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4年第二季度食品监督抽检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公示(2)

发布时间:2024-10-09 08:35 信息来源:辰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辰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公示

2024年08号

2024年7月15日,辰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管系统接收认领由怀化市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食品抽检结果发现由辰溪县宇鑫食品厂加工销售给鹤城区骏佳冷冻食品经营部的腊肠串不合格,其抽检信息及检验结果见表1:

表1 食品安全抽检信息表

序号

被抽检单位名称

抽检环节

抽样日期

食品名称

不合格项目

检验

结论

抽检组织机构

抽检机构

1

鹤城区骏佳冷冻食品经营部

流通

2024-06-19

腊肠串(速冻食品)

胭脂红

不合格

怀化市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

现将上述1批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餐具)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公示如下:

辰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将上述食品的监督检验报告及时送达给该食品的生产厂家,即辰溪县宇鑫食品厂,并责令该厂暂停销售不合格食品,启动召回不合格食品程序,采取整改措施。并对上述不合格食品的生产加工现场进行检查。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及风险控制情况见表2。

表2 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及风险控制情况表

序号

被抽检单位名称

食品名称

检验报告送达日期

调查及产品控制情况

当事人采取的控制措施

行政处罚日期

处罚情况

1

鹤城区骏佳冷冻食品经营部

腊肠串(速冻食品)

2024-07-15

认领食品抽检不合格批次报告后,我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7月15日将食品-腊肠串(速冻食品)的检验报告直接送达给当事人,在当事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要求视为放弃复检后,我局及时启动了调查程序,经调查核实:当事人生产加工标注生产日期为2024年4月15日涉案批次腊肠串共8件(100串/件),案发时均被销售出去,涉案货值金额1120元,获利1120.

我局对当事人进行调查询问,并对生产现场进行检查,查明:当事人在生产过程中没有添加胭脂红或含有胭脂红的食品添加剂。并对食品生产加工现场进行检查,当事人积极配合我局办案人员,主动供述了违法事实和涉案货值情况,并主动启动了召回程序,积极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积极查找分析食品不合格产生的原因(由购进的腊肠带入),同时,当事人对其生产的其他批次腊肠串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检测,结果显示胭脂红合格。

2024-08-28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特此公示。

辰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8日