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辰溪县机关事务中心支部关于辰溪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08-05 16:30 信息来源:辰溪县机关事务中心

根据辰溪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11月3日至2023年12月29日,辰溪县委第三巡察组对中共辰溪县机关事务中心支部进行了常规巡察。2024年1月30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我中心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中共辰溪县机关事务支部针对巡察组反馈的10个方面21个问题,召开专题会议,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责任分工,细化整改措施,逐项狠抓落实。截至2024年7月底,共计有19个问题已全面整改完成,2个问题正在抓紧整改中。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已完成整改问题

1.关于“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强化理论学习,提高理论水平和政治觉悟。一是深入开展理论学习。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理论水平。二是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按照党纪学习要求,党支部制定了党纪学习教育计划,综合运用个人自学、支部集中学习、党课辅导、警示教育等方式,引导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全面系统、联系实际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切实让支部党员学纪、知纪、明纪、守纪,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专题研讨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增强纪律执行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干部队伍。

(2)加强组织建设,提升党支部战斗力。一是严格党内组织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提高党内组织生活质量,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和组织纪律意识。二是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按照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标准,完善党支部工作制度,规范党支部工作流程,加强党支部阵地建设,不断提高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水平。三是强化党建引领,扎实开展活动。始终以党建为统领,强化政治站位和责任担当,建立健全党支部负责,党务干部具体抓的工作格局,为党支部开展党建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年初党支部专门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党建年度工作,支部严格按照要求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五月份,采用“集中短训”的模式,组织党员到十八洞村基地学习,现场瞻仰精准脱贫、支部建设,通过此次活动被当地群众脱贫致富的精神深深感动,今后要结合这种脱贫精神,强化责任担当,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进工作的内生动力。

(3)积极开展党建活动,增强党支部凝聚力。一是加强廉政教育。结合党纪学习教育,通过举办集中学习读书班、学习研讨等形式,广泛开展廉政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二是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结合机关事务工作实际,每月确定一个主题,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如“重温入党誓词”“缅怀革命先烈”“志愿服务”等,丰富党员的组织生活。3月份,组织党员赴安江农校杂交水稻纪念园参观学习,学习革命老前辈艰苦奋斗、吃苦耐劳的精神。三是组织党员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党员深入社区、联系村杨龙等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四是开展党内关怀活动。关心关爱党员干部的工作生活情况,定期走访慰问老党员、困难党员,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让党员干部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

(4)强化队伍建设,提高支部战斗力。一是完成支部换届选举。3月,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召开支部换届选举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支部委员会。二是做好党费收缴、管理,足额上缴党费。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通过建立台账,核定基数,明确人员,规范操作,认真收取,按时上缴,保证了标准按时、足额交纳了党费。

2.关于“学习的重视程度不够、效果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组织单位开展政治理论学习,要求干部职工做好笔记和发言提纲,同时要求干部职工开展自学,重温二十大报告,熟悉并深刻领悟二十大报告的精神内涵;(2)认真学习国有资产改革的有关文件、政策,根据《<关于深化辰溪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辰办发〔2022〕44号),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辰溪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并组织实施对全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进行了统一登记,维护了国有资产安全和完整,实现对办公用房的统筹管控;(3)根据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公物仓创新试点建设的通知》要求,2024年6月启动实施了辰溪县县级公物仓的创新试点建设,现已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有效的加强了国有资产的管理。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存在短板弱项”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在班子分工文件中,将意识形态纳入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范畴;(2)将意识形态纳入年度班子成员述职述德述廉报告内容。并结合单位实际,认真研究形成了《辰溪县机关事务中心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辰溪县机关事务中心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制度》、《辰溪县机关事务中心意识形态舆情风险评估制度》、《辰溪县机关事务中心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制度》等规章制度。

4.关于“意识形态风险意识不够强,分析研判工作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以“责任网络”和“一岗双责”织密织牢意识形态管理网。(2)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年度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干部个人目标管理,让意识形态工作部署检查考核常态化。(3)强化阵地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管理人员和一般工作人员搞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时刻关注舆情发展动态,时刻做到未雨绸缪。(4)建立《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制度》、《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制度》、《意识形态舆情风险评估制度》等规章制度,以便及时掌握和管控意识形态风险舆情。

5.关于“对微信工作群管理不严谨”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加强微信工作群的管理,同时明确工作群只用于工作沟通交流;(2)强化干部职工党的政治理论学习,不断夯实提高干部职工的道德素养和修为;(3)对责任人开展谈心谈话活动,严厉批评教育其不当言行,要求其作出了深刻检讨。

6.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工作需进一步加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根据中央《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中办发〔2017〕70号)、《湖南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湘办发〔2019〕13号)和《怀化市市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3月份开始全面开展辰溪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计划到2025年基本完成权属统一登记工作。通过对全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实行集中统一管理,进一步加强对办公用房的规划建设、统筹调配、资产处置、盘活利用,实现对办公用房的统筹管控。

(2)根据湖南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公物仓创新试点建设的通知》、《中共辰溪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辰溪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要求,2024年,辰溪县被列为公物仓创新试点建设单位,中心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开展了创建工作,6月份完成了公物仓规划设计、选址及审批工作,7、8月份施工方入场开工建设,完成了公物仓的建设任务,9月份进行公物仓仓内设备设施的采购、装饰工程,预计10月份全面完工。

7.关于“公务用车服务中心管理缺位、存在运行风险”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公车平台管理。一是坚持每年向县公车改革领导小组汇报,争取按每年10%的比例把老旧车辆进行更换; 二是严格执行修车审批流程,严把修车关;加强工作人员和司机对保险政策条款的学习,今后事故车辆维修都必须走保险流程。三是进一步优化派车程序,对于无车可派或者申请多台车辆不够的情况下,及时主动与用车对接沟通,寻求更佳调剂方式,更好更快保障各单位公务出行。在AB岗运行上,若有工作人员请假,及时调整安排其他人员处理派车,确保工作顺畅。四是教育司机严格按照制度落实,在收到派车信息后要及时联系用车单位,对接好出车时间和地点,司机出车前对车辆进行安全性能检查,若发现有问题及时处理或调整车辆。 

(2)乡镇公车管理:一是加强乡镇公务车辆日常管理,完善“一车一档”、强化“公车标识喷涂”、油卡管理。二是运用信息化管理平台,通过信息化手段和实地督查方式强化公务用车日常监管,进一步规范乡镇公务车辆使用和管理,杜绝“无任务出车”现象,防止“公车私用”。三是规范车辆运行管理。实行“单车核算”,加强对车辆维修、加油、保险、过桥过路等车辆运行费用监管。四是加强公务车辆安全指导和监管。督促落实公务车辆不脱保不脱检,不“带病”运行,指导督促做好驾驶人员交通安全知识普及和培训。

8.关于“管理服务保障总体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建立健全了保洁和保安人员的管理制度,强化了对人员的管理;(2)联系消防、公安等部门不定期对保安开展安保、反恐及消防安全演练及培训工作,强化安保人员的能力素质建设;(3)对广电大楼、环保大楼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物业管理加强业务指导。

9.关于“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推进不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对全县公共节能工作的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按中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作;二是根据上级文件制定适合辰溪县县情的节能工作推进指导性文件,着力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作;三是配合上级开展业务工作,做好宣传带动和落实;四是定期开展节能减排工作督查工作,在县直机关单位以楼栋为核算单位,进行督查督办,乡镇以行政区域为核算单位,由乡镇负责本辖区内的公共机构的节能减排工作;五是形成长效机制,推动辰溪县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有序开展。(2)对控烟工作的整改措施:一是.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定个体的控烟方案,明确近远期间目标和任务;二是在本单位制定控烟措施,严禁在办公室或司机室吸烟,在办公区域划定定点吸烟范围,严格控制吸烟范围;三是按照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在乡镇和县直机关单位开展控烟宣传的同时,有针对性地开展控烟督查工作;四是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

10.关于“‘三重一大’”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认真组织班子成员学习《中共怀化市纪委印发<关于加强对市直单位党委(党组)“三重一大”决策监督的若干工作措施>的通知》怀纪发〔2023〕9号文件,弄懂吃透文件精神;(2)严格对照文件规定进行操作,建立“三重一大”决策程序规则,每季度末与派驻纪检机构共同确定下季度《“三重一大”决策重大事项监督清单》,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填写《“三重一大”决策事项议前抄送表,积极邀请派驻纪检机构派员参加会议,监督中心“一把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末尾表态、决策事项是否合规合纪合法等情况,实施议中监督;并对决议的“三重一大”事项建立台账管理机制,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跟踪问效。(3)2024年上半年,我中心共召开邀请纪检组派员参加的“三重一大”会议3次,决议“三重一大”事项17件次,严格规范地执行了“三重一大”制度。

11.关于“人员配备不足、结构不优、交流少”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争取成立国有资产管理事务二级机构,增加人员编制,推动全县国有资产的管理;(2)根据岗位设置,优化人员配备;(3)经向组织申请,已经调入年轻人1名,充实了机关事务力量,负责国有资产相关业务工作。

12. 关于“干部作风建设不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完善考勤制度,加强干部职工作风建设管理;(2)不定期对干部职工上下班作风纪律开展检查督查,对发现的问题按制度处理;(3)加强干部职工的纪律教育,组织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和警示教育。(4)2024年以来,我中心共开展了16次作风纪律督查,查处会风会纪问题3人次、上班迟到1人次、驻村离岗未向驻地乡镇分管领导请假1人次,并对照考勤制度严格处罚到位。

13. 关于“违规发放补助”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该问题已整改到位:多发放的独生子女保健费2年共计3000元已退回;(2)驻村工作队xxx等2人已退回多领取的6000元交通费。

14. 关于“违规套取工作经费”的问题整改

整改情况:(1)该问题已整改到位:多领取的12480元已退回;(2)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公车平台司勤人员的管理,今后杜绝该类问题的发生。

15. 关于“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组织班子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文件;(2)严格执行党风廉政相关工作要求,全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工作不少于2次。

16. 关于“派驻纪检组监督责任落实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创新监督方式,充分运用室组联动力量开展专项监督,对巡视视察整改工作和整改实效进行监督;(2)2024年对机关事务中心二级机构公务用车服务中心开展重点监督,着力发现问题,完善制度,防范管理风险漏洞。

17. 关于“支部换届工作不严谨”

整改情况:(1)组织支委认真学习换届有关文件精神;(2)严格按照支部换届程序开展支部换届工作;(3)虚心向县委组织部相关业务股室请教,认真学习支部换届相关规定,并积极邀请上级派员指导和监督。

18.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谨”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严肃组织生活:一是严格组织生活程序步骤,走严走实每个环节;二是认真撰写组织生活会各类材料,班子的材料由党支部书记亲自撰写并在支委会讨论通过,个人的材料由党务干部一个一个严查审核,杜绝类同;三是批评与相互批评环节,认真组织党员发言,杜绝走形式走过场。(2)认真开展“双述双评”工作:一是严格程序,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党支部书记向全体党员述职,并开展民主测评;二是认真撰写述职报告,严格按照上级述职要求,尤其是述职报告内容及篇幅字数,必须达到县里要求,并在支委会讨论通过;三是会后积极向上级报告述职情况。

19.关于“党员日常积分管理不严谨”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加强党的政策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培训,通过集中学和自学相结合,不断夯实提高党员综合素养;(2)党支部严格审核把关党员上报的各种材料,坚决杜绝雷同现象。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尚有第13个问题和第21个问题正在有力有序抓紧整改中,力争年内能够完成整改任务。

1.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规范、不严谨”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到目前为止,因变更导致的燃气锅炉尚未安装,导致项目未完工。已确定于3月中旬安装调试,完毕后即进入项目验收流程;(2)对2021年期间购置的固定资产789117元、2022年购置的固定资产1261216.61元(其中800000元为新政务大厅采购办公桌椅等设备所支付的预付款,由于该项目尚未竣工验收,待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后再按程序办理资产登记。)进行认真清理核对,并录入固定资产系统,做到账实相符。

2.关于“对县委专项巡察交办的事项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潘谋志专题调度县四大家机关大院家属区供电设施改造工作,与国网辰溪县供电公司达成改造共识,计划于2024年9月份起—10月底前实施“四大家”小区点位和“一户一表”改造,确保年内完成改造任务。(2)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潘谋志、县机关事务中心主任郑华胜专程到沅辰水务公司就县四大家机关大院家属区供水及设施改造进行衔接,力争启动供水设施改造。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5232236.

中共辰溪县机关事务中心支部

2024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