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7月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发布时间:2025-10-15 16:27 信息来源:辰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7月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辰农〔渔〕罚〔2025〕1号 |
使用禁用渔具捕捞水产品案 |
谭世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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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23日当事人在辰水流域辰溪县潭湾镇三甲塘村野猫洲地段河域使用禁用渔具(可视视频射鱼器)进行违法捕捞 |
处罚种类:1.罚款2000元;2.没收渔获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
履行方式:自行缴纳罚款 期限: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 |
机关:辰溪县农业农村局 日期:2025年3月17日 |
结案 |
2 |
辰农〔渔〕罚〔2025〕2号 |
使用禁用渔具捕捞水产品案 |
金文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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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18日当事人在沅水流域辰溪县锦滨镇高速桥上游100米地段河域使用禁用渔具(可视视频射鱼器)进行违法捕捞 |
处罚种类:1.罚款2000元;2.没收渔获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
履行方式:自行缴纳罚款 期限: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 |
机关:辰溪县农业农村局 日期:2025年4月15日 |
结案 |
3 |
辰农〔渔〕罚〔2025〕3号 |
使用禁用渔具捕捞水产品案 |
杨昌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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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在沅水流域辰溪县锦滨镇高速桥上游100米地段河域使用禁用渔具(可视视频射鱼器)进行违法捕捞 |
处罚种类:罚款200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
履行方式:自行缴纳罚款 期限: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 |
机关:辰溪县农业农村局 日期:2025年4月15日 |
结案 |
4 |
辰农〔渔〕罚〔2025〕4号 |
使用禁用渔法渔具捕捞水产品案 |
瞿绍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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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8日当事人在辰水流域辰溪县潭湾镇三甲塘村野猫洲地段河域使用便携式背包电鱼器进行违法捕捞 |
处罚种类:罚款500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
履行方式:自行缴纳罚款 期限: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 |
机关:辰溪县农业农村局 日期:2025年4月29日 |
结案 |
5 |
辰农〔渔〕罚〔2025〕5号 |
使用禁用渔法渔具捕捞水产品案 |
李智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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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8日当事人在辰水流域辰溪县潭湾镇三甲塘村野猫洲地段河域使用便携式背包电鱼器进行违法捕捞 |
处罚种类:罚款500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
履行方式:自行缴纳罚款 期限: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 |
机关:辰溪县农业农村局 日期:2025年4月29日 |
结案 |
6 |
辰农〔渔〕罚〔2025〕6号 |
使用禁用渔具捕捞水产品案 |
魏良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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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6日当事人在沅水流域辰溪县黄溪口镇黄溪口村滩垴上地段河域使用禁用渔具(三层刺网)进行违法捕捞 |
处罚种类:罚款200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
履行方式:自行缴纳罚款 期限: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 |
机关:辰溪县农业农村局 日期:2025年4月29日 |
结案 |
7 |
辰农〔渔〕罚〔2025〕7号 |
使用禁用渔具捕捞水产品案 |
唐志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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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0日当事人在辰溪县锦滨镇辰水流域麻阳桥下面锦滨学校后面地段河域使用禁用渔具(三层刺网)进行违法捕捞 |
处罚种类:罚款200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
履行方式:自行缴纳罚款 期限: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 |
机关:辰溪县农业农村局 日期:2025年4月29日 |
结案 |
8 |
辰农〔渔〕罚〔2025〕8号 |
使用禁用渔具捕捞水产品案 |
周春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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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8日凌晨当事人在辰溪县潭湾镇辰水流域三甲塘村高赛坪地段河域使用禁用渔具(三层刺网)进行捕捞 |
处罚种类:罚款200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
履行方式:自行缴纳罚款 期限: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 |
机关:辰溪县农业农村局 日期:2025年6月18日 |
结案 |
9 |
辰农〔渔〕罚〔2025〕9号 |
使用禁用渔具捕捞水产品案 |
朱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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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10日当事人在沅水流域辰溪县潭湾镇麻田村下地段河域使用禁用渔具(可视视频射鱼器)进行违法捕捞 |
处罚种类:罚款300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
履行方式:自行缴纳罚款 期限: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 |
机关:辰溪县农业农村局 日期:2025年6月9日 |
结案 |
10 |
辰农〔渔〕罚〔2025〕10号 |
使用禁用渔法渔具捕捞水产品案 |
曾令舟、孙维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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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4日当事人在沅水流域辰溪县孝坪镇当江洲村下贺家人村地段河域使用禁用渔具(电鱼船)进行违法捕捞 |
处罚种类:1.对两名当事人各处罚款3000元;2.没收电鱼设备1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
履行方式:自行缴纳罚款 期限: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 |
机关:辰溪县农业农村局 日期:2025年6月9日 |
结案 |
11 |
辰农〔渔〕罚〔2025〕11号 |
使用禁用渔具捕捞水产品案 |
瞿洪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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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5月10日当事人在沅水流域辰溪县辰阳镇柳树湾社区防洪堤地段河域使用禁用渔具排钩(定置延绳真饵单钩钓具)进行违法捕捞 |
处罚种类:罚款200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
履行方式:自行缴纳罚款 期限: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 |
机关:辰溪县农业农村局 日期:2025年6月20日 |
结案 |
12 |
辰农〔渔〕罚〔2025〕12号 |
在禁渔区违法捕捞水产品案 |
宋宏亮、娄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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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8日当事人在辰溪县辰阳镇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沅水流域明德小学防洪堤地段河域进行违法捕捞 |
处罚种类:对两名当事人各处罚款 200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
履行方式:自行缴纳罚款 期限: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 |
机关:辰溪县农业农村局 日期:2025年6月20日 |
结案 |
13 |
辰农〔渔〕罚〔2025〕13号 |
在禁渔区使用禁用渔具捕捞水产品案 |
谢伯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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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于2025年5月14日在禁渔区沅水流域辰溪县辰阳镇沅水大桥下面地段河域使用禁用渔具(电鱼竿)进行违法捕捞 |
处罚种类:1.罚款5000元;2.没收禁用渔具电鱼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
履行方式:自行缴纳罚款 期限: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 |
机关:辰溪县农业农村局 日期:2025年6月26日 |
结案 |
14 |
辰农〔渔〕罚〔2025〕14号 |
使用禁用渔具捕捞水产品案 |
黄连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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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3日当事人在辰溪县锦滨镇辰水流域麻阳桥下面锦滨学校后面地段河域使用禁用渔具(三层刺网)进行违法捕捞 |
处罚种类:罚款300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
履行方式:自行缴纳罚款 期限: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 |
机关:辰溪县农业农村局 日期:2025年7月22日 |
结案 |
15 |
辰 农(动监)罚〔202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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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溪众利生态养殖有限公司接收未经指定通道查验并加盖专用章进入本省的动物案 |
辰溪众利生态养殖有限公司 |
91431223MA4L3Y0A42 |
叶辉 |
2025年2月14日、16日,当事人先后接收未经指定通道查验并加盖专用章进入本省的种猪11车次660头 |
处罚种类:1.警告;2.罚款5000元 依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 |
履行方式:自行缴纳罚款 期限: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 |
机关:辰溪县农业农村局 日期:2025年3月18日 |
结案 |
16 |
辰 农(动监)罚〔2025〕2 号 |
向宏军调运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生猪案 |
向宏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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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9日当事人违规从辰溪县孝坪镇蒋家坪村调运未佩戴耳标标识牌,不能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生猪8头,总重1180kg |
处罚种类:罚款500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九十七条第一款 |
履行方式:自行缴纳罚款 期限: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 |
机关:辰溪县农业农村局 日期:2025年4月29日 |
结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