成果运用。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全面梳理巡察整改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治标”与“治本”有机统一,从根本上杜绝问题反弹回潮,推动巡察整改成效更好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效,为重点做好“港产城旅”文章,积极贡献青春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45-5232125;电子邮箱gqtcxxwyh@163.com。
共青团辰溪县委员会
2025年9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