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唐某反映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办理问题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12-24 11:08 信息来源:辰溪县信访局

关于唐某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信访问题的答复 

唐某:

您反映“以被除名为由,未能通过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的问题”已收悉。我局于2024年12月16日受理,并发出受理告知书。

经查,您于1988年1月被招收为原辰溪煤矿职工,养老保险缴费记录显示1988年2月至1995年7月(共计90个月)期间已参加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养老保险累计缴费时长为180个月。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涉及市、县两级,由于您系被除名的企业职工,在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时的政策适用更为复杂,审批过程要求更高,怀化市人社局受理后认为应当明确政策依据后再予以办理。因工作人员沟通不到位,导致您误认为您的退休审批未通过并受此困扰,我们深表歉意!

经怀化市人社局请示省人社厅,认为您的情形符合原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2007年9月24日 《关于给娄底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娄劳社﹝2007﹞62号有关问题的复函》 (湘劳社函﹝2007﹞224号)中关于被除名职工连续工龄计算起始时间的规定。即您1988年2月以后单位和个人按规定参加并缴纳了养老保险费的工作年限,可以按视同工龄进行确认。

收到怀化市人社局的明确答复后,我局已将您提交的档案及所有资料按程序上报,怀化市人社局将按程序审核审批,您反映的信访问题已得到实质处理。鉴于您的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事项还在办理中,请您耐心等待审批结果。

附件:

1.《参保人员缴费信息单》

2.《湖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查询单》

辰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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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唐运来反映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无法办理问题的答复壹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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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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