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溪县森林公安局关于辰溪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5-01-10 15:44 信息来源:辰溪县森林公安局

根据辰溪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8日至5月11日,辰溪县委第三巡察组对辰溪县森林公安局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6月21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县森林公安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县森林公安局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辰溪县森林公安局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和重点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全面整改的方针,把巡察整改工作与党纪学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对巡察反馈存在的6方面18类18个具体问题分别落实到具体责任领导和责任股室,明确了整改完成时限,将巡察反馈的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针对存在的问题逐一对账销号,要求整改不回避问题立行立改、改出成效,保证了整改事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局长胡永恒同志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在一个月内召开了领导班子专题会议,结合巡察反馈意见的内容,明确了整改内容、时间和具体措施等,制定好全局整改方案,18个问题的责任领导均有局长胡永恒,做到了亲自抓整改,制定的整改措施直击问题不回避,且针对性、操作性较强,不折不扣落实好巡察整改工作。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18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17个,阶段性完成整改1个。巡察期间移交立行立改问题5个,已整改5个,正在整改0个。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扎实,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不及时”方面

1. 关于“深学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制定了学习计划,提升了学习实效,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全体党员坚持每月开展学习;2、在下半年组织了一次“党建”应知应会知识竞赛,通过知识竞赛,更好地巩固了学习内容。

2. 关于“党纪党规学习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制定了学习计划。组织了全面深入的学习新修订《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认真开展完成了党纪学习教育,进一步督促党员民警学纪、知纪、明纪、守纪;2、6月支部书记、7月党委书记分别上了一堂纪律党课,结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相关纪律规定讲准;3、利用每月的“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了党纪党规学习,建立了党纪党规学习长效机制。

(二)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方面

3. 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领导班子严格落实了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坚持“一把手”带头,切实当好“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将党管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了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并围绕本单位主责主业开展了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研判;2、明确了意识形态工作的分管领导、专干,并将意识形态作为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述职述责等材料重要内容;3、注重在纪律约束中规范举止,加大规章制度的落实和警示教育力度,用反面典型和案例警示教育人员,做到了警钟长鸣;4、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坚持不信谣,不传谣,不妄议,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

(三)在“贯彻落实上级要求及履行职责有偏差”方面

4. 关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践行不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每季度组织民警观看《习近平法治思想》视频讲座,深刻学习领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思想理念;2、加强与环境主管部门的工作对接,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设立联络专员,搭建信息共享,联合执法行动,案件移送机制对接具体化。认真落实湖南省环境保护厅、湖南省公安厅、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文件湘环发〔2017〕25号《湖南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实施规则》依法惩治环境犯罪行为;3、以省公安厅生态三湘2024专项行动和夏季治安集中整治行动为契机,广辟案源深挖线索。

5. 关于“协同开展森林防火工作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充实森防工作人员,调配4名民警到森林防火工作岗位,加强森防工作力量;二是建立工作协同机制,积极和应急、林业部门衔接森防工作,森防特防期(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月初和月底同应急和林业森防负责人协商一次森防工作、重要节假日一天一会商,非特防期(5月1日至9月30日)每月主动沟通一次森防工作,主动协同开展相关工作;三是积极主动自行开展森防宣传、巡查工作:印刷宣传折页1万份、定制防火宣传扇子5千个,在9月初大力开展秋季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春节、清明节、国庆节假日期间各派出所到辖区乡镇开展宣传、巡查、督导。

(四)在“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差距”方面

6. 关于“人员配备不足,干警抽调频繁”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主动汇报积极争取,7月份分配了1名新招录民警,为单位注入新生年轻力量,逐步改善青黄不接队伍现状,为高质量完成森林公安主责主业任务提供支撑保障;2、注重发现和培养具备潜力和能力的年轻民警,大胆使用理论水平高、纪律作风硬、业务素质强且善学习、勤思考、能创新的年轻民警,调动全局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带出一支能适应森林公安新形势、新职能的战斗队伍;3、调整一名同志担任财务报账员。

7. 关于“干部作风管理宽松软”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组织全局民辅警认真学习了《辰溪县公安机关积分督察考核办法》,提高民辅警作风管理的思想认识,端正工作态度,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2、开展了一次教育整顿,切实实现作风大转变;3、强化了日常监督,严格落实督察考核办法,不定期地开展作风督查,做到问题发现1个、通报1个、处理1个;4、狠抓奖惩落实,不折不扣地落实,真正做到奖罚分明,充分调动民警干事的积极性、主动性,截至目前共通报5次、处罚11人次;5、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干部作风管理长效机制,常抓不懈。

8. 关于“廉政警示教育不深刻”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落实主体责任,将廉政工作纳入支部年度工作计划;2、充分利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结合本局实际情况,支部书记上纪律党课,把我局违纪典型案例融入党课内容中,剖析事件发生原因,用身边人给民警提神醒脑,以讲促学、以讲带学;3、深入开展廉政教育,坚持正面典型教育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两手抓”,通过集中学、自己学形式,深刻剖析典型案件,以案明纪、引为镜鉴,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五)在“执行财经纪律不力、财务管理存在漏洞”方面

9. 关于“不按规定处理公车”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对局里固定资产进行清理,按照程序对资产台账进行调整;2、对当年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向相关部门衔接化解遗留问题;3、加强资产管理,严格执行固定资产和公车管理制度。

10. 关于“不按规定支付鉴定费”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加强源头管理,经和县林业局会商决定一般涉林案件鉴定继续聘请县林业局林调队鉴定,森林公安局不再支付鉴定劳务费,重大案件鉴定一律依法聘请第三方鉴定公司进行,进一步规范承接主体、从源头上堵住漏洞;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审查报账原始凭证,不合规定的发票一律不予报销;3、全局民警集中学习《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提高民警依规办事和防风险意识。

11. 关于“不按规定发放工会福利”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对2019年端午节慰问物资发放中对非工会会员2人领取慰问物资共400元予以清退,存入工会账户;2、对2021年发放法定节日干部慰问物资,人均超标准发放100元共2600元予以清退,存入工会账户;3、对当年分管财务的领导进行谈话提醒;4、对当年工会主席进行谈话提醒;5、严格工会财务管理,实行报账“审核制”,工会报账需经财务审核、局领导审批后方可报账;6、局班子成员、工会、政工、财务相关部门学习湘工发〔2018〕20号文件,掌握政策规定,杜绝问题发生。

(六)在“基层党组织建设欠规范”方面

12. 关于“党建基础工作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对于个别同志,支部书记对其进行了提醒谈话,并取消其今年党员评优资格,使其意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提高对党建工作的认识;2、进一步加强支部“五化”建设,做好党建日常基础工作,严格落实上级工作要求,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抓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公开承诺、党费收缴、党员积分管理等日常性工作,狠抓落细落小落常;3、提升对党建工作的重视程度,把其与业务工作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坚决杜绝再出现非党员担任党务专干问题,把责任压紧压实;4、开展了一次党建回头看,对党建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5、对于非党员担任党务专干问题,进行深刻反省,保证以后不再出现此类问题,严格遵守党建工作相关规定。

13. 关于“组织生活会欠严谨”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组织集中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端正思想,严肃党内政治生活;2、在今后,坚持严格按程序召开组织生活会,并做好详尽会议记录,尤其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时,督促全体党员做到自评真实诚恳、互评严谨中肯,不做“老好人”,克服畏难情绪,避免批评内容浮于表面不痛不痒,对别人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坚决进行严肃的批评指正,动真碰硬,真正达到“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达到互促共进、弘扬正气。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经过六个月的集中整改,我局聚焦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动真碰硬地开展整改,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局也清醒地认识到,整改工作成效还只是阶段性的,下阶段我局将在前一阶段整改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按照县委和县委巡察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

1. 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巡察是政治体检、整改是政治任务、落实是政治担当,我局将紧密围绕巡察发现的问题,加强党的领导,坚定政治方向,提高政治站位,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真正把管党治党要求落到实处。

2.落实主体责任。强化主体责任意识,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党建在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使广大干部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新常态。

3. 突出统筹兼顾。我局要坚持把抓当前和抓长远相结合,全面开展整改梳理、建章立制,落实整改成效,严防整改反弹。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切实以扎实的整改成果向县委、县委巡察组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45-5222606;邮政信箱:湖南省怀化市辰溪县辰阳镇东风社区先锋路008辰溪县森林公安局(邮编:419500);电子邮箱:cxxslga@163.com。

辰溪县森林公安局

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