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溪县委政法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5-01-17 15:28 信息来源:中共辰溪县委政法委员会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3月4日至5月15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辰溪县委政法委进行了巡察。2024年6月25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县委政法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我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将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深知其对加强党的领导、提升政法工作、保障社会稳定意义重大。从思想上筑牢 “四个意识”、坚定 “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坚决态度、有力举措推进整改落实。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明毕切实担起第一责任人职责,以身作则。接收反馈意见后,迅速领悟问题严重性与整改紧迫性,主动谋划、部署、推进整改全程。定期召集领导小组会,听责任部门汇报,研讨重点问题,精准要求、强力督促,还与上级党组织及巡察组密切沟通、及时反馈。反馈会后即刻组建以书记为组长的巡察整改领导小组,下设政工室负责日常事务,保障整改有序。随即制定整改方案,细化问题,明确责任、举措与时限,压实任务到人到岗,推动整改显成效。
截至 12 月 19 日,巡察反馈 3 个方面 15 个问题 42 个具体问题,已完成 39 个、阶段性完成 3 个,未完成 0 个;借此完善 5项制度。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在贯彻落实党中央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不到位,履职尽责有差距方面。
1.理论学习不深入。
(1)针对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有欠缺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7月1日,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明毕在书记办公会上专题安排“第一议题”制度落实工作,要求政工室和办公室要聚焦首要任务抓好“第一议题”制度落实,领导班子要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二是由办公室负责提前筛选、整理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确保了学习内容的及时性、针对性和系统性;三是召开书记办公会17次,对习近平在湖南考察时的讲话和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等内容进行了深入学习,持续推动了“第一议题”制度走深走实。
(2)针对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及时、不规范问题。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详细的学习方案和记录模板,每次学习都有完整的记录,包括学习时间、地点、主题、参加人员、学习内容和发言情况等;二是对学习方案进行了全面梳理和优化,去除了与学习主题不相关的研究事项,确保每次学习都围绕一个明确的主题进行;三是每次中心组学习都安排了中心发言和交流发言环节,发言人员认真准备发言材料,围绕学习主题进行深入思考和交流。
2.加强平安辰溪建设有不足。
(3)针对统筹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线索核查。县扫黑办组织公检法人员对常态化以来 14 起涉黑涉恶举报线索 “回头看”,未现问题,2024 年,共摸排受理问题线索3个,其中 2 起已办结,1 起正在核查中;二是建立机制。今年,县扫黑办指导多部门分别制定涉黑涉恶相关 4 项工作机制。三是“打伞破网”。县公安局向纪委监委移送多起线索,均已办结。
(4)针对基层社会治理存在漏洞。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大起底”行动。对全县重点人员进行摸排,登记造册,分类管理;二是“大调整”行动。对未纳入管控视线的人员和在册重点人员重新评级定位,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重新评估等级,并为患者落实“五包一”管控措施;三是“大化解”行动。每周开展矛盾问题排查,每月跟踪回访,掌握动态,及时化解风险隐患。四是“大落实”行动。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当造成不良影响的,实行追责问责;五是专项整治行动(2024年10月10日至2025年3月31日)聚焦“五重”(重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重点人员管控、重复警情治理、重点治安复杂场所管理、重点法制宣传教育),预防民转刑、刑转命案件。截至目前,本县命案发生率同比下降50%。
(5)针对督促行业监管不到位,未成年人保护仍需加强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行业监管不断强化,经营场所发案大幅下降。二是强化严厉打击,依法严惩犯罪。三是强化行业治理,推动规范经营。出动执法人员1300余人次,检查重点场所1000余家次,整治隐患问题7个,查处违法经营场所6家,对违法接纳未成年人的网吧罚款15000元;四是治安管理与常态防控。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学校及周边地区排查整治,落实护学岗、“千人巡逻”等措施,加强重点人员管护;五是宣传教育提升法治意识。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通过多种渠道深入宣传200余次;六是多元救助保障权益。7月以来,开展心理疏导慰问、司法救助、爱心助学等活动,发放助学金100余万元,加强对残疾、困难、问题家庭未成年人的帮扶教育。
(6)针对协调指导打击电信诈骗犯罪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辰溪县公安局反诈中心已按照要求开展研判、抓捕工作。2024年,信息网络领域共立电信诈骗案115起,发案年同比下降24、34%,破案18起,年同比上升15、65%,刑拘18人,同比上升3、65%;二是辰溪县公安局反诈中心以防范为主,截止到目前共帮助群众挽回损失8笔,共计35万余元,及时预警冻结80人次,避免造成损失;三是辰溪县公安局反诈中心开展反诈骗宣传4次,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播放宣传视频4条,受教育群众350人,在公众号发布反诈宣传文章4篇,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反诈宣传,有效提高群众的反诈意识。
(7)针对巩固顽瘴痼疾整治成果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针对执法问题,将开展专题整治工作,制定执法规范。对执法过错严肃追责,形成长效机制,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3.落实执法司法监督效果不佳。
(8)针对县委政法委没有有效发挥对政法部门执法活动进行监督的职能作用,没有有效促进政法部门提高执法司法水平、进一步预防和减少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执法监督工作方案。已制定2024年度执法监督工作方案;二是案件自查与评查。县委政法委对2023年以来的85起“七类案件”进行全面自查。两级党委政法委随机抽选40件案件进行集中评查。对省委政法委抽查的1起重点案件进行评查;三是自查发现的问题。自查中发现部分案卷文书不齐全、案卷整卷不规范;四是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发现存在个别案件未上传证据资料的问题。
(9)针对案件评查流于形式、成效不明显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评查方案制定制定了年度评查方案和涉企专项评查方案,对刑事、民事、社区矫正、人民调解等案件进行分类评查;二是执法监督职能发挥。对全省85件“七类案件”进行自查评查,纠正3起执法不规范问题,促进规范执法;三是案件评查情况。两级党委政法委随机抽选40件案件集中评查,重点评查省委政法委抽查的1起案件。发现文书制作瑕疵、法律文书不严谨、程序不规范、文书不齐全、案卷整卷不规范等问题;四是执法司法突出问题。10个问题因未上传证据资料存在问题。4个问题与侦查工作缓慢相关。公安机关与检察院在证据采信上存在分歧,证据甄别、审查有误;五是县检察院评查活动。参与市检察院组织的重点案件评查11次,评查26件案件。组织常规评查、专项评查10次,评查93件案件。
(10)针对涉法涉诉问题依然突出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一把手坐班接访制度,由县法院院长及其他领导于每周三在本院信访接待室坐班接访一次,了解群众诉求,推进主要领导到基层联合接访工作,截至目前为止,县法院领导共接访20件信访案件;二是建立了律师代理申诉机制和社会第三方参与化解机制,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三是县法院涉诉信访案件多为老信访案,难以化解,本院主动与信访人的当地党委政府和基层自治组织取得联系,对信访人进行共同稳控;四是建立了领导接访制度,落实院班子成员到县涉法涉诉联合接访中心坐班接访制度,由院班子成员于每周三轮流到县涉法涉诉联合接访中心坐班接访,以办实事的成效凝聚民心;五是县法院建立健全了《辰溪县人民法院涉诉信访工作机制》,并下发到各个业务庭室,对于重大疑难的信访案件,由一把手带头抓、亲自抓,加大重大疑难案件的协调、督促力度,推动重大疑难案件的查处工作,确保群众的合法诉求得到最终解决;六是在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开设领导接访专门窗口,认真倾听群众诉求,做好接访台账,切实解决好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七是加强案件评查和纠错,对涉法涉诉重点案件进行评查,对于发现的错案冤案,依法及时纠正,并对责任人进行问责。例如,对于刑事申诉案件进行重点审查,一旦发现存在事实认定错误、法律适用不当等问题,立即启动纠错程序,还当事人公正;八是完善多元化解机制,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多种调解资源。比如设立一站式多元解纷中心,进一步推进“三源共治”,当出现涉法涉诉纠纷时,根据纠纷类型,快速分流至相应调解渠道。对于一些邻里纠纷、小额债务纠纷等,优先通过人民调解解决,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九是做好当事人救助和帮扶工作,对一些生活困难的涉法涉诉当事人,提供必要的司法救助或帮扶措施。如对刑事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生活困难的,给予一定的经济救助,帮助其缓解生活压力,减少矛盾积累;九是加强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加强规范执法,落实诉源责任制,杜绝信访源头空转。
4.统筹推进各部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力不从心。
(11)针对信访形势严峻问题。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制定《辰溪县信访积案夏季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二是领导坐班接访制度。县、乡、村三级领导共接访669人次,主动约访带案下访149次,解决信访问题286个;三是信访维稳专项督导。 开展专项督导6次,下发通报6期,实地督办15次,下发提醒督办函12份;四是省委巡视组交办信访件。省委第二巡视组交办信访件265件,办结率100%,实体性办结率72%,程序性办结率28%,满意率75%,息访率69%。
5、指导协调政法单位与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衔接和协作配合力有差距。
(12)针对指导“法纪衔接”不到位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有效利用“刑事案件单轨制”推动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部门之间定期交流信息,政法委牵头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商讨在案件办理中涉及法纪交叉的问题,明确线索移送标准和程序。二是进行专项检查,定期对法纪衔接工作开展专项检查,查看政法机关是否及时移送线索、纪检监察机关是否依法依规处理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三是县公安局严格案件反腐败联系工作机制开展涉公职人员、党员移送工作,坚持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报送一次清单,每半个月向县纪委移送一批比对名单,防止出现任何遗漏。四是积极对接纪委,严格按照反腐败联系工作机制开展线索移送工作。五是对于在工作中发现的公职人员、中共党员等涉嫌违法犯罪的除了定期的线索移送外,县公安局每半个月将人员处罚名单报送至县纪委进行比对,属于线索移送范围的及时进行移送。
(13)针对督促线索及时移送有不足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督促线索及时移送有所不足等问题经县公安局交管中心核实后,已按规定移送了线索,县纪委已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处分。
(14)针对不起诉决定书未送达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法纪衔接”不到位等问题当前县公安局严格案件反腐败联系工作机制开展涉公职人员、党员移送工作,坚持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报送一次清单,每半个月向县纪委移送一批比对名单,防止出现任何遗漏。下一步县公安局将积极对接纪委,严格按照反腐败联系工作机制开展线索移送工作;对于在工作中发现的公职人员、中共党员等涉嫌违法犯罪的除了定期的线索移送外,县公安局每半个月将人员处罚名单报送至县纪委进行比对,属于线索移送范围的及时进行移送;二是督促线索及时移送有所不足等问题。从2024年10月起,交管中心严格执行每半个月将查获酒、醉驾人员送县纪委互联十进行对比,发现有公职人员和党员五日内将案件线索移送县纪委立案室。检察院对未按要求送达不起诉决定书的案件,已补充送达文书。并召开部门会议1次,要求办案人员学习不起诉案件文书送达程序,巩固业务知识,提升办案质量。
6.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
(15)针对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领导班子带头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领导班子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得到有效提高;二是加强了信息收集,及时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三是在5月29日、8月20日召开了县委政法委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对分析研判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分类梳理,明确责任委室和责任人,未出现政法领域问题向意识形态领域传导风险。
(16)针对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不到位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6月26日组织班子成员集中学习了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和政策文件,提高认识;二是以后加强会前审核,严格审核个人对照材料,未包含意识形态内容的要求补充完善;三是严肃会议纪律,强调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要求认真对待并充分讨论;四是强化监督检查,跟踪监督整改落实情况,确保针对问题切实整改。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五是建立长效机制,定期回顾总结民主生活会中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情况,形成常态化提醒督促机制,提前强调重要性和纳入要求。
(17)针对未严格落实“三审”制度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将2023年12月1日发布的《寒冬助学情意暖·爱心照亮求学路》内容中的“感恩知心”修正为“感恩之心”,将2023 年 7月 21 日发布的《辰溪公安成功抓获一名涉嫌汽车贷款诈骗犯罪嫌疑人》文章中的“犯罪实事”修正为“犯罪事实”;二是对平安辰溪微信公众号发布内容进行“回头看”,清理文字错误4处,删除不规范表述1篇;三是对政法系统“平安辰溪”“辰溪公安”“辰溪检察”“辰溪县人民法院”“辰溪普法”等新媒体宣传平台开展检查6次,未发现违反“三审”制度情形,取得较好整改效果。
(18)针对对政法系统意识形态工作指导不到位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培训提素质,组织开展政法干部、乡镇政法委员 “枫桥经验”、社会治理信息平台培训及全警实战大练兵等,提升干警能力水平;二是健全监督强震慑,完善考核机制,严肃追究涉意识形态问题责任;三是从严治警树导向,巩固教育整顿成果。
(二)履行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责任不到位,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有差距、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方面。
7.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抓得不牢。
(19)针对警示教育不到位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处分人员名单搜集与案例分析。完成近两年政法系统内部被处分人员名单搜集,发送至各单位,要求成立案例分析小组,目前已形成5份书面报告;二是警示教育大会与长效机制;三是政法系统各单位已开展18次警示教育大会,建立每季度至少一次的长效机制,加强干部纪法意识;四是警示教育纳入培训体系。政法系统各单位将警示教育纳入日常培训,形成5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确保干部职工每年接受警示教育;五是警示教育工作督查小组。 形成以辰溪县纪委监委第六片区为基础的警示教育工作督查小组;
(20)针对政法队伍违法违纪现象频发多发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政治理论学习。政法系统各单位已开展74次政治理论学习,提升干部职工政治站位和理论水平;二是监督检查;三是纪检组对政法系统各单位开展5次监督检查,重点监督关键岗位和环节,加强权力制约;四是追责问责机制。政法系统各单位形成5份追责问责机制,纪检组共享监督成果,一旦发现问题,依纪依法追究责任;五是监督清单与廉政风险防控。政法系统各单位报送10份监督清单,纪检组根据清单内容加强监督检查,防控廉政风险;六是法律法规业务培训计划;七是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八是容错纠错与澄清正名机制。辰溪县纪委监委印发《辰溪县容缺审批事项免责备案办法(试行)》和《关于认真做好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工作的通知》,完善容错纠错机制,为不实举报人员提供澄清正名的政策和程序依据。
8.派驻纪检组“探头”作用发挥不够。
(21)针对派驻纪检组参加会议不经常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责任意识强化。组织专项培训,提升会议组织人员对邀请派驻纪检组参会的重视,2024年期间未出现未按规定邀请情况;二是监督机制完善。建立会议监督台账,记录详细信息,完成自查工作,未发现问题,并向上级汇报整改进展,接受指导意见;三是合作交流开展。与派驻纪检组召开座谈会,讨论优化参会流程和提高监督效果,根据派驻纪检组提出的评估意见和改进建议,制定改进方案并实施;四是持续优化与巩固。根据实践经验和反馈意见,持续优化参会制度和沟通协调机制,定期分析会议监督台账;五是全面提升监督效能。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流程,邀请派驻纪检组全程参与监督,加强合作交流,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廉洁性,形成长效监督与决策良性互动机制。
(22)针对没有督促县公安局成立机关纪委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目前已依照相关规定,整合室、组办案力量,着力形成监督和办案合力,由第六纪检监察室与其联系的乡镇及纪检组已开展联合办公;二是目前政法系统各单位已协调政工、执法、监督等部门构建监督力量,并共计形成5份监督人员名单,后续纪检组将联合各单位内部的监督人员,对各单位内部以及二级机构进行作风督查,确保压力传达到各层级;三是目前,辰溪县公安局已召开党委会,推进机关纪委成立的相关事宜,现等辰溪县公安局完成机构改革后,将立即着手成立机关纪委。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有差距,选人用人有不足方面
9、落实民主集中制不到位。
(23)针对“三重一大”事项研究讨论不充分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决策制度完善。修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明确人事任免、大额支出等事项的讨论和论证流程,为决策提供规范依据;二是会前准备加强。提前发送“三重一大”事项相关资料给班子成员,确保有足够时间研究和思考,审阅资料,深入了解事项;三是会议讨论规范。会议主持人引导讨论,班子成员充分讨论议题,发表不同意见,详细记录讨论过程,为决策追溯和评估提供支持;四是民主决策强化。尊重班子成员意见,避免“一言堂”,对分歧大的议题暂缓决策,进一步调研论证,确保决策科学合理。
(24)针对以事后通报代替事前研究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决策制度完善。修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明确讨论和论证流程,提供决策规范依据;二是会前准备加强。提前发送相关资料给班子成员,确保有足够时间研究和思考,为充分讨论奠定基础;三是会议讨论规范。会议主持人引导讨论,记录每位成员发言要点和意见分歧,为决策追溯和评估提供支持;四是民主决策强化。尊重成员意见,避免“一言堂”,对分歧大的议题暂缓决策,确保决策科学合理。五是培训与教育开展。组织班子成员参加相关培训,提高决策能力和民主意识,通过案例分析和经验交流增强责任感;六是监督与问责机制建立。跟踪监督决策执行情况,纠正问题,对错误决策严肃追究责任,起到警示作用。
10、党建基础工作欠扎实。
(25)针对支部书记补选程序未履行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文件和手续;二是加强制度学习和培训;三是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四是加强沟通与请示;五是强化责任意识。
(26)针对发展党员程序不合规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记录补充完善;二是制度学习落实;三是工作流程规范。
(27)针对组织生活会自评互评不到位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会议流程;二是强化监督检查;三是建立反馈机制;四是严肃责任追究。
(28)针对落实“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不到位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政工室负责统筹协调,已召开12次中心组理论学习,全面总结部署活动,解决推进问题,确保工作有序;二是完善活动计划。制定年度和月度活动计划,明确主题党日内容和形式;三是丰富活动内容。如志愿服务、社区调研等,增强活动吸引力和实效性;四是加强督促检查。建立活动台账,记录活动详情,定期检查通报;五是建立考核机制。
(29)针对支部工作不规范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制度学习。9月14日组织集中学习,提升党员对制度的理解和认识;二是规范决策程序。区分党支部会议和班子会议议题,制定议题清单;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四是完善支部工作。修订完善机关支部工作制度;五是加强沟通与协调。加强党支部与班子间的沟通协调。
11、建设高素质政法队伍有不足。
(30)针对用人导向存在偏差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干部审核把关方面。建立健全了干部调入审核机制,明确了审核标准和流程。对拟调入干部的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廉洁自律情况等进行全面审查,包括有无信访举报记录、是否受过党纪处分等情况。在审核过程中,采取多渠道、多角度的审查方式,如查阅档案、征求意见、实地考察等,确保对拟调入干部的审查全面、深入、细致;二是加强干部监督管理方面。完善了干部监督管理制度,建立了干部廉政档案,对干部的廉政情况和工作表现进行动态跟踪。通过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及时掌握干部的最新情况。加强对干部日常行为的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提醒、纠正,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三是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方面。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严格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注重干部的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和廉洁自律情况;四是强化责任追究方面。对于在干部调入工作中审核把关不严、失职渎职的人员,纪监部门已严肃追究了责任,给予了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对导致有问题干部调入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诫勉谈话、警告处分等。建立了干部调入工作责任倒查机制,对出现问题的干部调入案例进行回溯调查,查明了原因,总结了教训,并采取了相应的整改措施,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五是加强教育培训方面。对全体干部开展了党纪国法和廉政教育,提高了干部的纪律意识和法律意识。通过组织廉政教育讲座、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活动,增强了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
(31)针对人员混编混岗严重,不利于长远发展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岗位设置方面。对县委政法委的机关内设机构和二级事业单位的岗位进行了全面梳理和重新评估。详细制定了每个岗位的工作说明书,明确了工作内容、职责权限、任职资格等,使各岗位的职责更加清晰,任职条件更加明确;二是加强编制管理方面。严格遵守编制管理的相关规定,加强了对编制使用的审核和监督。建立了编制使用审批制度,对每一次编制使用都进行严格审查,杜绝了违规使用编制的情况发生。建立健全了编制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工作任务的变化和实际需要,及时合理地调整编制配置,提高了编制使用的效率和效益。今年10月,本委委员张德欢免现职,舒健调司法局;三是待遇保障与激励方面。对于事业编干部承担行政干部工作的情况,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积极探索给予了相应的待遇补偿或奖励机制;
(32)针对队伍结构不优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内部培养与晋升;二是优化人员配置。根据干部的年龄、专业和能力进行合理调岗分工,实现年长与年轻干部的优势互补,鼓励50岁以上干部传授经验;三是建立激励机制。
12、巡察整改不到位方面
(33)针对2020年,辰溪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执法监督工作弱化,本次巡察发现,执法监督工作效果不佳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充实力量。从机关与社会选拔招录法律专业人才,配强执法监督室、法学会办公室力量,整合资源提升执法监督质效;二是执法检查。借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契机,强化执法检查监督,及时发现、整改执法问题,研究解决办案新情况;三是核查督办。加大案件核查督办力度,聚焦群众反映强烈、易引发不稳定因素、承办机关办案不力、干警涉嫌违法违纪等三类案件,结合教育整顿对涉法涉诉信访案 “回头看”,摸排徇私枉法案线索。
三、集中整改期内未完成的整改事项
无
四、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深化思想认识。组织全体干部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及巡察工作要求,深刻领会政治巡察意义,增强 “四个意识”,统一思想行动至县委巡察整改要求;
(二)持续后续整改。加强整改计划执行监督检查,定期通报进展,对不力者严肃问责。建立长效机制,针对共性问题和薄弱环节,分析制度管理缺陷,健全规章制度。如财务管理完善审批等流程,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考核等机制,防止问题反弹;
(三)加强部门协作。涉及多部门整改任务时,主动沟通协调,建立协同机制,形成合力。定期开协调会,共同解决困难问题,确保实效。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多部门配合推进平安建设;
(四)公开接受监督。通过县政府网站公开巡察整改报告,设举报电话邮箱,收集意见建议并及时处理反馈,以公开监督促整改落实,确保经得起检验。
总之,县委政法委将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抓好各项工作,巩固深化成效,开创政法工作新局面,为辰溪建设作更大贡献 。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45-5232304;邮政信箱:辰溪县辰阳镇东风西路301号县政府大院县委楼202县委政法委政工室收;电子邮箱:cxxwzfw@163.com。
中共辰溪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