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蒲溪瑶族乡2024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12 15:44 信息来源:辰溪县上蒲溪瑶族乡

上政发〔2024〕25号

关于印发《上蒲溪瑶族乡2024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各乡直单位:

《上蒲溪瑶族乡2024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已经乡党委、乡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蒲溪瑶族乡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5日


上蒲溪瑶族乡2024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

集中排查工作方案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的通知》(农办帮扶〔2024〕1号)文件及省、市、县相关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以乡党委书记米双凤同志任组长、各联村领导为副组长,各村书记、工作队长、包村干部、挂牌整改工作专班为成员的集中排查专班,组织乡村两级干部及结对帮扶(联系)责任人,以联村领导和包村干部为统揽,扎实做好各村集中排查要求的各项工作。各村书记负责组织好本村排查工作,组织村两委干部及组长开展排查工作,同时明确两名系统操作员,确保排查工作全面完成。挂牌整改工作专班负责本次集中排查的数据资料汇总上报及业务指导把关。

二、工作任务

(一)识别新增监测对象。对全乡所有农户开展全覆盖排查,按照全省2024年防止返贫监测范围,综合考虑农户家庭收入、合规自付支出、突出困难问题和自主应对能力等情况,及时将有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识别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以下简称监测对象),并录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全国信息系统),确保应纳尽纳。要关注重点村,特别是五宝田村、田坪村、宝树坪村。要关注重点群体,尤其是收入较低或下降明显、就业不稳、产业失败,以及受自然灾害、农产品价格波动和其他突发意外事故影响较大的农户,对受活牛羊价格下行影响的脱贫养殖户要进行全面摸排。对2023年度低收入脱贫人口、收入降幅较大的脱贫人口、2024年以来家中有新增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获得大额临时救助人员、重度残疾人、大病重病患者、精神障碍患者的农户,以及2024年新申请低保、特困供养政策但审批未通过的农户,原则上要逐一开展入户排查,符合条件的按程序识别为监测对象,坚决防止“一兜了之”“应纳未纳”,搞“体外循环”。

(二)排查精准帮扶效能。全面排查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  帮扶情况,对识别2年以上仍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要逐户梳理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有针对性调整完善后续帮扶措施,切实提升精准帮扶效能。重点排查5个方面:是否对收入明显较低 、“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出现问题的监测对象及时落实帮扶措施,解决“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等突出问题,确保问题“动态清零”;是否根据监测对象家庭成员的劳动能力和发展需求,因人因户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计划;是否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帮扶计划落地见效;是否坚持开发式帮扶政策,对有劳动能力、有发展条件的监测对象至少落实一项开发式帮扶措施,对弱劳力半劳力的监测对象创造条件落实开发式帮扶措施;是否做到应兜尽兜,对符合条件的无劳动能力监测对象做好兜底保障。

(三)排查风险消除稳定性。监测对象进行风险消除,必 须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强化稳定消除风险的标准要求,严禁盲目追求风险消除率、人为设定风险消除率,对不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进行风险消除。在此基础上,对已标注“风险消除”的监测对象,有重点地开展“回头看”。重点聚焦家庭收入是否稳定超过监测范围、“ 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是否持续巩固、监测对象退出时返贫致贫风险是否稳定消除或自然消除,以及是否出现新增的返贫致贫风险等情况。对标注“风险消除”不精准的,按程序申请“风险回退”,对标注“风险消除”后又出现新增风险的,按程序重新识别为监测对象并及时给予针对性帮扶。

(四)排查重大风险隐患。制定防范规模性返贫致贫风险 工作预案,重点关注暴雨洪涝等自然灾害、农产品价格持续低 迷、建筑业等重点行业用工需求或工资水平明显下降、区域性务工就业不稳、季节性缺水等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带来的风险隐患。要因地制宜做好排查预警,强化信息共享和会商研判,及时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要特别重视三类风险隐患:一是洪涝灾害灾情严重,给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不利影响,农业救灾补损及灾后恢复生产任务艰巨,受灾脱贫户、监测对象稳收增收、巩固“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成果面临较大挑战;二是活牛羊价格下降,对部分从事牛羊养殖脱贫户、监测对象的生产经营性收入影响较大;三是2023年低收入脱贫人口,自身发展能力相对不足,且受当前经济形势影响,持续增收难度较大。各村要对涉及以上三类风险隐患的农户,逐一开展入户核实,摸清底数、找准问题、建立台账,“一户一策”跟进针对性帮扶,切实消除返贫致贫风险隐患。

(五)排查数据质量问题。充分发挥集中排查作用,重点解决数据录入不及时、不完整、不准确等突出问题,切实提高全国信息系统数据质量。重点排查7个方面:一是基础信息变化更新情况,特别是人口自然增减、在校生状况、身体健康状况与实际不符的,要及时变更。二是务工就业监测情况,脱贫人口务工就业数据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要在全国信息系统中进行修改。三是“雨露计划”补助资金发放情况,补助资金已经发放但全国信息系统没有录入数据的,及时在全国信息系统中进行补录;尚未发放补助资金的,抓紧发放补助资金,并将发放情况录入全国信息系统。四是防止因灾返贫监测情况,防止因灾返贫快速响应模块数据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直接在全国信息系统中进行修改。五是“整户无劳动能力”标注情况,部分已经标注为“整户无劳动能力”的农户,因标注错误,或因家庭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整户无劳动能力”标准的,要取消标注。六是监测对象识别认定情况,对识别认定时就明显不符合纳入标准、群众反映强烈的监测对象,要进行“清退”处理。七是监测对象风险消除情况,对监测对象已标注风险消除实际风险消除不稳定的,要进行“回退”处理。涉及“整户无劳动能力”取消标注、监测对象“清退”、监测对象“风险回退”处理的,由各村上报乡工作专班进行汇总。

三、工作方式

(一)优化排查方法。各村要按照乡统一部署,加强人员力量统筹,结合日常工作,有序开展排查工作,坚决防止多头排查、层层排查、反复排查。排查方式上,可在全面掌握 农户日常情况基础上,选择适合的方式开展排查,对重点群体要入户排查,对其他人员可结合实际通过村级研判、线上问询方式进行排查。

(二)强化信息支撑。今年集中排查工作将通过预置已有 农户相关信息的方式,村干部通过“掌上核数据”代替“填表报数据”。要继续做好防止返贫监测帮扶“两个全覆盖”工作(监测对象申报政策“明白纸”对所有农户全覆盖、帮扶政策“明白纸”对所有监测对象全覆盖),因地制宜加强政策宣传,推广实施“一码通”、“一键申报”等方式,拓展农户自主申报渠道。

四、时间要求

(一)部署培训。8月27日前,各村研究制定集中排查工作方案,全面安排部署集中排查各项工作;各村联村领导下村组织开展集中排查政策业务培训,要培训村级排查员,确保工作人员准确把握政策要求、熟练掌握系统操作。

(二)核实数据。9月16日前,各村按时完成线下排查和线上数据核实确认,原则上各村排查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涉及数据质量问题且可以在全国信息系统中直接进行修改或补录的,同步上报乡振兴办在全国信息系统中完成修改或补录操作。

(三)总结分析。9月18日前,各村以书面形式向乡工作专班报送3项资料(盖章扫描件和电子版):一是集中排查总结报告,主要内容包括集中排查的经验做法、困难问题、下步打算;二是牛羊肉价格下降对脱贫养殖户影响情况专项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脱贫养殖户受影响情况,返贫致贫风险新识别监测对象情况,“ 一户一策”针对性帮扶措施制定和实施情况,以及下步打算和有关意见建议等。三是涉及“整户无劳动能力”取消标注、监测对象“清退”、监测对象“风险回退”处理的书面申请和人员名单。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督促指导。乡工作专班将适时对各村开展集中排查工作进行调度,对各村开展实地指导、帮助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加大日常工作督促指导力度,把监测对象识别、精准帮扶和风险消除等方面异常数据集中、工作问题突出的村作为重点,开展明察暗访。

(二)防范风险隐患。要高度重视排查人员人身安全,集中排查期间遇到的重大灾害,要严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规范管理敏感数据信息,防范失密泄密风险。要做好政策宣传和答疑解惑,注意工作方式方法,不对集中排查工作发表不符合政策导向的言论,及时防范化解舆情风险。

(三)严肃追责问责。实行工作责任倒查机制,对工作不负责任、敷衍塞责的、拒不履行工作职责的乡、村干部,启动问责程序,对不认真不负责拒不参与的工作队成员,向驻村办报告并要求退回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