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辰溪县公安局交通管理中心支部委员会关于辰溪县委第三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5-01-27 14:29 信息来源:辰溪县公安局交通管理中心

 根据辰溪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8日至5月11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中共辰溪县公安局交通管理中心支部进行了巡察。2024年6月21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中共辰溪县公安局交通管理中心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交管中心党支部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一是夯实组织领导。中心成立由党支部副书记、中心主任李玉平任组长,支部书记、教导员郑治国任常务副组长,支部其他成员任副组长,股室所队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郑治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落实整改工作。中心主任李玉平同志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采取“周提示、月调度、季推进”方式,亲自部署安排巡察整改工作。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会议6次,对反馈的34个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逐项列出问题清单,逐条细化整改措施,逐件明确整改责任,确保巡察反馈问题不漏一项、清仓见底,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工作。二是做实全面整改。中心组织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提高巡察整改思想认识,制定印发《中共辰溪县公安局交通管理中心支部委员会关于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及时召开巡察整改部署会、交办会、调度会、汇报会,坚持“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切实将整改要求转化为解决问题有效对策,转化为改进工作有力举措,转化为推动发展实际行动,全力以赴抓好新形势下公安交通管理各项重点工作,全面推动全县公安交通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三是落实督导问效。中心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督查工作机制,对整改问题进度、质量进行全程督查,及时反馈通报,对整改工作不重视、落实不力的,按照相关要求进行问责,确保整改各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截至12月23日,巡察反馈的34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29个,基本完成整改5个。在巡察整改工作中,提醒谈话19人,批评教育14人,建立完善制度7项,清退款项1.4万元。巡察期间移交立行立改问题4个,完成整改4个。县委书记专题会交办事项4个,完成整改4个。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在“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不足,理论结合实际较少”方面

1.关于“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1)针对“县交管中心‘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中心教导员于7月2日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教育督促会议规范记录。二是中心班子于7月15日召开会议,明确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要求。三是完善了中心学习制度、会议制度并严格落实。

2.关于“营造‘学习强警’氛围不够浓厚”问题的整改。

(2)针对“个别党员党史学习效果不佳”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中心党支部书记于6月27日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教育督促各类材料规范撰写。二是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人员分管领导及时进行提醒谈话。三是中心按照要求于4月至7月扎实开展了党纪学习教育,学纪教育学习,完成了党纪学习教育任务。

3.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3)针对“意识形态工作不到位”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问题整改落实作为一项政治任务,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二是中心主任于7月3日同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县公安局政委于7月9日同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提醒各类材料报告规范撰写。三是中心于7月10日下文明确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分工。四是巡察整改期间,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纳入了2024年民主生活会和班子述职报告等。

(二)在“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有欠缺,队伍建设任重道远”方面

1.关于“全面管党治警主体责任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4)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欠缺”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按要求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二是中心班子于7月17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总结安排部署2024年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落实。三是按照“一岗双责”要求下文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分工。

(5)针对“各分管领导未按照要求对分管干部职工开展党风廉政谈话”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中心班子于7月8日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检讨与反思会,班子成员分别就对“未开展党风廉政谈话”问题进行检讨反思。二是落实“半月谈”制度。班子成员对其分管部门干部职工开展了10次党风廉政谈话。三是中心于9月19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分别对照反馈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6)针对“廉政警示教育效果不佳”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中心落实廉政风险岗位五年轮换制。二是中心于7月6日组织民辅警参加县公安局警示教育大会并观看了警示教育片《警钟》。三是落实“半月谈”制度,班子成员对其分管部门干部职工开展了10次党风廉政谈话。四是设立意见举报箱,落实专人收集意见并实行台账管理,目前未收到举报信件。五是签订了廉政责任承诺书,提醒全体民辅警要廉洁自律。六是巡察整改期间,单位内部处理33人次。

(7)针对“上班纪律不严”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涉及问题9人按照局督察积分办法进行了处理。二是召开会议明确中心办公室履行上下班签到督查职能。三是中心于7月12日组织全体民辅警集中学习考勤管理制度,增强纪律观念。四是落实上下班签到督查工作,坚持每周一督查,每月一通报。

2.关于“队伍建设任重道远”问题的整改。

(8)针对“违法犯罪现象时有发生”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中心落实廉政风险岗位五年轮换制。二是中心于7月6日组织民辅警参加县公安局警示教育大会并观看了警示教育片《警钟》。三是落实“半月谈”制度,班子成员对其分管部门干部职工开展了10次党风廉政谈话。四是设立意见举报箱,落实专人收集意见并实行台账管理,目前未收到举报信件。五是签订了廉政责任承诺书,提醒全体民辅警要廉洁自律。六是巡察整改期间,单位内部处理33人次。

(9)针对“领导干部自身要求不严”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中心于9月19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分别对照反馈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中心于7月12日组织党员民警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提升遵纪守法意识。三是签订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承诺书,提升职业操守和道德规范。

(10)针对“个别辅警违反工作规定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社会影响”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停止执行职务1个月并全队通报批评处理。二是中心于6月25日组织全体民辅警集中学习《辰溪县公安局交通管理中心执勤执法工作规定》并进行理论知识测评,提升民辅警执勤执法水平。三是落实“半月谈”制度。班子成员对其分管部门干部职工开展了10次党风廉政谈话。   

(11)针对“电子警察违章信息处理存在错误”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已安排技术人员对设备进行巡查和检修,维护智能违停抓拍系统21个,保证设备正常运转。二是对操作人员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进行了培训学习,提高业务水平。三是对电子警察系统进行了升级和改造,增建县域道路交通红绿灯电子警察系统5套,城区智能违停抓拍系统24个。四是建立了违法信息删除审批制度并落实。

3.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2)针对“大额支出未召开领导班子会议进行研究”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召开的“三重一大”会议均邀请了派驻局纪检组组长参加。二是领导班子参与并履行财务监督职责。三是“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会以及党员干部实绩考核重要内容。

4.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13)针对“部分业务造假,虚列开支”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中心教导员于7月10日对财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教育督促加强财务管理。二是中心班子于7月15日召开会议,明确今后选择2家及以上广告公司承接广告业务。2024年广告费用支出大幅下降。三是中心于7月17日组织财务制度学习,提高财会人员业务水平。

(14)针对“审核不严,虚报差旅费”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违规虚报差旅补助已全部上缴。二是分管领导于7月16日对虚报差旅补助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责成深刻检讨。三是完善财务制度,严格出差审批审核。四是中心于7月17日组织财务制度学习,规范报账流程,强化财务人员严格审核意识,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

(三)在“推进平安建设有偏差,社会治理防控能力有欠缺”方面

1.关于“‘减量控大’工作推进缓慢,全市排名居后”问题的整改。

(15)针对“‘减量控大’工作推进缓慢”问题。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围绕“减量控大”主线,持续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一是扎实开展人、车、路、企四要素道路交通隐患排查治理。今年来,排查道路隐患19处,整改19处,整改率100%,下发重点车辆及驾驶人限期整改通知24份,约谈高风险运输企业10次。二是常态化开展路面秩序管控和交通违法行为整治,查处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5万余起,其中酒驾醉驾510起,无证驾驶562起,行政拘留75人,办理刑事案件35起,刑事拘留5人。三是精心组织开展“美丽乡村行”、“一盔一带”等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10场,开辟宣传阵地197个,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5万余份,发布各类提示信息1065条,双微发布107条,更新社区、行政村“一栏一标语”宣传内容4次,大力营造了道路交通安全氛围。四是设立考核办,专人专司考核工作。按照考核办法,实行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日提醒、周公布、月考核、年奖惩。7至12月,中心“减量控大”工作列为市良好单位。

 2.关于“责任担当意识有衰减,交通顽瘴痼疾常态化整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6)针对“城区车辆乱停乱放情况突出”问题。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常态化开展城区巡逻管控以及车辆乱停乱放查处工作。截至目前,违停抄牌3000余起。二是中心领导挂点老城区东风桥至一中路段开展了专题调研,制定高峰岗、护学岗等中心领导带班勤务安排表,实行定人定岗落实勤务。三是在上放学高峰时段,指挥中心已通过视频巡查发布路况信息,发现拥堵路段,及时增派警力处置。四是对高峰岗、护学岗人员到岗情况不定期开展督察,发现缺岗、脱岗的进行考核通报。五是完成城区交通路网及交通出行需求调研(已向县政府报告),督促职能部门完善城区路网及停车设施建设。六是切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通过落实上述工作措施,目前交通拥堵情况得到了一定程度缓解。

(17)针对“城区偏僻路段执勤较少”问题。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增派警力落实城北小学、丹山社区居委会至东风桥路段巡逻、值守等管控勤务,提高路面见警率、管事率。二是常态化开展违停查处工作,截至目前,两处路段查处违停车辆1000余起。三是完成城区交通路网及交通出行需求调研(已向县政府报告),督促职能部门完善城区路网及停车设施建设,解决城区交通拥堵问题。

3.关于“监督管理工作有差距,交通亡人事故频发”问题的整改。

(18)针对“亡人事故时有发生”问题。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围绕“事故预防”主线,会同交通、农机、城管等部门,持续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一是每月进行事故分析研判,各中队根据事故分析研判部署勤务。二是扎实开展人、车、路、企四要素道路交通隐患排查治理。今年来,排查道路隐患19处,整改19处,整改率100%,下发重点车辆及驾驶人限期整改通知24份,约谈高风险运输企业10次;三是常态化开展路面秩序管控和交通违法行为整治,查处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5万余起,其中酒驾醉驾510起,无证驾驶562起,行政拘留75人,办理刑事案件35起,刑事拘留5人。四是精心组织开展“美丽乡村行”、“一盔一带”等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10场,开辟宣传阵地197个,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5万余份,发布各类提示信息1065条,双微发布107条,更新社区、行政村“一栏一标语”宣传内容4次,大力营造了道路交通安全氛围。通过上述措施,下半年道路交通事故同比下降20%。                                                                                                    

(四)在“推进公安交管工作高质量发展方面有短板,案件质效有待提升”方面

1.关于“执法办案水平有待提高”问题的整改。

(19)针对“执法不公”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4.12”事故中面包车修车费于2022年4月15日通过局纪委转退给卢某,已取得卢某谅解。二是7月12日,分管领导对办案民警进行提醒谈话,督促公正执法。三是组织、举办执法办案培训班学习2期,提高民警办案水平。四是设立执法监督意见举报箱,已落实专人登记和台账管理。五是中心法制股牵头对一般程序案件办理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0)针对“执法不严”问题。

整改结果:基本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专项整治,对5条以上违法未处理的1341台车辆,采取电话、短信等方式联系车主尽快处理违法,其中已注销报废车辆379台,停止使用一年以上车辆738台,车辆状态已正常221台;半年内有行驶轨迹3台,已安排稽查布控进行路面查处。二是对逾期未依法缴纳罚款的违法行为人,已对接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程序。三是按照《湖南省机动车驾驶人文明交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待交通违法信息征信管理平台启用之后,对相关交通违法信息纳入征信管理。

(21)针对“执法不准”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分管领导于6月27日对事故处理中队办案民警进行提醒谈话,督促规范准确执法。二是开展执法为民理念教育,提高民警为民服务理念。三是组织、举办执法办案培训班学习2期,提高民警办案水平。

(22)针对“执法质量不高”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分管领导于6月27日对办案民警进行提醒谈话,教育督促规范执法。二是中心法制股按要求开展了一般程序案卷评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三是组织、举办执法办案培训班学习2期,提高民警办案水平。

2.关于“档案信息管理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

(23)针对“档案资料无专人管理”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中心班子于7月15日召开会议研究档案管理工作,明确专人管理。二是完善了档案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

(24)针对“案卷资料整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分管领导对涉及案卷资料整理不规范的责任民警进行了提醒谈话,教育督促案卷资料规范整理。二是组织、举办执法办案培训班学习2期,提升办案民警责任意识。未装订成册的6本案卷现已规范装订成册。三是中心法制股牵头按要求开展了一般程序案卷评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5)针对“部分案卷中存在信息不完整”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分管领导对涉及案卷信息不完整责任民警进行了提醒谈话,教育督促案卷信息收集完整。二是组织、举办执法办案培训班学习2期,提升办案民警责任意识。各办案民警对信息不完整案卷现已全部整改到位。三是中心法制股牵头按要求开展了一般程序案卷评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五)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有差距,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不严实”方面

1.关于“党建工作不重视”问题的整改。

(26)针对“未将党建工作纳入领导分工”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落实支部领导抓党建工作。二是下文明确党建工作责任人。三是落实"三会一课"工作。巡查整改期间,按要求召开支部会议4次、上党课2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6次。

(27)针对“述职报告无党建内容”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中心述职报告撰写,明确述职报告审核程序。二是2024年述职报告落实了党建内容。                  

2.关于“三会一课欠规范”问题的整改。

(28)针对“支委会会议不讨论党建工作”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了党建工作制度学习,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二是巡察问题整改期间,支部按要求召开了4次会议,支委会会议均限讨论党建工作,杜绝了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29)针对“支部换届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明确换届程序。二是按程序规范完成了2024年支部换届,配齐了支部班子,如实向公安局党委报告选举结果。

3.关于“党建工作资料造假”问题的整改。

(30)针对“党建资料不准确”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中心党支部书记于6月25日对党务工作者进行提醒谈话,教育督促支部工作规范真实记录,避免党建工作造假。二是完善并学习了党建工作制度。三是规范建立了党支部基础工作台账。

4.关于“党员管理服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31)针对“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不及时”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核实支部党员组织关系等信息。二是及时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抽调11人现已回原单位上班,组织关系已全部转出;3名民警组织关系于8月2日转入;7名辅警中1人组织关系于8月2日转入,6人经同其所在社区支部协商,组织关系暂不转入,仍由所在社区支部管理。

(32)针对“党员服务不到位”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不符合“五类人员”的8名退休党员已全部纳入中心支部管理服务。二是创新党支部工作方式方法,充分运用“两微一抖”等新媒体,积极探索主题党日、党员活动日等创新做法。

5.关于“规矩意识不强,违规招聘临时人员”问题的整改。

(33)针对“违规招聘临时工作人员”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中心班子于7月15日召开会议,明确不再自行招聘临时工作人员。二是对招聘的临时人员按相关文件规定予以解决。2021年以来招聘的17名临时人员中3名按照文件8%比例规定留用,14名采取劳务派遣方式解决(中心于10月8日同辰溪县邦忙劳务公司签订劳务合同)。三是组织学习各级相关招聘文件,严格按要求执行,坚决杜绝违规招聘临时人员。

(六)在“加强对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的监督检查情况”方面

1.关于“对上轮巡察发现的问题整改未完全到位”问题的整改。

(34)针对“部分人员党组织关系未按规定转接到位”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核实支部党员组织关系等信息。二是及时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抽调11人现已回原单位上班,组织关系已全部转出。

四、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1.建立健全制度,推动整改任务落实落地。抓好整改任务落实和整改成果转化是巡察整改的主要目的。对已经解决的问题要加强跟踪管理,既要打好“攻坚战”,又要打好“持久战”,始终做到力度不能“松”、温度不能“降”,坚决防止问题变异反弹,切实巩固整改成效。对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对照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稳步推进、长期坚持,并做好后续工作安排,确保整改到位。对巡察反馈意见,举一反三,从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制度方面找准问题的“症结”“病灶”,建章立制、堵塞漏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切实增强整改的实效性和长久性。

2.以“两个责任”为核心,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坚决扛起管党治警政治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运用“四种形态”执纪问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旗帜鲜明执行民主集中制,切实发挥中心党支部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做到科学民主决策,坚决克服重业务轻思想政治建设的问题,不断强化党支部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始终把党的纪律挺在前面,全面推进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既要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又要做到铁腕治警、刚性问责。

3.以成果转化为重点,推动公安交管事业发展。用好巡察成果、推动问题解决、促进工作提升,坚持把巡察整改落实和管党治警的主体责任结合起来,坚持把巡察整改落实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党纪学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与服务辰溪经济发展紧密结合起来,积极回应县委、县政府、上级公安机关和人民群众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新要求、新期待。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45-5222452。


中共辰溪县公安局交通管理中心支部委员会

2025年 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