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牟XX依法履职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6-07-03 16:40 信息来源:辰溪县信访局

关于牟XX依法履职的答复

牟XX:

您(男,2007年X月XX日出生,系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居民,身份证号:5108212007XXXXXXXX,联系电话:1982619XXXX)于2026年6月3日通过手机app端反映:“2026年5月14日我在闲鱼花费488元向怀化辰溪县王X购买三角洲行动游戏账号,订单号511557069997400XXXX,平台完成账号换绑。5月16日账号触发人脸验证,我添加对方微信,按其要求提供账号密码,对方私自修改密码找回账号,随后拉黑我微信、闲鱼,骗取488元购号资金”问题。经辰溪县信访局转送我局处理,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向您发出受理告知书,现将复告知您如下:经查询湖南市场主体综合管理系统,被投诉人王X(身份证号码:4312232005XXXXXXXX)在我县没有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咸鱼平台披露的注册号码为空号,无联系地址。闲鱼公司作为一个为个人买卖家提供闲置交易服务的电子商务平台,就其平台本身而言,它对其平台内的个人经营者负有监督义务,而平台内的个人经营者无营业执照,交易过程均为平台线上交易,无实际经营地址。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第十三条:“对平台内经营者的投诉,由其在平台公示的地址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平台经营者住所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未在平台依法公示地址,或者通过平台公示的地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平台经营者住所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之规定,与闲鱼平台相关的投诉平台经营者住所地(也就是注册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处理,建议您向咸鱼平台登记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投诉。

如不服本依法履职答复,可自收到答复之日起60日内向辰溪县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怀化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辰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