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辰溪县司法局党组关于十七届辰溪县委第七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5-01-13 16:46 信息来源:辰溪县司法局

中共辰溪县司法局党组关于十七届辰溪县委

第七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8日至5月11日,辰溪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司法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6月24日,巡察组向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司法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站在“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的政治高度,扎实抓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坚持高位推进,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中共辰溪县司法局党组关于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等文件,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的重要指示及党中央新部署新要求等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精心谋划部署,通过党组会集体研究、征求各股室(乡所)意见的方式,将县委巡察反馈的7类19个问题分解为37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95条,根据反馈意见的难易程度规划完成时限,对近期能即时整改完毕的,立行立改;对有客观障碍的,创造条件整改;对要坚持长期整改的,久久为功、建章立制。强化工作调度,先后6次召开党组会、6次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调度研究整改相关工作;党组书记、局长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不定期调度,及时掌握整改进度,协调涉及跨股室(乡所)的整改问题,进一步明确了各整改主体工作责任。

党组书记、局长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全力推动巡察整改工作。深刻剖析原因,坚持问题导向,对症下药,于2024年9月29日主持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带头认领问题、剖析原因、开展自我批评,相互提出批评建议。跟踪督促落实,牵头逐项研究整改措施,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方式听取、调度整改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整改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坚持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手,确保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截至2024年12月18日,巡察反馈的37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36个,阶段性完成或因政策原因已制定计划1个。建立完善制度5项。巡察期间移交立行立改问题4个,已整改4个。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反馈问题:局党组政治理论学习不严谨

问题1:局党组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存在不足。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强化制度执行,深入贯彻“第一议题”工作要求,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每次党组会议召开之前,由办公室负责准备“第一议题”相关学习资料,并将学习资料呈送党组成员,党组成员及时形成“第一议题”交流发言材料,会中严格落实学习流程,认真学习与交流研讨相结合,采取原文领学、主题发言、交流发言、总结发言等方式进行研讨交流。今年以来,我局共召开13次党组会,都按要求进行“第一议题”学习并已做好会议记录。

问题2:局党组中心组理论集中学习不及时、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学习制度,政工室严格执行县委宣传部关于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要求,制定本单位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方案,中心组成员就此次学习方案在征求意见表上写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再送局党组书记、局长审定后实施。二是规范学习内容,政工室于会前按照学习内容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重点的学习资料呈送到各位中心组成员手中,确保学习资料完备无缺漏。三是严格责任追究,2024年8月15日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对相关责任人就“理论学习不严谨的”问题开展提醒谈话,防范类似情况再出现。

问题3: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不实。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改进学习方法,推行学习内容审核制度,政工室严格按照县委的学习要求,每次均制定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方案,经过中心组成员就此次学习方案在征求意见表上写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后,再呈送局党组书记、局长审定后实施。二是强化学习步骤,在会议过程中,严格按照学习内容开展学习和研讨,会后及时将学习资料和记录整理好,确保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做到学前有计划、学中有研讨、学后有记录。

(二)反馈问题:局党组学习材料结合实际不紧密

问题1:中心组学习存在班子成员材料结合实际不紧密现象。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把发言材料关,政工室对各位领导的研讨发言材料审核,再呈送局党组;局党组书记、局长对每位班子成员的研讨发言材料进行逐一审定,确保了本局党组中心组学习研讨发言贴近工作实际。二是开展提醒谈话,2024年8月12日,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对2023年8月交流发言材料存在问题的1名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三是通报提醒,2024年8月19日将巡察整改中关于2名人员中心发言的情况通报给他们本人,并向其提出整改建议。

(三)反馈问题:局党组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存在短板

问题1:推动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力度不够。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省人民政府政策,严格执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湖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湘政办发〔2023〕51号)文件精神,待省人民政府普遍赋予乡镇行政执法事项后,将提请县政府制定我县具体方案做好乡镇赋权指导工作。二是加强协调指导,2024年6月底前完成了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全员轮训、8月底前完成了全县持有行政执法证的执法人员专题培训线上课件的学习,8月26日—29日、10月28日组织开展两次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共计658人报名,行政执法资格考试400人成绩双合格,通过率60.8%,11月完成了该400名执法人员的执法证编号和审核工作,执法证件已经发放到位,增加了执法人员力量、提升了执法人员技能水平,进一步提升乡镇承接行政执法能力。

问题2: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不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增强监督意识,7月份通过与有关部门进一步对接,明确了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具体分工,相关部门对政府规范性文件实行形式审查,审查通过后再移送县司法局开展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相关部门在对文件是否属于规范性文件性质把握不准时,先行与县司法局对接,县司法局对文件开展前期介入。相关部门和县司法局坚持“应纳尽纳”,又要“严格控制”数量原则,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防止发生规范性文件规避审查或遗漏审查的现象。二是提升识别能力,县司法局在7月份组织3名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人员完成了《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等研讨学习,提高规范性文件识别能力,进一步规范了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程序,为县人民政府和其他县直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的文件提供优质鉴别服务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三是提高管理水平,会同相关部门出台有关指引规定,指导起草部门规范文件起草工作,规范性文件审定稿必须附县司法局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报告,防止规范性文件规避审查和遗漏审查的现象。四是及时整改落实,6月22日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召开反馈问题研讨会,落实问题整改,形成整改报告,整改了规范性文件部门职能不清、语句表述不规范等问题;6月25日将整改报告呈送至相关部门。

(四)反馈问题:落实平安辰溪建设有差距

问题1:人民调解工作存在短板和不足,基层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不彻底。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矛盾纠纷月度报告制度,根据常态化和专项行动安排,督促各调解组织和政法系统单位每月28日前上报当月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对未化解的矛盾纠纷指导各乡镇和主管部门制定调解工作措施,及时督促调解组织化解到位。2024年1月到12月中旬共开展排查4840人次,案件录入3051件,同比增长240%,化解3042件,化解率99.7%。二是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督促指导,制定分管领导联片、股室负责人联所机制文件,层层压实工作责任。2024年以来,根据县委政法委的安排,参加了多起重大纠纷调处工作,有效维护社会稳定。三是加大对工作不力的行为倒查追责,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3个后进单位司法所所长(负责人)开展提醒谈话,每月督促司法所和调解组织按照工作要求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化解工作,按时上报排查化解表格和录入湖南省司法行政基层工作管理系统。

问题2:人民调解工作存在短板和不足,部分矛盾纠纷久调不决。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对调解案件的跟踪推进力度,7-10月集中清理久调未决案件,通过案情分析研判,及时指导督促相关调解组织加大调解工作力度,化解了多起重大矛盾纠纷,及时消除了社会不稳定因素。目前久调未决的案件已全部成功化解,化解成功率100%。二是及时依法终止没有调解基础案件,2024年以来,加大了对于久调不决案件的指导力度,对双方当事人无法达成一致没有调解基础的案件,督促各调解组织及时依法终止调解,稳控纠纷,2024年共依法终止调解案件18件,并依法依规引导当事人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矛盾纠纷,实现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问题3:社区矫正跟踪、监管、教育帮扶欠力度。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工作监管责任,全面摸排在册矫正对象目前所处状况,每月达130余人次;对违规矫正对象及时处罚到位,已警告3人次,训诫2人次,提请撤缓2人,采取强制措施限制2人。二是强化对司法所工作督促和指导,严格执行日提醒月通报制度,已下发11期通报,对有违规对象的所进行了通报和提醒谈话。三是依法对违规社区矫正对象实行惩处,组织开展集中学习、公益劳动600余人次,开展行为规范教育300余人次;对开展社区矫正对象管理不力事件相关工作人员移送县纪委分别给予了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处理,文件下发各所进行警醒教育。

问题4:履行安置帮教成员单位职责有差距。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安置帮教工作“七率”指标落实,每天持续登录全国安置帮教信息系统,督促、变更系统数据,确保“七率”不扣分,考核合格率均达到99%。二是严格执行安置帮教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对新纳入的安置帮教对象的帮教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将乡镇分管政法领导纳入帮教小组成员,增强帮教实效。帮教小组成员大部分所已调整到位。三是及时纠正安置帮教工作存在的问题,对全部在册安置帮教对象逐一建档,根据跟踪帮教要求已全部走访到位,所处状况可控。

(五)反馈问题:公共法律服务总体水平不高

问题1:法律援助总体效果不理想。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于9月14日组织召开法律援助专题培训、案件评查暨法律服务行业监管工作会议,对律师及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业务培训与职业道德培训,观看警示教育宣传片,增强律师政治与法纪意识;强化执业行为监督,处理当事人与法律服务所投诉事项1件;强化行业自律,推动法律服务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完成两个律所和两个基层法律服务所的等级分类自评工作。二是强化政治引领,持续开展党建+法律服务工作,结合“服务实体经济·律企携手同行”等专项行动,组织开展法律宣传和法治体检。9月11日组织律所联合支部、乡镇司法所工作人员组建普法小分队,利用乡镇赶集日在集镇开展以“凝聚法治力量,助力乡村振兴”、送法进村入户主题党日普法宣传活动,推进法治建设,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和法治环境;10月11日联合相关单位深入某公司联合开展“服务实体经济·律企携手同行”专项行动。11月8日,局机关党支部与律师事务所联合组建法律服务宣讲队,深入乡村开展“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主题法治宣讲活动。三是加强法援业务培训,9月14日邀请市局法律专家来我县为法律援助办案人员授课,不断提高法援工作人员的办案水平。四是定期开展案件评查,在参与全省案卷质量评查中,优秀案卷1件,良好2件,其余7件合格。在法援业务培训期间同时开展案卷互评工作,评出优秀案卷2件,良好案卷5件,合格案卷13件。五是坚持听庭评议,从整改以来坚持每月安排听庭一次,截至目前已组织听庭5次。六是强化个案整改,对相关责任律师、一个律师事务所和两个法律服务所负责人开展提醒谈话。

问题2: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不足。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拓展法援站点,驻部门法律援助工作站已经正式挂牌,落实律师值班,发挥工作站职能。二是指导企业规范用工,8月22日在辰溪县产业开发区开展了法治体检和法治宣传。三是强化法治宣传,9月11日在大水田乡开展“乡村振兴· 治同行”法治宣传活动,“天天读案”共推送与农民工相关案例14条。四是强化执法监督,7月2日抽取了三个单位共计7件涉企案卷开展案卷评查。严格按照湖南省司法厅《湖南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试行)》和《湖南省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试行)》文件要求开展案卷评查工作,经评查,评出合格案卷1件、优秀案卷2件、良好案卷4件,责成三个执法部门完成案卷问题整改。

问题3:司法鉴定机构建设亟待加强。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场所建设,2023年4月20日,按照县领导要求,经相关单位综合考虑选定司法鉴定场所,经局党组书记、局长与相关单位衔接,确定由公服股具体落实场地事项,公服股前后到现场五次,确定了鉴定所场地具体位置。2024年12月18日县司法局邀请市司法局领导亲临现场,指导规范化司法鉴定所工作,落实司法鉴定所迁址具体场所。二是补足鉴定人员,按省厅要求,新增鉴定人于11月15日完成见习转岗培训,12月10日完成申请鉴定人资格相关资料报送工作。

(六)反馈问题:全面推进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欠力度

问题1:全县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不平衡,总体进度缓慢。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2023年制定下发了《辰溪县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建设任务、时限、资金保障等。二是分类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2023年完成规范化建设7个,其中中心所5个、重点所2个;2024年完成规范化建设16个,其中中心所2个、重点所7个、一般所7个,目前已完成规范化建设任务。三是全力以赴筹措资金,争取上级资金与县财政资金用于规范化司法所建设。

问题2:基层司法所人员配置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人员招录,今年完成4名公务员招录,已全部安排在锦滨、火马冲、仙人湾、后塘等基层司法所,并于11月开展业务跟班学习。二是加强人才培养,今年以来组织开展社区矫正技能提升培训、调解员集中培训、新进公务员业务培训等,进一步提升了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三是加强交流调剂,今年共调整40人,从机关调入基层司法所7人、从基层司法所调入机关7人、基层司法所之间互调13人、人员岗位调整13人,实现“人编岗”相统一。

问题3:司法所履职能力整体水平不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业务技能培训指导,今年共组织调解人员集中培训两次(省厅集中业务视频培训、聘请基层系统技术员培训系统操作);组织司法所所长8人参加省司法厅所长培训班;指导乡镇开展人民调解业务培训50余场次;开展案件评查4次,及时纠正调解案件问题。二是激发基层司法人员工作能动性,完善司法局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奖励相关内容(鼓励干警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鼓励撰写发表调研报告、经验材料和新闻信息,鼓励工作争先创优、荣誉表彰);对新录用的公务员进行谈心谈话,激发年轻干警集体荣誉感和工作主动性。三是推进司法协理员试点工作,根据《湖南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湘司办通〔2024〕10号)文件精神,我县作为怀化市首个开展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的县,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下,印发了《辰溪县开展全省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了《辰溪县司法局司法协理员管理办法(试行)》,采取统一套转的办法聘用了40名司法协理员,进一步充实了司法行政特别是司法所的力量,不断加强和规范司法所队伍建设,夯实了司法行政基层的工作基础。

(七)反馈问题:模范化司法所建设讨论记录欠完整。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党组会议上例行对大额预开支进行了研究审议,实行党组书记、局长末位表态,并长期坚持。二是严格执行招投标、采购程序,2024年9月19日局党组会议上对2025年预采购的四个政府采购服务项目进行了研究审议,同意按照招投标采购程序对四个项目进行采购,2024年11月11日已经在政府采购网进行意向公开。

(八)反馈问题:物资管理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司法局内部管理制度》,办公用品、资料印刷、耗材、物品取用推行报用登记、审批程序。二是严格执行采购和出入库管理,办公室、法宣股对本股室负责的资料、物品长期坚持出入库登记。

(九)反馈问题:财务基础管理薄弱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财务人员业务能力水平,组织财务人员于8月5日—9日,对从财政各业务股室下载社保、支付、国资等系统的操作指南进行一次全面的学习和系统操作,进一步了解熟悉相关财政业务知识和操作程序;财务人员自费购入政府会计制度详解与实物、政府会计制度财务处理实物详解、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三本专业财务知识进行持续地学习,提升业务水平。二是加强对相关人员的提醒谈话,局党组书记对分管领导开展提醒谈话、分管财务领导对财务人员开展提醒谈话,强化责任意识。三是加强计财股人员力量建设,由于目前没有空余编制,党组已向县委编办申报2025年用编计划,其中3名用于干警调入,此计划已于12月13日县委编委会通过。

(十)反馈问题:公证处发放补贴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关于制止乱发津补贴的通知》的规定,相关负责人已于9月3日将违规领取补助退回专门账户,并由其分管领导对相关人员进行了约谈。

(十一)反馈问题:局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存在短板

问题1:部分干警服务意识与责任意识不强。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体干警人人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建立个人廉政档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二是强化院局联动,10月9日与相关单位联合出台了关于司法行政干警参与民事代理巡查机制,协助相关单位审核司法行政干警代理人身份,规范代理行为,严防违规代理。三是严格干部日常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辰溪县司法局考勤管理制度》《辰溪县司法局廉洁自律制度》,落实考勤与日常管理同干部职工年度考核评先评优挂钩,对执行制度不严、工作纪律散漫的相关人员给予政务记大过处分、全局通报或调整至边远岗位的处理。四是扎实开展谈心谈话,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之间,分管领导和分管股所负责人之间,股所负责人和股所成员之间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做到岗位变动必谈、组织处理必谈、发生家庭变故必谈、发现苗头性问题必谈,做到真谈实谈、谈深谈透,红脸出汗排毒,真正谈出实效。五是坚决防控廉政风险,严格执行《辰溪县司法局廉洁自律制度》,运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严控廉政风险,筑牢廉政防线。

(十二)反馈问题:派驻纪检组落实监督职责有差距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整合力量,构建片区协作机制,目前已整合力量,与纪检监察室、乡镇纪委构建片区,实行委机关集中办公、室组地联合办案和室组联动监督模式,进一步形成监督和办案合力。二是日常监督实行片区统筹、分组负责模式,目前已完成片区统筹、分组负责模式,将日常监督责任分解压实到片区内每个成员,并根据片区成员形成监督小组成员名单,每个监督小组负责相应单位日常监督任务的落实以及片区分办线索的核查和案件的查办。三是推动日常监督向基层延伸,目前已形成监督小组名单与监督计划表,根据监督计划由分管副书记或主管常委带队,室主任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参加,定期或不定期赴基层司法所开展纪律作风检查。12月16日县纪委第六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深入柿溪、修溪司法所开展作风纪律监督,对司法所日常签到及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了解,督查情况较好。

(十三)反馈问题:组织制度落实不到位

问题1:党支部民主评议不严谨。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民主评议制度,8月份两个支部的支委会成员学习了《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强化民主评议意识,确保今后的民主评议程序更规范。二是严肃执行民主评议党员程序,因今年的民主评议工作尚未开始,在今后的民主评议工作中将严格执行民主评议党员等程序。三是实行责任倒查机制,对一支部民主评议登记工作人员进行了约谈。四是取消相关人员的优秀党员资格,8月份机关一支部支委会研究决定取消2名人员的优秀党员评选结果,并在8月底全体党员大会予以了通报,将更正的民主评议党员结果登记表向机关工委进行了备案。

问题2:组织生活会程序有瑕疵。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倒查追责,对2021年3月21日机关一支部的组织生活会会议记录员进行约谈,并按有关要求写出情况说明。二是规范程序,组织生活会相关规定已列入局机关管理制度汇编中,因今年的组织生活会工作尚未开始,在今后的组织生活会中会严格按照相应程序执行。

问题3:开展自评、互评不深刻。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肃批评教育,8月20日对组织生活会发言敷衍问题的支部全体党员进行了集体约谈;8月26日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二是严肃执行组织生活会基本程序,建立发言材料初审制度,建立了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发言材料初审制度,并予以实施。

(十四)反馈问题: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力

问题1:召开支委会及支部党员大会不及时。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按规定每月及时召开两个支部支委会的工作会议;建立了党总支部对下属支部开展“三会一课”情况督查制度,9月份对两个支部进行了督查,发布一期督查通报。

问题2 :“三会一课”程序上不严谨。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规范“三会一课”程序,制定了《党总支部对下属支部开展“三会一课”情况督查制度》,并于9月份对两个支部进行了督查,发布一期督查通报。

(十五)反馈问题:党建基础工作不规范

问题1:机关支部五类人员研究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制度,一支部于8月底召开了支委会对相关人员的优秀党员重新进行评议,并对申请党内关怀帮扶资金事项进行了表态。二是成立老年党支部,3月份成立老干支部,将退休人员中无法参加党组织生活的五类人员纳入老干支部管理;10月12日组织老干支部赴麻阳滕代远纪念馆开展党性教育活动。老干支部开展了送学上门活动。

问题2:部分主题党日活动不规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主题党日活动制度,每个月两个支部都在支委会上对主题党日活动计划进行了研究和讨论,并严格按照计划开展“一月一片一课一实践”活动。4月以来共组织机关45名党员开展了8次政治理论集中学习,观看红色电影《烽火塘填》《翦伯赞》《周立波回清溪》、法治电影《第二十条》及警示教育片共6次;6月7日组织机关42名党员前往常德林伯渠故居和东方红博物馆开展红色党性教育,并重温入党誓词,让全体党员在实地感悟中接受党性洗礼,增强党性观念,坚定理想信念。

(十六)反馈问题:对党员干警的监管欠力度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党纪学习教育,今年4月到7月开展了为期4个月的党纪学习教育,原原本本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二是强化党组书记和支部书记管党治党责任,从7月起,利用主题党日活动,对机关全体党员开展政治理论集中学习,共开展5次,同时在考核计分办法中加入对党员和党支部书记的管理内容。三是强化纪律和警示教育,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定期组织开展党纪国法教育活动,4月23日组织开展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与研讨,观看警示教育片《悔与泪》,5月22日开展了五月主题党日活动暨党纪学习研讨会,观看警示教育片《警钟》系列,6月24日召开了警示教育大会,驻政法纪检组组长授课《学党规党纪、做明白人》,7月19日开展了第四次党纪学习和研讨,8月29日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四是做实职责监督,10月8日出台《辰溪县司法局常态化日常监督机制》,确保监督工作系统性和连贯性。五是严格执行纪律处分,对违规违纪6名党员进行约谈;对不服从局领导工作安排的干警全局通报,进行约谈并责令其向局党组作出深刻的检讨;对受到党内严重警告的相关人员进行谈话,并根据其受党内严重警告的处分要求,取消其影响期内评先评优、晋级晋职资格及当年绩效奖;免去个别所长职务并调离原司法所工作。

(十七)反馈问题:司法行政队伍教育管理机制欠完善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干部管理,已完成《辰溪县司法局内部管理制度汇编》修正版,细化了24个可执行制度,进一步强化了干部管理。二是实行奖勤罚懒,每周严格落实考勤情况并公示。三是强化人员配备,已办结27人人编岗合一调整手续;队伍知识化提升,今年组织参加法考17人,通过C证1人、A证1人。

三、目前已开展整改但只完成阶段性任务的情况

问题1:行政执法质效不高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领导调度,目前已完成全县行政执法工作会议筹备工作,按期提请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召开会议,因相关领导还未给出明确的会议时间,此会议还未开展,该项整改暂未完成。二是开展案卷评查,7-10月完成70份行政处罚、10份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工作,共评出优秀案卷26卷、良好案卷37卷、合格案卷17卷,不合格案0卷。11月督促各执法单位下达问题整改通知,制定整改措施。三是开展专项督察,制定《关于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7月督促39个县直执法单位、23个乡镇人民政府完成突出问题自查,并汇总自查情况形成总结材料;8月各执法单位开始整改,11月已全面完成督促整改落实。

四、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1. 提高站位,强化担当。局党组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用好“第一议题”制度优势,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的政治任务。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其他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各整改责任人具体抓好落实,以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作风,把整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实效。

2. 跟踪问效,巩固成果。局党组以此轮巡察整改为契机,继续深挖问题根源,突出整改实效。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通过“回头看”等方式,检验其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巩固和提升整改成果;对尚未完成的整改事项,将加快进度,确保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持续进行整改。

3. 完善机制,常治长效。坚持举一反三,补齐短板,全面排查制度漏洞,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完善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体制机制,切实做到整改一个问题、健全一项制度,使巡察整改工作发挥持久效能,推动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45-5222850;电子邮箱:cxxsfj@163.com。

                 

     

中共辰溪县司法局党组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