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辰溪县人民法院党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5-01-14 10:33 信息来源:辰溪县人民法院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4日至5月15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辰溪县人民法院党组进行了专项巡察。2024年6月25日,市委巡察组向辰溪县人民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思想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收到市委第四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后,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议,统一思想认识,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照单全收,并于当天组织全院干警召开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巡察整改具体工作,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推进问题整改。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压牢责任。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以上率下,靠前指挥。其他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做到巡察整改与业务工作“两手抓、两不误”。成立由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适时推进整改进度,强化督促督导,确保整改有力有序推进并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聚焦反馈问题,精准靶向施策。先后召开7次党组会,专题研究落实整改工作。制定巡察整改方案,细化整改任务,建立整改清单。对市委第四巡视组反馈的问题逐项梳理、逐条分析,结合工作实际,点对点制定具体可行、针对性强的措施,确保整改有力有效。坚持边整改、边检视、边“回头看”,及时发现问题,补齐短板不足,做到整改全面彻底、不留死角。
截至12月16日,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13个问题39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37个,阶段性完成整改2个;巡察移交的7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完成整改7个。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反馈问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紧不实
1.问题1:落实 “第一议题”制度有欠缺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党组会认真学习“第一议题”相关政策文件,提高思想认识。二是严格按照规定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由“一把手”领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三是每次学习后结合实际工作深入开展学习研讨,做到以学促用,学用结合。
2.问题2:理论学习的形式比较单一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把理论学习纳入全年教育培训计划,定期开展政治轮训,做到理论学习全覆盖。二是组织干警定期参加上级法院举办的“法官大讲堂”6次,利用公众号、学习强国、干部网络教育等丰富学习载体。三是组建青年理论学习小组,把理论学习与主题党日活动相结合,多方式提升学习质效。
(二)反馈问题: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
1.问题3:“利剑护蕾”司法建议研提不足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4年8月、10月,结合本院审结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分别向辰溪县公安局、辰溪县杨龙村村委会、辰溪县辰阳明德小学提出司法建议各1份,并得到相关部门的回复。二是对于辰法建〔2021〕1号司法建议书,已督促辰溪县妇女联合会于2024年10月18日予以回复。
2.问题4: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犯罪记录未封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排查了所有符合封存条件的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案件49件,制作了案件明细台账清单。二是档案室设置了专门用于封存未成年人犯罪记录的档案柜,严格落实《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对该49件案件已移入专门档案柜予以封存。
3.问题5: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有短板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预计2025年7月31日前全部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辰溪县人民法院“三高四新。法治护航”三年专项行动(2024—2026年)实施方案》,建立了重点任务清单。二是成立以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的法治护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和“执破融合”工作领导小组,组建执破融合工作合议庭,定期研究调度。三是出台《辰溪县人民法院关于小微企业快速重整的工作指引(试行)》;联合辰溪县人民政府出台《府院联动推动企业破产便利化工作意见》,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要求贯穿立、审、执各环节,有效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创新驱动作用。四是加大对破产案件的审理力度,目前,审结执转破案件1件,立执转破案件3件。五是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提高执行效率,对企业开展快执快结。整改期间,召开执行工作新闻发布会暨案款兑现大会,集中向4家企业及32名申请人兑付执行案款1215.55万元。
(三)反馈问题:履行法院基本职责有短板
1.问题6:审判质量不高,发改案件多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案件质量管理,通过召开数据会商会全面梳理分析被发改案件的案由及原因,进一步促进裁判尺度统一,提升案件质量。二是出台《辰溪县人民法院关于落实裁判文书阅核制度的试行办法》,通过院庭长阅核、专业法官会议、审委会讨论疑难复杂案件,促使案件裁判结果统一化,降低案件上诉率、发回重审率、改判率。三是对发回重审案件扣罚绩效奖每件200元。四是引导干警充分运用好人民法院案例库、法答网,强化法律准确统一适用,促进类案同判,助推审判质量提升。目前,我院一审裁判被改判率和一审裁判被发回重审率均处于审判质效考核指标合理区间范围内。
2.问题7:长期未结案件多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案件进行自查,并整改到位。二是全面排查6个月以上未结案件的原因,整改期间,共开展长期未结案件排查12次,审限预警提示24次。三是院庭长加强督办,今年以来,对长期未结案件承办人下发督办令6人次,限期结案。四是定期召开司法审判数据会商会,点对点督查督导,杜绝了长期未结案件的产生,审判效率进一步提升。截至11月30日,15项审判质效考核指标除案访比外,其余均已达标,达标率93.3%。
3.问题8:裁判文书质量不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体员额法官对上网文书进行全面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改正。二是组织法官认真学习《辰溪县人民法院关于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鼓励员额法官参加优秀裁判文书评选,不断提高裁判文书撰写水平。三是严格按照裁判文书上网相关规定实施文书上网,全面落实院庭长“阅核制”,把好文书质量关,强化对上网文书的日常检查,不断提高上网文书质量。
4.问题9:存在立案难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立案登记制。7日内登记立案,确保案件“应立尽立”。二是组织立案工作人员学习相关政策文件,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三是强化监督检查,推动立案工作更加规范化专业化。
5.问题10:“一站式”建设和“诉源治理”工作滞后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人力物力财力对诉讼服务中心的倾斜力度。目前,诉讼服务中心已完成改造升级,各项硬件设备全部配备到位。二是积极创新工作机制,联合乡街派出所、司法所建立“调解+司法确认”快速通道,引入调解组织15家,特邀调解员30名。三是加大便民服务力度,实行全流程网上办案,让群众真正感受到诉讼的便利。四是对当事人双方争议不大的简易民事案件,大力推行诉前调解。截至12月15日,诉前调解成功980件。五是完善诉服大厅功能,设立六个服务窗口,信息化与便民配套服务设施已全部升级,为群众提供便利的诉讼平台。六是积极融入地方党委领导下的诉源治理大格局,强化非诉解决机制的运用,万人成诉率现呈下降趋势。七是强化与县司法局、人社局、住建局等单位及相关行业调解组织的诉调对接工作,凝聚工作合力。八是定期向党委、县政府进行汇报,协同治理共促诉源治理。
6.问题11:人民陪审员管理机制不完善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现任的人民陪审员任职资格条件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子。二是健全完善《辰溪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对即将到期的人民陪审员提前做好提示提醒,杜绝了超期陪审现象的发生。三是积极充实人员力量,今年,共选任人民陪审员23名。四是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充分运用陪审宝实施案件分配,严格控制参审案件上限,保证分案的随机性。
7.问题12:案卷归档不及时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案件未归档专项整治,定期调度督办,确保案件按期归档。二是启动档案电子化扫描项目,促推案卷归档工作。截至12月15日,2021—2023年已审结生效案件全部归档,2024年审结生效案件正在归档中。三是将案件归档工作纳入员额法官平时考核中,严格奖惩。
(四)反馈问题: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有偏差
1.问题13:执行力度不够,执行难问题突出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限制其日常生活和经营活动,迫使其主动履行义务。二是加大拒执行为的打击力度。发出首份《涉嫌拒执犯罪预告书》,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三是对于巡察期间11件反映执行方面的信访案件已逐一进行回复。
2.问题14:诉讼费退费不及时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组织员额法官及相关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学习并严格按要求执行诉讼费收缴、退付,规范工作流程。二是定期清理诉讼费退付情况,主动联系当事人,积极履行告知义务。三是积极向省高院、省财政厅汇报,争取资金及政策支持。四是把诉讼费退付纳入机关审务督察内容,定期进行督促检查。截至11月,2021—2023年应退未退诉讼费,目前已完全退付到位。
3.问题15:上诉案卷移送不及时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立案庭与各案件承办团队加强沟通,督促承办庭室严格按照规定期限移送上诉案卷。整改期间,无一件案件移送时间超过60天。今年以来,上诉案件平均移送时间为46.7天。二是进一步加强与中院立案庭的联系,及时与中院立案庭追踪二审立案情况,反馈二审的立案信息。
4.问题16:法庭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不够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推动法庭建设。无法正常办公的安坪法庭建设地点已确定,目前正在进行立项程序。田湾人民法庭计划纳入“十五五”规划。二是充实法庭队伍力量。根据每个法庭所辖区域地域特色和实际情况,配备1名员额法官,2-4名司法辅助人员,法庭队伍力量进一步壮大。三是驻庭管理进一步规范化。对于正在选址重建的安坪法庭和田湾法庭均在当地党委政府设置临时办公点,安排专人值班办理业务,其余3个法庭均按要求驻庭。四是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强化“一庭一品”特色品牌,各个基层法庭根据所处地域特点,结合审判职能,打造特色亮点,充分发挥“前沿阵地”作用,促推社会稳定。
(五)反馈问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1.问题17: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组织学习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提高思想认识。二是已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并就2024年网络舆情进行了分析研判,按时上交意识形态专题报告。三是及时做好自查自纠工作,班子成员年度述职述德述廉报告均有意识形态工作内容。四是持续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已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纳入述职述德述廉报告等重要内容。
2.问题18:门户网站内容更新不及时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将门户网站中“院领导分工”“法苑文化”“法院工作报告”等栏目进行更新,并对其他栏目进行全面自查。二是组织宣传专干,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开展网站管理业务知识培训,提升网站管理能力水平。三是健全完善网站管理机制。要求宣传专干每日浏览网页,及时更新版块内容,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定期对网站更新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问题19:审核稿件把关不严格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组织宣传专干、综合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宣传工作分管领导学习《辰溪县新闻发布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能力水平得到提升。二是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编辑人员同时做好信息稿件初审,部门负责人做好复审,分管领导做好终审,重点从政治导向、政策法律、排版版面等方面把关。
(六)反馈问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1.问题20:全面从严治党专题研究不足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纳入全院绩效考核内容,坚持与审判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监督、同考核。二是定期研究研判。全年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4次,年初制定工作计划,半年党组听取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并就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三是建立“一案一分析”工作机制,整改期间,分别就邬某案和许某案进行专题研究,深刻剖析,做到以案为鉴,以案促改。
2.问题21: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文件精神学习不够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把党风廉政相关文件精神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组会学习内容。已召开党组会,认真学习《关于推进清廉湖南建设的意见》《关于推进清廉怀化建设的意见》,思想认识进一步提升。二是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排查廉政风险点,并制定相应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目前,党组会已研究通过了2024年《辰溪县人民法院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3.问题22:对干警的教育、管理、监督不够有力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辰溪县人民法院平时考核工作方案》,每季度开展平时考核,年末根据平时考核结果开展绩效考核。二是加强执纪监督。持续开展日常纪律检查和审务督查,深入开展司法作风专项整治,充分利用“三个规定”记录平台强化对干警的日常监督,今年以来,填报“三个规定”有情况800余条,没有发现违规违纪情况。三是把廉政建设纳入全院部门及个人平时绩效考核内容,压实压牢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一岗双责”。四是严肃追责问责。目前,已将涉及违法违纪的2名干警退出员额法官队伍。
4.问题23: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力度不够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把党规党纪学习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组会及支部集中学习内容。二是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于6月24日,针对本院和本系统违规违纪案件开展警示教育并进行深刻剖析,今年以来,共召开警示教育大会5次,通报违纪违规案例5次,“一把手”和基层党支部书记上廉政党课共4次,干警的廉洁意识进一步增强。三是大力开展评先评优,积极通过公众号宣传先进典型,今年来,共有11名个人、2个集体获市中院表彰奖励。
(七)反馈问题:从严治党监督责任落实不力
1.问题24: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日常监督职责有缺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认真学习《关于加强对市直单位党组(党委)“三重一大”决策监督的若干工作措施》(怀纪发〔2023〕9号)文件并认真贯彻落实。二是凡党组动议“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提前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汇报并邀请派员参加或列席会议。三是对派驻纪检监察组不能参加或列席会议的,会后及时将会议决策资料上报派驻纪检监察组,自觉接受监督。
2.问题25:运用谈心谈话防微杜渐作用发挥不够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充分认识谈心谈话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思想认识。二是坚持常态化谈心谈话和特殊节点谈心谈话制度相结合。今年共开展谈心谈话120余人次,确保谈心谈话全覆盖。三是结合工作实际和干警情况有针对性开展谈话,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发力,用心用情,注重谈话技巧,提高谈话质量。
(八)反馈问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
1.问题26:公务车辆管理有缺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县公车管理办公室要求,将5辆公车纳入公车管理平台,装载GPS定位系统。其余用于执法执勤的4台公车暂不纳入公车平台管理。二是将车辆信息统一录入湖南省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平台,目前已利用平台进行日常派车管理。三是对每天派车用车情况及时进行登记,健全完善公车管理台账,严格审批出差车辆,公车管理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九)反馈问题:人员队伍建设有短板
1.问题27:人员配置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法官助理招录力度,为员额法官队伍储备人员力量。二是充实审判队伍力量,积极与上级法院汇报沟通,2023年至今共6人通过遴选进入员额法官队伍,审判队伍力量进一步年轻化。三是及时做好书记员的补充。
2.问题28:队伍专业性有待提升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把入口关。逐步提升法官助理招录门槛,不断提升专业审判队伍素质。二是开展综合能力提升、法警集训、书记员培训等多层次、多方式业务培训,组织干警参加上级法院的各类线上线下审判业务培训,提升干警办案能力及水平。三是定期发放业务书籍,为审判执行法官更新知识提供条件。
(十)反馈问题:党建工作不够扎实
1.问题29:党务专干配备不足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安排专人专职负责党务工作。二是选拔优秀年轻党员担任支委会成员,选优配强支部班子力量。三是积极组织党建专干、各支部委员参加党务工作培训,党建工作能力得到提升。
2.问题30:临聘人员组织关系未转接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将张某、石某、米某的党组织关系转入我院一支部。二是积极排查聘用人员的党员关系转入情况,除此三人外,我院聘请人员政治面貌均为群众。三是要求各党支部每半年清理一次本支部党组织关系,及时掌握非党员干警的动态。整改期间,开展排查2次,未发现其他问题。
3.问题31:“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落实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党务工作业务培训,提升党务干部党建工作能力水平。二是结合工作实际,多方式开展“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主题党日活动,通过创建“党建品牌”,积极创新活动形式。三是党组、党总支加强对各基层党支部的指导督查,确保主题党日活动有新意、创实效。
4.问题32:支部换届选举程序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2022年支部换届流程进行全面自查,对2022年二支部书记给予批评教育处理。二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规定,做好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准备工作,认真审核、从严把关。三是组织支委会委员及党建专干开展党务工作培训,全面熟悉了解支部换届选举流程,提高了党建工作能力水平。四是党组、党总支加强对各基层党支部各项工作的督导,确保各项工作程序上依规有序。
5.问题33:党总支书记未向党总支全体党员述职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摸排2023年支部书记“双述双评”会议内容,经查实,党总支书记肖某已于2024年1月19日向党总支和全体党员述职,但一支部未记录述职情况。二是积极开展党务工作培训,提高党建工作能力水平;三是严格落实“双述双评”制度,定期组织党总支书记、党支部书记开展述职评议,党总支、各支部做好会议记录,保存好台账资料。四是加强指导督导。会前会中加强业务指导,会后对会议召开情况及时进行检查,通报相关情况,提高党建工作质量。
(十一)反馈问题:担当作为有差距
1.问题34:创先争优精神较弱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争先创优工作列入各部门工作任务,年终纳入考核。二是开展辰溪县人民法院争先创优活动,制定《关于开展2024年劳动竞赛活动评比实施方案》,明确创建目标任务,制定工作步骤计划,压实压牢工作责任,确保创建有成效。三是结合本院工作实际,打造特色亮点,强化正面宣传,讲好辰溪法院故事。“守护民生微权益”执行春风系列行动,通讯稿件被《湖南法治报》刊发;《辰溪县人民法院“四抓四促”着力培育优秀年轻干部》稿件已向上级法院报送。四是加强与县直相关部门及上级法院汇报沟通,推选先进典型,积极参加各类评选。今年,11名个人、2个集体获市中院表彰奖励。
2.问题35:“关键少数”作用发挥不够,班子成员办案数逐年下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辰溪县人民法院审判执行流程管理规程》,明确院长办案数为全院员额法官办案平均数的10%以上,其他院领导办案数为全院员额法官办案平均数的40%。截至11月,我院院领导办理诉讼案件262件,人均65.5件,办理执行案件763件。二是院领导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通过召开审委会和落实裁判文书“阅核制”,加强对案件的监督管理。截至11月30日,办理监督“四类”案件61件。
(十二)反馈问题:执行民主集中制有欠缺
1.问题36:“末位表态制”执行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会、支委会认真学习《辰溪县人民法院党组议事规则》和民主集中制相关制度文件,思想认识进一步提升。二是坚持党组会、支委会议事过程中,其他班子成员、支委会成员先发表意见,“一把手”最后表态发言,充分保证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十三)反馈问题:落实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
1.问题37:门网站信息内容更新不及时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迅速自查整改。安排网站管理人员及时对网站各个版块进行检查,更新各版块内容。二是加强网站管理。要求宣传专干每日浏览网页,及时更新版块内容,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定期对网站更新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三是压实压牢责任。把网站管理纳入部门及个人绩效考核内容,对因网站管理不善出现问题的,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杜绝了网站信息内容更新不及时的现象,网站管理进一步规范。
三、集中整改期内未完成的整改事项
无
四、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下一步,院党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以整改的新成效推动辰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巡察整改作为推进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认真对标中央、省市县委对巡视巡察工作新要求,敢于刀刃向内、深挖病根、对症下药,在整改落实上见真招、见实效。
(二)坚决扛牢政治责任。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压实压紧党组主体责任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将持续抓好整改落实融入日常各项工作。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及时进行“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复。坚持抓管理,促规范,抓主业,促提升,不断深化政治建设、组织建设、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加强审判执行质效管理,不断推动各项工作全面提升。
(三)巩固深化整改成效。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以点带面,将整改问题和建章立制相结合,做好具体问题整改的同时,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总结分析系统性规律性措施和经验,深化综合治理,堵塞制度漏洞,形成长效机制,真正把巡察整改的“问题清单”转化为履职尽责的“成果清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45-5222138;电子邮箱:hncxxfy@163.com。
中共辰溪县人民法院党组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