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溪县纪委监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07-05 14:47 信息来源:辰溪县纪委监委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9月8日至11月1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辰溪县纪委监委开展了提级巡察。2023年12月21日,市委巡察组向辰溪县纪委监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辰溪县纪委监委坚持把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紧紧围绕市委第一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按照“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改落实、推动各项工作、完善制度机制”的原则,直面问题,剖析原因,查找症结。制作并下发了《关于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辰溪县纪委监委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关于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问题责任清单》,把整改任务分解到项,落实到人,确保巡察整改工作稳步推进。

为加强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统筹推进,成立以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张俊辉同志为组长的县纪委监委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辰溪县纪委监委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张俊辉同志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统筹调度和督促整改工作,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

截至2024年6月20日,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15类41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41个;市委第一巡察组向我委移交4件信访举报件,现已全部办结。其中,立案1件,党纪政务处分1人,其他3件均核查不属实,予以了结。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反馈问题:政治理论学习还有差距。

1.问题1: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系列全会精神不全面、不系统。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全体干部大会,学习了党的十九届七中全会精神、党的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再次强调《纪检监察干部十二条负面清单》,传达学习省纪委“八条严禁”,并学习了《监察法》《监察法实施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新修订的条例进行前后对比、对照,使全体干部印象更加深刻,掌握更加全面。二是于2024年1月25日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通过本委的学习计划及学习制度,要求及时传达党中央会议精神,截至目前,今年已开展6次中心组理论学习,重点学习了二十届中纪委三次全会、十二届省纪委四次全会以及六届市纪委四次全会会议精神。

2.问题2:未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未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具体原因进行调查核实,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二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常委会的第一议题。2024年,截至目前,辰溪县纪委监委共召开18次纪委常委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18次。

3.问题3:未树牢法治建设思想。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将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2023年度个人述职报告中,将法治建设情况纳入2023年度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材料中。二是制定下发《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及各纪检监察室联系片区、纪检监察组》文件,明确由县纪委常务副书记主抓法治建设工作。三是结合上级纪委监委的培训计划,制定出台《辰溪县纪检监察干部2024年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人员积极参加中纪委培训5人次。2024年3月我委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监察法》《监察法实施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新修订的条例进行前后对比、对照。2024年5月-6月我委抽调精干力量参加中纪委、省纪委关于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解读的培训。

(二)反馈问题:辰溪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机制运行不畅。

1.问题4:反腐败协调小组日常工作未正常开展。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问题线索进行核查。二是2023年11月3日,召开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会上学习传达了《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划(2023—2027)》文件精神,再次学习《中共怀化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中共辰溪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案制度》《中共辰溪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三是为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议定:反腐败协调小组每年不低于两次召开协调小组会议,对反腐败工作重大事项进行研究部署,同时,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重新调整,要求各单位明确1名联系人落实日常工作。四是2023年11月10日,协调小组向县委主要领导汇报了反腐败工作开展情况并就预防和惩治腐败提出3点建议。五是2024年3月15日召开了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对会议内容进行了规范记录,同时要求所有与会人员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同时,县委组织部制定出台《辰溪县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要求及时报送问题线索。2024年5月17日,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公安厅、省人社厅联合下发《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党委组织部门、公安机关、人社部门同步核查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打牌赌博案件工作方法(试行)》督促各成员单位认真学习该文件并严格遵照执行。

2.问题5:线索移交机制未有效执行。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单位涉嫌延迟移交案件线索的原因进行了核实,发送监察建议书1份,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处理。县委组织部印发了《辰溪县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召开了干部联席会议,对《辰溪县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行解读,要求各联席会议成员及时、全面、快速报送干部监督信息。二是2023年11月4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向各成员单位发函,要求成员单位对党的十八大以来需移送的问题线索及纪委移送线索回复情况进行全面自查。三是制定出台了《辰溪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关于党员和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工作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线索移送,提高工作效率,有效解决移送质量不高、处置反馈不及时等实际问题。四是完善健全《辰溪县领导干部亮牌激励预警机制》,将领导干部平时工作落实、作风表现、遵守纪律等情况纳入激励预警情形,通过亮牌评价常态化,强化“关键少数”的监督。

3.问题6:执纪问责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处理。二是结合上级纪委监委的培训计划,制定出台《辰溪县纪检监察干部2024年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人员积极参加中纪委培训5人次。2024年3月我委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监察法》《监察法实施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新修订的条例进行前后对比、对照。2024年5月-6月我委抽调精干力量参加中纪委、省纪委关于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解读的视频培训。

4.问题7:线索移交延误导致干部带病提拔。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专班。对相关单位线索移交延误导致干部带病提拔的问题线索进行核查,并追究了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二是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处理。三是加强典型案例的通报曝光,下发《通报》2期7件23人,强化了警示教育作用。

(三)反馈问题:“三湘护农”专项行动开展力度不够。

1.问题8:未广泛宣传发动。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梳理“三湘护农”工作开展情况,积极宣传推广《辰溪县:追查失管的村账乡管账户》《辰溪县纪委监委多措并举助推“三湘护农”走深走实》《“三湘护农”赋能乡村振兴》《辰溪县:下沉“一线”监督检查,护航春耕备耕》等新闻宣传稿,通过转发至乡镇、村(社区)工作微信群、微信朋友圈,广泛开展宣传,截至目前,新闻宣传点击次数共达30余万次;同时,充分运用省“互联网+监督”平台等线上平台,积极转发《巡察监督靶向护航乡村振兴》《辰溪县清廉监督员护航乡村振兴项目》等“三湘护农”专项工作重点及成效工作动态,增加群众知晓率。截至2024年6月,该平台点击次数达25万余次。二是2024年1月县纪委监委向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下发交办函,要求围绕“三湘护农”主题常态化围绕相关方面的各项政策规范、治理措施等开展宣传宣讲工作,指导乡镇、村(社区)及时做好信息公开。如,通过微信群、QQ群转发《辰溪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贯彻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的通知》等文件加强业务学习指导;通过村村响对全县272个村开展政策法规宣传;通过开展耕地保护宣传月行动,发放耕地保护宣传手册;编制惠民惠农“一卡通”宣传手册,在人流密集的地方发放并张贴;结合岁末年初开展耕地保护宣传活动;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岁末年初耕地保护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发送“耕地‘八不准’、‘六严禁’、‘五不得’”等政策内容移动、电信宣传短信10万余条,制定固定标语牌40余个,发放宣传小册子2万本,出动流动宣传车20余次。三是2024年3月25日,县纪委监委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组成3个“三资”管理突出问题驻场检查组,到乡村一线,对党员、群众以及村干部开展座谈,结合今年“三湘护农”有关内容开展宣传,讲解当前重点工作,要求乡镇、村(社区)及时做好信息公开公示。

问题9:未深入开展自查自纠。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县纪委监委进一步压实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等职能部门行业监管主责。督促县财政局对近年来未巡察、未检查过的12个乡镇开展调研指导工作,将督查情况纳入乡镇财政工作绩效评价,共发现并推动5类问题整改;督促县农业农村局对全县272个村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督查,发现并推动问题的整改工作。2024年3月20日至22日,县纪委监委、两办督查室、县农业农村局对省委巡视反馈“三资”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二是县纪委监委成立专班。由党风政风监督室对“三湘护农”专项行动工作监督重点进行梳理,形成监督工作提示发至各纪检监察室,结合日常监督开展督查。如,2024年4月要求各纪检监察室结合春耕生产关键时期对各乡镇治理耕地“两非”情况进行督查。三是约谈相关责任人,进一步压实责任。

3.问题10:部门联动未形成合力。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3月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亲自带队深入5个乡镇及村(社区)走访了解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产业特色,调研农村、学校基层负担等情况,为下一步持续开展“三湘护农”专项治理,准确把握形式主义问题的根源,制定更加切实可行的对策提供现实依据。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选取3个村开展为期20天的“三资”驻场检查,以点及面的推动全县农村集体“三资”治理。2024年3月26日至28日,县财政局对18个乡镇春节期间的村乡财务管理业务开展指导工作。二是制定出台了《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信访室片区联动工作机制(试行)》,形成监督合力。三是2024年4月1日,向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针对去年“三湘护农”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如何做好2024年有关工作下发监察建议书。2024年4月8日,县纪委监委专班向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制发工作提示,明确近期工作重点,督促职能部门按时完成开展阶段性工作任务。四是约谈相关责任人,确保专项工作走深走实。

4.问题11:问责惩处未产生震慑效果。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每月梳理“三湘护农”专项行动问题线索,督促承办室加快案件办理。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形成的地位插手乡村振兴项目建设问题。二是各纪检监察室实行片区协作机制,加大问题线索查处的同时指导乡镇纪委严格处置线索;案件审理室对“三湘护农”违纪违法案件拟给予党纪政务处分严格把关,对全县涉及“三湘护农”领域案件处理处分情况同步抄送党风政风监督室。三是宣传《怀化市“三湘护农”乡村振兴领域最容易触犯的18条警示清单》;2023年以来通报典型案例2期涉及6案21人。

5.问题12:以案开路不够。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信访室、案监室全面梳理起底相关信访举报、问题线索。严肃查处涉农项目审批分配专项整治问题项目。二是自2023年9月以来,对(扶贫)公益性岗位补贴、低保补贴资金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问题线索进行梳理,发现并推动整改完成49个,移送问题线索1个。将移交的问题线索由纪检监察室直接办理,确保优质高效。三是建立《党风、案监、信访片区联动工作机制(试行)》,涉及“三湘护农”领域的问题线索一律由联系纪检监察室直接办理、优先查处、顶格处理。

(四)反馈问题: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存在短板。

1.问题13:信访件办理质量不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信访室对2022年度信访举报“不满意件”情况进行了专题分析,对2022年乡科级干部信访举报问题线索进行了“回头看”,对“不满意件”由原承办单位进行整改,现已全部整改到位。二是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县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通知》《关于压实全县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责任的通知》的要求,办理信访举报件,不达要求的,协、分管领导不予签字审批。三是制定下发了《提高首访件办理质量八条措施》,确保信访举报件办理质量。四是下发了《2023年全县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情况通报》和《2024年一季度全县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及专项活动情况通报》,对2个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3个单位通报表扬,并按照《关于进一步细化和明确信访举报工作亮牌激励预警机制的有关规定》分别记黄牌和奖牌。

2.问题14:信访件办理进度不快。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未办结的首访“最多访一次”活动信访件进行梳理,截至目前,已全部办结。同时,在2022年及2023年的通报中,对相关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二是进一步落实了《关于压实全县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责任的通知》的要求,制定下发了《提高首访件办理质量八条措施》。三是截至目前,共进行了5次信访件办理情况调度,将未办结信访件台账提供给各片区联系室及协、分管领导进行督促办理进度,在单位微信工作群下发工作提示10次,为压实乡镇及县直部门主体责任,下发交办函8件次,工作提示函2件次。四是下发了《2023年全县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情况通报》和《2024年一季度全县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及专项活动情况通报》,对2个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3个单位通报表扬,并按照《关于进一步细化和明确信访举报工作亮牌激励预警机制的有关规定》分别记黄牌和奖牌。

3.问题15:重复信访件占比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开展了信访举报形势综合分析和专题分析。分别对2022年、2023年、2024年一季度全县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形势进行了综合分析,其中深入剖析了重复举报原因,提出了建议和对策;对2022年以来重复越级信访举报形势进行了专题分析,分析原因,提出建议。二是制定下发了《提高首访件办理质量八条措施》。2024年办结的5件首访“最多访一次”活动实名举报信访件,满意率为100%。三是认真开展了重复举报治理和重复举报化解不力专项整治等工作,2023年列入的8件重复举报件,通过领导包案,制定化解方案,已有7件化解到位,办结息访,还有1件列入2024年重复举报治理,2024年对4件重复件进行治理。下发了《重复越级举报预警机制》,2024年将3件重复件纳入预警台账,现正在治理中。四是进一步落实了《关于压实全县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责任的通知》要求,通过摸排起底、建立台账;片区联动,加强办理;领导包案,一案一策;矛盾化解,强化职能等,全面压实了信访室、承办单位、包案领导、乡镇党委及职能部门等各方责任。五是加大澄清正名工作。

(五)反馈问题:案件质量责任意识不强。

1.问题16:以通报代替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出台《辰溪县纪检监察办案质量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了办案质量责任划分,压紧压实责任。二是印发《辰溪县纪检监察系统“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制定《辰溪县纪检监察系统“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任务分解清单》,要求各部门、各片区对照方案开展质量评查,于2024年5月16日全体干部大会上对发现的办案质量问题进行了通报,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对案件质量低下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口头批评并责令其整改到位。

2.问题17:办案能力水平有待提升。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案件办理情况进行“回头看”,对案件质量低下的相关责任人问责处理。二是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以来,审理室、案监室认真履责,通过口头、出具补证建议书等方式对各片区、专案组进行常态化监督,及时纠正在办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三是年初制定培训学习计划,结合干部职工大会、“三会一课”、“一月一片一课一实践”主题党日等,目前已组织集中学习6场次,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精神和关于本系统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及《监察法》《监察法实施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信访工作条例、办案安全等,另组织参加北戴河院区培训5人,其中线上培训1人,组织参加中纪委组织《条例》专题学习82人次,省纪委组织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业务培训164人次。

3.问题18:案件起诉率不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办案水平。由县纪委监委组织部年初制定集中学习计划,开展各类业务培训。同时,积极派员参加上级纪委监委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二是自办案件的起诉率明显提高。

(六)防范化解办案安全风险力度不够。

 1.问题19:对办案安全重视程度不够、安全意识淡薄。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全体干部大会,对2023年度及2024年1-4月全县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情况进行通报。二是在常委会、全体干部大会上学习传达了中央、省、市纪委关于办案安全的有关规定,在大小会议上多次强调办案安全及领导首谈、安全首课等制度,提高办案人员的办案安全意识。三是出台了《案件监督管理工作亮牌激励预警操作办法》《辰溪县纪检监察干部亮牌激励预警机制(试行)》,明确了办案安全机制激励预警的情形,并严格执行。四是开展全县2024年一季度办案安全工作检查,严格落实纪检监察干部亮牌激励预警记牌登记制度,并加强记牌结果运用。

2.问题20:保密意识还有差距。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涉密岗位的干部开展保密知识培训1次,参会人员签订了密码安全保密承诺书。二是制定下发《关于开展全县2024年一季度办案安全工作检查的通知》,重点对“走读式”谈话、审查调查的保密工作等方面进行督查。三是常态化开展保密工作检查,截至目前,下发工作提示1次,强化保密意识。

(七)管党治党监督责任压得不够实。

1.问题21:督促监督落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还未压紧压实。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下发《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及各纪检监察室联系片区、纪检监察组》文件,进一步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在分管部门和联系片区业务工作。同时履行“一岗双责”责任,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自巡察整改以来,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每季度到联系乡镇和县直单位开展监督检查至少一次以上, 目前已形成常态化机制。三是通过梳理,对相关责任人处理到位。

2.问题22:存在日常监管缺失。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分析原因,深刻剖析案例,撰写报告。二是按照“十二条负面清单”要求,2024年3月4日、3月22至25日、4月1日分别对委机关干部在岗上班情况、机关食堂就餐时间、驻村工作队工作作风开展督查。3月28日,在全体干部会上学习《关于从严从实加强全省纪检监察干部约束和监督的负面清单》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纪检监察干部自身要求;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签订“纪检监察干部防止干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和请托受托违规办事”承诺书;完善纪检监察干部因私出国(境)监督管理登记备案工作;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的监督,督促干部廉洁自律,以身作则。三是根据《辰溪县纪检监察干部亮牌激励预警机制》,结合干部日常履职情况予以记牌,有效推动了干部高效履职、真抓实干。

(八)派驻监督未发挥权威优势。

1.问题23:派驻监督力量薄弱。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共新进人员14人,根据工作需求及时补充委机关及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力量,现每个纪检监察组至少保障2人以上。二是年初制定培训学习计划,重点学习了《监察法》《监察法实施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信访工作条例、办案安全等。三是全面推行派驻纪检监察组全员在委机关集中办公,人员力量、财、物等由委机关统一调度。按照地域相近、便于协作原则,以6个纪检监察室为基础,将全县23个乡镇、12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划分为6个监督执纪片区,日常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分办、监督执纪等工作由片区“统一管理、统一调度”,现每个片区人员力量不少于8人,有效解决监督力量薄弱问题。

2.问题24:派驻监督能力不足。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培训力度,年初制定培训学习计划,着重培养监督执纪能力。二是完善健全《辰溪县纪检监察干部亮牌激励预警机制》。坚持全面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三是全面推行派驻纪检监察组全员在委机关集中办公,人员力量、财、物等由委机关统一调度。按照地域相近、便于协作原则,以6个纪检监察室为基础,将全县23个乡镇、12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划分为6个监督执纪片区,日常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分办、监督执纪等工作由片区“统一管理、统一调度”,有效补充监督力量,大大提升监督执纪工作能力。

3.问题25:派驻监督履职不力。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将“三重一大”落实情况纳入监督事项,每季度各单位上报“三重一大”决策重点事项监督清单,县纪委监委不定期抽查核查,截至目前已开展抽查2次。二是全面推行片区联动工作机制,重点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以6个纪检监察室为基础,将12个派驻纪检监察组、23个乡镇纪委划分为 6个片区,对日常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分办、监督执纪等工作按照“统一管理、统一调度”的原则,由片区进行统筹协调办理。每周召开片区会议,对片区工作及时调度、沟通、会商等,参会人员在会上交流探讨的同时也相互学习交流,开拓思路、补足短板。党风政风监督室根据每月工作重点制定监督清单,片区根据监督清单开展监督工作。

(九)纪法把握不精准,监督执纪宽松软。

1.问题26:案件线索处置不严。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责令派驻纪检组马上对该案进行调查,处理到位。二是建立了辰溪县纪律监委纪检监督干部问题线索查办台账,明确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实时调度。三是对该问题线索长时间未办结的原因进行调查和处理。

2.问题27:未严格执行有关决定。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有关问题进行核查和处理。二是召开会议时做好相关记录,截至目前,没有发现未执行案件决定的情况。

3.问题28:执纪失之于宽。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存在问题逐一排查,确定相关责任人,由干部监督室对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严肃查处。二是通过自查自纠,查摆问题并进行了处理;三是认真学习执行《辰溪县纪委监委重大复杂疑难案件专题会议实施方案》《辰溪县纪委监委监督执纪执法重大事项集体研究暂行办法》《辰溪县纪委监委机关问题线索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

(十)反馈问题: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1.问题29:未按规定执行资产入库登记以及对固定资产进行“一物一卡”管理。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3月10日,我委组织专人按照“一物一卡”“一物一条码”的要求对现有的固定资产实物进行盘点。截至目前,所有固定资产已清点完毕。二是建立了固定资产管理台账。并将与会计账簿、固定资产信息系统登记信息进行核对,查明有无丢失、毁损或未列入账的固定资产,做到账实相符。

2.问题30:2019年以来,尚未对资产进行清查,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风险。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3月10日,我委组织专人对现有的固定资产实物进行盘点。截至目前,已对所有固定资产完成清理和核查。二是对照固定资产管理台账与会计账簿,对需要报废的物品进行清理;发现实物与台账不相符的情况及时更正后,并在固定资产信息系统登记并实时更新。

(十一)班子建设还有差距。

1.问题31:班子成员政治敏锐性还需加强。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年初制定培训学习计划,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精神和关于本系统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及《监察法》《监察法实施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信访工作条例、办案安全等。二是出台《辰溪县纪委监委重大复杂疑难案件专题会议实施方案》《辰溪县纪委监委监督执纪执法重大事项集体研究暂行办法》《辰溪县纪委监委机关问题线索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加强案件会商,精准研判,加大案件查处力度。

2问题32:干事创业进取意识不强。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年初制定培训学习计划,组织班子成员及业务骨干参加北戴河院区培训5人,其中线上培训1人。全体班子成员均参加了中纪委组织的《条例》和省纪委组织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业务培训,提升班子成员的综合协调能力及业务水平。二是2024年1月28日召开县纪委监委2023年度主题教育暨教育整顿专题民主生活会,县纪委监委班子和成员对照中央明确的6个方面、对照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情况、围绕湘西州委原副书记、州人民政府原州长龙晓华典型案例、对照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对照省委巡视组、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对照易鹏飞案件及近期全省查处的省管干部案件暴露出的主要问题等开展问题检视及相互批评。三是加强干部日常管理,及时开展谈心谈话,对不适应岗位要求的及时调整或调离。四是进一步完善辰溪县纪委监委干部职工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共性指标及个性指标,根据工作实绩实效进行推先评优。

3.问题33: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不够。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下发《关于认真做好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的情形、报批程序、方式方法等,拍摄《澄清正名让我腰杆挺直了》宣传纪录片并广泛宣传。二是制定下发《辰溪县纪检监察办案质量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压实办案质量责任,切实提高办案质量。

(十二)干部队伍“灯下黑”情况未完全杜绝。

1.问题34:日常教育管理方面仍存在薄弱环节,“八小时外”的监督还存在盲区和短板。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3月15日,开展“以案示警”警示暨片区一体化工作推进会议,全委干部职工参加警示教育会议并进行了深刻反思。二是按照“十二条负面清单”要求,2024年3月4日、3月22至25日、4月1日分别对委机关干部在岗上班情况、机关食堂就餐时间、驻村工作队工作作风开展督查;2024年3月28日,在全体干部会上学习《关于从严从实加强全省纪检监察干部约束和监督的负面清单》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纪检监察干部自身要求;2024年以来,县纪委主要领导对委班子成员、室组部负责人、纪检监察组组长、干部开展大家访活动,进一步推动单位和家庭之间形成廉政建设全力,实现干部监督管理向家庭延伸。三是出台执行《辰溪县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和《辰溪县纪委监委关于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加强纪检监察干部自身建设。

(十三)反馈问题:选人用人有差距

1.问题35:干部入口关未把牢。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对不适应岗位要求的及时调整或调离。二是严格按照省市纪委组织部关于纪检监察队伍干部资格准入相关要求,对新进人员思想认识、工作经历、家庭情况及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审核考察。2024年1月县纪委监委新调入人员共14名。

2.问题36:干部结构不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省市纪委组织部关于纪检监察队伍干部资格准入相关要求,选拔14名具备党建、财务、司法、审计等相关学历或工作经历人员进入机关。二是制作了《辰溪县纪委监委2024年度轮岗交流工作方案》,在今年8月份之前,拟轮换交流10人。三是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组织新进人员岗前集中谈话1次,积极开展干部家访活动,走访干部43人次,及时了解干部工作特性特长及八小时外动态,同时,建立辰溪县纪委监委干部档案库、乡镇纪检监察干部档案库、优秀干部名册,根据干部特性进行分工安排。

3.问题37:干部内外交流不顺畅。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向县委汇报,着重推荐优秀干部到系统外任职。二是制定《辰溪县纪委监委2024年度轮岗交流工作方案》,根据各部室组工作实际及干部工作情况,安排10名干部进行轮岗交流学习,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提升干部队伍综合素质。

(十四)对巡视巡察移送线索重视不够

 1.问题38:部分线索办结时间较长。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巡视巡察的问题线索分类处置,形成台账。二是进行分析调查,对相关人员处理到位。

2.问题39:线索办理质量不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下发《辰溪县纪委监委机关问题线索管理暂行办法》《辰溪县纪委监委监督执纪执法重大事项集体研究暂行办法》《辰溪县纪委监委重大复杂疑难案件(问题线索)专题会议实施方案》,规定各类线索的处理流程,明确所有线索都必须在委机关问题线索处置专题会上研究。二是年初制定培训学习计划,重点学习《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法》《监察法实施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信访工作条例、办案安全等,提升办案水平。三是建立问题线索管理台账,对巡视巡察交办的问题线索明确承办部门和责任领导,核查结束后统一上纪委常委会讨论,严格把关。

(十五)落实未巡先改工作还未到位

 1.问题40:自查发现问题不够全面。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2月26日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在县纪委常委会上强调,各领导班子成员要对照巡视巡察反馈意见要求开展自查,形成意见稿交县纪委组织部汇总。二是围绕未巡先改共性问题再次向各内设机构及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问题自查及征求意见,梳理汇总后新增自查共性问题9个,结合省委巡视、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现已全面整改到位。三是2024年3月28日第7次县纪委常委会上,就收集、梳理的9个存在共性问题提交县纪委常委会讨论并通过。

2.问题41:自查不深入,未举一反三,查找个性问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2023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会议主题,收集意见建议330条,2024年1月28日围绕对照中央明确的6个方面、易鹏飞、龙晓华典型案例、教育整顿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省委巡视组、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等十个方面内容进行深入剖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围绕未巡先改共性问题再次向各内设机构及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问题自查及征求意见,梳理汇总后新增自查共性问题9个,对自查共性问题清单在纪委机关内进行公示,同时结合省委巡视、市委巡察反馈整改已全面整改到位。三是针对存在问题制定下发相关措施、机制、办法等15项。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1.加强思想认识。深刻认识巡察整改工作是强化党内监督的重要手段。要通过本次巡察整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的贯彻,强化廉洁自律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2.健全完善抓整改工作机制。通过巡察整改,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扎实推动每一个问题整改工作,本次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仍需坚持整改成效,巩固整改成果。

3.加强深化成果运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和结果运用,强化巡视巡察成果综合运用,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45-5232160。

                            

辰溪县纪委监委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