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辰溪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制定说明

发布时间:2025-05-19 11:30 信息来源:辰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一、制定《管理办法》的必要性

为认真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湖南省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和《湖南省“十四五”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规划》的精神、省委省政府推进“三高四新”知识产权强省工作部署,聚焦重大科技创新、重点产业发展和重点商标培育,全面推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标准保护、高效益运用和高品质服务,更好支撑保障高水平创新和高质量发展,为助力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贡献知识产权力量。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25 年度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专项(知识产权)项目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我局牵头起草《辰溪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1、落实上级的会议及文件精神的需要。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议强调,要完善产权制度,依法平等长久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湖南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实施意见》强调,健全知识产权强省工作体系,深化知识产权强市强县建设,夯实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工作基础;探索建立以高价值、高质量为导向的知识产权激励、培育、评价和奖励政策体系;加大知识产权政策支持力度,推动相关专项资金向知识产权强省建设任务倾斜;加快完善财政投入保障制度,将知识产权经费纳入部门预算,优化支出结构。

2、提升全县专利和商标创造能力的迫切需要。我县专利和商标总量太少,目前全县拥有有效发明专利115件,比鹤城区502件少209件,低于全市平均水平1.2个百分点;累计有效商标1897件,比鹤城区8272件少6375件,低于全市平均水平3.6个百分点。为引导企业对专利和商标的资金投入,提升全县知识产权创造能力,迫切需要政府部门加大知识产权扶持力度。

3、企业及市场主体的客观需要。我县属于偏远地区,企业的经济效益都不是很好,向第三方机构支付申请费用有困难。全县企业拥有的专利技术含金量不高,无法发挥专利对企业生产经营的有效带动和提升作用,企业对专利和商标的申请积极性不高。有了政府部门的扶持奖补,才能大大增强企业对专利和商标的创造热情,以点带面促进创新创业蓬勃发展,有力保障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起草过程

(一)起草过程。

2025年4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起草《辰溪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草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在认真研究《关于组织申报2025 年度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专项(知识产权)项目的通知》,并结合我县实际的情况下,于2025年4月下旬完成了《管理办法》的初稿,并不断修改完善。

2025年5月6日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就《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工信局、县科技局、县商务局等部门征求意见,各部门无修改意见。

  三、《通告》的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14条,明确了专项资金支持对象、支持范围、申报条件、补助标准、补助程序、监督管理等。

辰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19日

征求意见稿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