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龙头庵乡“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26 16:25 信息来源:辰溪县龙头庵乡

龙发〔2024〕24号 

关于印发《龙头庵乡“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党支部、村(社区)委会、乡直各单位:

现将《龙头庵乡“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辰溪县龙头庵乡委员会

2024年12月5 日

龙头庵乡“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

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按照中共辰溪县委政法委员会下发辰政法〔2024〕24号文件精神,加强风险源头防控,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严防发生极端案件,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经乡党委研究决定,制定本方案。

一、 领导小组

组  长:熊晓红  乡党委书记

副组长:黄  平  乡政府乡长

成员: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辅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政法委员任办公室主任,廖家昆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王春兰同志任工作专干,负责日常工作开展,办公室地点设调解室。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指挥和协调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执行县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督促各部门、各村(社区)落实责任。

二、工作小组

排查组:由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组成,负责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

组长:政法委员

成员:司法所工作人员、派出所民警、各村(社区)书记、村辅警。

职责: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及时掌握矛盾纠纷动态,建立排查台账,并上报领导小组。

化解组:由乡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调解员组成,负责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

组长:政法委员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调解员

职责:根据排查组提供的矛盾纠纷信息,制定化解方案,明确责任人和化解时限,确保矛盾纠纷得到及时、有效化解。

稳控组:由派出所、综治办、执法大队、应急办等部门人员组成,负责矛盾纠纷化解过程中的稳控工作。

组长:政法委员、副乡长

成员:综治办工作人员、派出所、综治办、执法大队、应急办人员、各村(社区)书记、村辅警。

职责: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或“民转刑”案件的矛盾纠纷,及时采取稳控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宣传组:由乡宣传部门人员组成,负责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宣传报道。

组长:瞿思瑶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成员:唐付成、各村(社区)宣传员

职责:通过广播、微信群、电子显示屏、标语横幅等平台,广泛宣传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重要性和取得的成效,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参与度。

三、工作流程

第一阶段为全面排查矛盾风险,消除各类突出隐患(2024年11月25日至2025年春节前后)。排查组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建立排查台账,并及时上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进行分析研判,明确化解责任人和化解时限。

第二阶段为深入开展集中整治,确保矛盾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2025年2月至4月)。化解组根据分析研判结果,制定化解方案,明确责任人和化解时限,确保矛盾纠纷得到及时、有效化解。稳控组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或“民转刑”案件的矛盾纠纷,及时采取稳控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第三阶段为总结完善巩固成果,推动长效常治(2025年5月)。各环节可以叠加统筹推进,贯穿始终,做到边排查矛盾风险、边整治化解、边整章建制。领导小组组织对工作进行总结评估,提炼经验教训,完善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防范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事关人心向背、事关政治安全、事关党的执政根基。各有关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领域必须管安全稳定”原则,加强对本行业领域矛盾风险排查预警、化解处置,形成齐抓共管合力。要充分发挥政法机关职能作用,紧紧围绕排查、化解、管控、处置等环节任务,切实履职尽责。各部门、各村(社区)要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逐项确定责任人及完成时限,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二)深入摸排化解。各部门、各村(社区)要对本辖区本领域突出矛盾纠纷和重点群体开展全方位、无死角的彻底排查,努力把每一个矛盾纠纷都排查出来,不放过一个隐患、不留下一个盲点。对各类矛盾纠纷,要根据其性质明确管辖,及时移送有权处理的部门,逐一确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研究制定管用的措施,确保化解到位。要建立常态化排查机制,动态掌握辖区内各类矛盾风险情况,及时化解处置。要加强信息化建设,推动信息汇聚共享。要不折不扣抓好落实,坚决避免形式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